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的大西北,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地球上的一块巨大的肺叶,做着深深不息的呼吸,黄与绿、贫瘠与丰厚、荒蛮与文明,都处在一种必然的交织和延伸中。每当提起它,有多少人会在耳畔响起丝绸之路上那悠扬的驼铃声,想到那凄楚悲壮、不绝如缕的古边塞诗的吟唱。它如此古老,又如此年轻;如此邈远,又如此亲近;如此寂寥,又如此热烈。其实,在这里我主要指的是新时期以来的西部诗歌,它像一座拱起的山脊,挺立在我们新时期文学的版图上。在这里,还需要首先说明的是,西部诗歌仅仅指的是近年来我国西北地区诗人的诗作。如果要将西部诗歌这一概念进行外延,当然应该包括古往今来一切涉及大西北地区的诗歌,诸如古代的边塞诗,以及当代诗人有关大西北题材的所有诗作。如今,我们已经看到一支长期扎根于大西北这片广袤沃土的诗人群,正以更新的姿态、高涨的热情,在西部诗坛勤奋地耕耘。他们的诗作,在西部诗歌发展史上成为又一动人的新篇章。
有了上述有关西部诗歌这一概念的确认,我才能够接下来继续谈论。
蓝天、白云、大漠、草原,正是在这样一幅油画般厚重的背景下,行走着一位歌者。他以非同寻常的执著,不断磨砺生命,不断穿越风暴,步履坚定地向着心仪的精神故园走去。当然,人们对理想家园的寻找和呼唤由来已久,可以回溯到历史隧道的深处,屈原披发徘徊、李白仗剑天涯、杜甫随风流落等等,都是我们熟知的典故。在这里,没有必要与古人做过多纠结,我要说的是我们身边的一位诗人,他就是董培勤。
诗人董培勤选择了西部的大漠,或者更准确地说,选择了阿拉善,苍天般的阿拉善。不为别的,作为诗人的董培勤力求改变西部诗歌的时空观念,吟唱出新的边塞诗韵。无疑,这是一种高度的精神自觉。
巴丹吉林,一叠铺开的褐黄色的稿笺
突兀的沙峰,珍藏着对生命的执著眷恋
一汪汪海子,像史页没有标完的逗点
荡漾着绿色的期冀,闪烁着焦灼和期盼……
它的力量在于袒露出诗人那种开阔的胸怀,以及对大自然忘情的真爱。这种激情和真诚构成了诗人的特质,也较为充分地展现了诗人形象思维的自由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董培勤开了新时期西部大漠诗歌之先河,并将这种意识顽强地持续了下去。现在,董培勤已经置身西部阿拉善多年,并且得益于他的记者身份,沿着范长江当年的足印,既遁着历史的轨迹寻觅昨天,同时也憧憬明天,差不多踏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正像诗人在他的散文《阿拉善游踪》里表白的那样:“月是故乡明,露是今夜白,浓烈的乡情,北国的大漠,给了我多少人生的哲理。”独特的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使得他的诗情流淌不息,在大自然更为严峻的现实面前,发出更加动人的音响。对他这种执著而又艰辛的追求和耕耘,我们不能不为之感动,并怀有深深的敬意。
截至目前,董培勤已经有五百余首诗歌和一百多篇散文发表,并被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红杏集》等多种文集。也许,对一个诗人来说,产量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是随着董培勤创作成果的不断丰厚,影响的不断扩大,对阿拉善诗坛乃至整个文学创作而言,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正是在作为诗人的董培勤的影响和带动下,阿拉善出现了以郭春浮、洛兰、王秋才、马英、魏义民、蔺忠玉等为代表的青年诗人群体,他们潜心创作,在诗歌领域颇有突破,营造了一个独特的西部大漠的诗歌世界,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文学风景。与此同时,如此丰厚的创作量,也说明了作为诗人的董培勤不仅用不懈的努力、全身心的投入,铺展着自己诗歌创作的履历,而且书写着自己人生的诗行,两者之间是相互交织前进的。否则,诗人的人生便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诗伴随着他走过青年,步入中年,以致白发过早地袭上两鬓。而将诗歌创作寄予生命里,就像箭之于弓弦,不得不发,而且要发而有声。罗曼·罗兰说过,我创造,所以我生存。握住一支笔,竟至握住了自己的生命,写下诗的同时也写下了自己。《唱给阿拉善的歌》是诗人的第一部诗集,字里行间浸染着诗人半生的坎坷、磨难和追求。需要说明的是,这只不过是诗人已经创作发表的诗歌总量的十分之一。
