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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三个快枪手的对决

在多人博弈中,常常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并导致出人意料的结局。一方能否获胜,不仅仅取决于他的实力,更取决于实力对比造成的复杂关系。

在一个西部小镇上,三个枪手正在进行生死决斗,枪手甲枪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假如你认为是枪法精准枪手甲,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最可能活下来的是丙——枪法最劣的那个家伙。

假如这三个人彼此痛恨,都不可能达成协议,那么作为枪手甲,他一定要对枪手乙开枪。这是他的最佳策略,因为此人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

同样,枪手乙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很明白,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也是凶多吉少。

丙呢?自然也要对甲开枪,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到底比甲差一些(尽管还是比自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获胜的机会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

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能活下来的机会少得可怜(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

通过概率分析,你会发现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有微弱的机会。

通过这个故事,你可能会理解以下“定理”:才华出众者创造历史;碌碌无为者繁衍子孙。

我们知道,有时胜负是由规则决定的,现在换一种玩法:三个人轮流开枪,谁的机会更大?

这里我们又要遇到琐碎的排序问题,但不管怎么排,丙的机会都好于他的实力。至少,他不会被第一枪打死。而且,他很可能占在第二轮首先开枪的便宜。

例如,顺序是甲、乙、丙,甲一枪干掉了乙,现在,就论到丙开枪了——尽管枪法不怎么样,但这个便宜还是很大的:那意味着他有将近一半的机会赢得这次决斗(毕竟甲也不是百发百中)。如果乙幸运地躲过了甲的攻击呢?他一定要回击甲,这样即使他成功,下一轮还是轮到丙开枪,自然,他的成功概率就更大了。

问题来了:如果三人中首先开枪的是丙,他该怎么办?

他可以朝甲开枪,即使打不中,甲也不太可能回击,毕竟这家伙不是主要威胁,可是万一他打中了呢?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了……

因此,丙的最佳策略是乱开一枪!只要他不打中任何人,不破坏这个局面,他就总是有利可图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多人博弈中,常常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并导致出人意料的结局。一方能否获胜,不仅仅取决于他的实力,更取决于实力对比造成的复杂关系。

你可能已经发现,乙和丙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在甲被干掉之前,他们相互不是敌人。

这不难理解,毕竟人总要优先考虑对付最大的威胁,同时这个威胁还为他们找到了共同利益,联手打倒这个人,他们的生存机会都上升。而且,从悲观的角度看,他们恐怕也活不到需要相互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

但这个“同盟”也是很不牢固的,两个人都在时时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默契的好处,他们马上就会翻脸。

在这个“同盟”里,最忠诚的是乙——只要甲不死,他就不会背叛;丙就要滑头多了,在前面轮流开枪的例子中,他不朝甲开枪,从同盟者的角度说,就是没有履行义务,而把盟友送上危险的境地。乙是甲的头号目标,这个敌人一定要向他开枪的,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丙不同,他随时愿意牺牲乙换取下次自己的先手之利。

除了压力较小之外,而且还有一个动力驱使丙背叛,那就是一旦干掉甲后,乙的机会比他要大,他至少要保持先下手,才可能一争高下。

三国的曹、刘、孙三家关系,就是“枪手博弈”很典型、也很有趣的例子。

“赤壁之战”中,曹操实力最强,孙权次之,刘备最弱。孙、刘都无法单独对抗曹操。为了抵挡最强大的曹操,孙刘必须联合起来。孙权拥有六个郡的地盘和数万军队,而刘备没有地盘,只有不足两万人马。用前面的例子来比,孙权是乙,刘备是丙。

我们已经知道,乙是这个“暂时联盟”中较肯卖力的一方,所以孙权不但“火烧赤壁”打败曹操,更在此后还长期承担了对抗曹操的主要任务。而刘备虽在赤壁之战中也出了力,但此后几年未与曹操打过大仗(也就是没有尽联盟义务)。倒是趁此机会扫荡地方势力,扩充地盘,直至占据两川,将曹操赶出汉中,又派关羽北伐,水淹七军,不但取代了孙权原来的老二地位,甚至有可能击败曹操,成为新的老大。孙权地位跌落到老三,他的策略也随之改变。

于是孙权趁关羽北伐后方空虚之机,与曹操合谋,夺取了荆州,杀死关羽。结果是同盟破裂,刘备兴兵报仇,又被孙权打败。蜀汉从此衰落,东吴也面临了两面作战的不利局面。

如果分析一下孙权的心理,我们可能对他的背信弃义有更多同情。赤壁之战尽管符合他的利益,但到底是他出力挽救了刘备,此后他不但把荆州长期借给刘备,还把妹妹嫁给了这个老头子。他尽了同盟的义务,曾与曹操大战数次,不仅损兵折将,而且他自己也险些送命。可是从收益上说,他与刘备是“牛打江山马坐殿”,感到不平衡是正常的。

可是从博弈论来看,孙权却犯了一个大错误,由于嫉妒,他过早和刘备翻脸,致使两败俱伤。这就好比枪手丙突然翻脸向乙开火。坐收渔利的当然是甲。虽然曹操的继任者曹丕没能抓住机会夹攻孙权,一举消灭这两个敌手,但蜀和吴此后已经没有可能打败魏国了。

那么,孙权的最优策略是什么?回想上一节的枪手决斗就明白了。既然已经落到丙的地位,就该以丙的策略行事。让刘备去和曹操恶斗,自己扩充势力,养精蓄锐,随机应变。无论两者胜负,自己都能从中渔利。

这个问题是博弈论中诸多问题中典型的一个。其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有理性的,而且都是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这个问题的一项教益在于,显而易见的策略——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并不一定是好策略。这就是人们认为解法是反直觉的解释。当然,由于你更进一步地了解博弈论,那么你的直觉就会改变,而且如果它是完全意想不到的话,则意想不到的局面就会更加意想不到。枪战决斗的另一项教益是,在缺乏有关参赛者能否联络、共谋、进行威胁或达成有约束力并可以实施的协议等信息的情况下,对可能的解法是不能进行正确评估的。在博弈论中,往往需要了解这样的社会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