诗是心灵的自然流露,诗是需要形象思维的,这是诗歌创作的不是技巧的技巧。从某种意义上说,诗人是属于未来的,他们创造的是一个幻想的世界,他们的意义是为了幻想而存在的。但是,形象思维又必须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和现实。那么诗人又是现实的,甚至是传统的,不可能也不应该一味地表现出那种居高临下的自傲或者局外人的冷漠。诗人作为这个现实世界的一分子,不能凌驾于其上。当然,时代的不同,经验的不同,导致意识的也不同,会直接影响诗人的创作倾向。但是,我们熟知的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等大师,都是以各自的极为熟悉的乡镇为背景,然后以魔幻现实主义等的创作方法,书写出他们的理想或者幻想的世界。
作为诗人尤其是作为西部诗人的董培勤,他的诗歌创作具有更加明显的规定性,是不可能脱离自然和现实的约束的。但是,大漠的雄浑与辽阔,又恰恰为诗人提供了足够浪漫和玄想的艺术空间和土壤。浪漫和玄想,就是一种飞翔和超越。二百年前,法国作家雨果在他的《秋叶集》序言中,就认为诗要更加有力地飞翔,他说:“我们情愿它居于山巅和废墟之上,翱翔于雪崩之中,筑巢在风暴里,而不愿它向永恒的春天逃避。我们情愿它是雄鹰而不是燕子。”我们当今的西部诗歌,难道不应该具有这样的精神风貌吗?回答是肯定的。对于作为诗人的董培勤来说,还有一个最基本的参照和坐标,这个最基本的参照和坐标之非常庞大和高蹈,给人以不可逾越的巨大压力,这就是历史上曾经盛极一时的边塞诗,岑参、高适、陈子昂、王维、王之涣等无一不是其中的大师。我们知道,边塞诗之所以能够兴盛,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唐代疆域的拓伸,以及屯兵戍边等频繁的军事政治活动,客观上张扬了诗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别离情”,终于开掘出一代诗风。董培勤作为新时期以来的西部诗人之一,也并非刻意效仿和沿袭盛唐边塞诗风,而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另辟蹊径、自构意境。“一切都远了,驼峰上的马可波罗,朔风中的苏武和羊群,胡杨劈成木简上的故事。”(《巴丹吉林诗笺》)让这段家喻户晓的历史故事以诗的语言再现,看似平静朴实,却有悲壮的美感。“胡杨,历史用你,雕制成一条条居延汉简,斑驳的纹路里,沉淀着丝绸之路的旗旄,仿佛远古的帆影,还在烟波里打旋。”(《驼蹄,叩响的胡杨林》)艾略特曾经说过,正是历史感使得一个作家能够最敏锐地意识到他在时间中的地位,意识到他自己的时代。诗既要抒情又要具备历史的纵深感,其难度是很大的,董培勤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而且也是较为成功的努力和尝试。善于将历史事件化为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再赋以浓郁的诗情和意境,表达澎湃如潮或者缠绵如丝的眷恋与深思,是诗人很重要的表现方式和美学追求。
诗人曾经说过,是大漠赋予了他诗情。
这种赋予当然不是被动地接受,必须注入哲理的思考,毫无保留地融进自己的生命情感和体验,然后化作诗的意蕴和旋律。这是一个交织着痛苦的孕育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地闪现理性光芒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最终确立诗的内涵和形象。我以为,有时候情绪的无度宣泄,反而会导致诗的苍白。董培勤作为一个情绪型的诗人,基调保持和稳定在这样一个层面,即西部大漠雄浑辽阔的自然景观与自我拥有的情绪特征的融通。诗人的绝大部分诗作,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呈现出来的。“从风的故乡,飘来一串驼铃的亢奋,刚刚走出冬的记忆,我,拉驼人,牵来地平线跃动的葱茏”(《寄自阿拉善的歌》、“驼峰上贴着一弯晓月,负重的驼队,融进了星光镶嵌的夜色,无数次辉煌的穿梭,无数次缄默的跋涉,没有结尾,没有开始。”(《月夜驼铃》)在诗人的笔下,我们看不到骇人的荒芜,看不到狂戾的沙暴,却看到了涌动于大漠深处的无限生机,听到了牧人胸膛里的激情和对生活的憧憬。就现实而言,西部毕竟是非常严酷的,大片草原被风化沙化,很多地方已经变得满目疮痍、惨不忍睹。过去那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不再,变成了人们越来越遥远的记忆。草原的风化沙化,是非常可怕的,是天灾和人祸共同作用之下的生态灾难,实际上是人祸远远大于天灾,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自然环境的恶化当然是可怕的,因为它直接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样也会导致人文环境的恶化。如果从精神的层面上讲,最可怕还不是沙漠的荒芜和沉寂,而是人的心灵的苍白,以及对生活失却信心和热情。越是自然环境贫瘠的地方,其实越需要一种精神的富有,强烈的生存欲望和改变现实的坚韧,才能够创造出人间奇迹。诗人对此也是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那么集中而又忘情地一遍遍呼唤,用一片赤子之心,对养育他的大漠和人民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不渝和至善至真的期待:“年轻的人,年轻的拉驼人,挥手告别奶香流溢的季节,驼队又出发了,跋涉是你不屈的意志,大漠是你葱茏的世界。”(《拉驼人》)
诗人作为抒情主体,把丰富的同时也是具体的感受融入自己的内心体验,因此抒情主体本身也化为生活实体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诗中感觉到一个活生生的自我,以及生活特有的厚度与广度。正像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所说的那样:“诗人表现自己所用的情境也不应该局限于单纯的内心生活,而且应该是具体的,因而也应该显示出外在的整体,因为诗人就连在主体地位,也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人。”作为诗人,董培勤有着西部大漠生活长期的深入的体验和积累,且以自己的生命做了抵押。在当今商品社会的大潮中,这种执著的追求是难能可贵的。人之初,一切都是感性和直观的,跨越新奇之感而具备深刻性,然后达到理性的升华,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心路历程。诗人曾经在漠风的拥抱下,对远方传来的几声悠长的驼鸣而辗转反侧,更为蒙古族老额吉在煤油灯下为他一针一线地缝制老羊皮袄而彻夜难眠。是的,大漠深处的一缕炊烟,暗夜里的一盏灯火,足可让浪迹天涯的游子泪湿青衫。蒙古族老额吉亲手缝制的一件老羊皮袄,足可使诗人沐浴着刻骨铭心的温暖,在西风古道上负重而行。诗言志,诗为魂,从河西走廊到阿拉善,从西努尔盖到巴丹吉林,留下诗人长达二十七年苦苦跋涉和执著追寻的足迹。诗人从此步入一条充满艰辛困苦的道路再没有回头,为脚下这片浩瀚苍茫同时又充满神奇的大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读他的诗歌时必须首先有一种心理承受方面的双重准备,即诗情和人生,也就是诗情覆盖下的人生的沉重。遵循着诗人灵魂与肉体的漂泊砥砺之路,对把握其诗歌的内蕴是非常重要的。诗人还将这段漫长的漂泊砥砺之路和苦难的经历视作缘分,对西部大漠有一种类似宗教般的崇仰,这同样需要勇气又近乎于悲壮。那么,原本单调乏味的大漠之行肯定在诗人的脑海里具有了多样的色彩,以挚爱的眼光审视自然和人生,诗情的泉涌当属情理之中。
通览董培勤的诗集《唱给阿拉善的歌》,没有矫饰,没有虚泛,也没有刻意追求技巧的匠心之嫌。他的诗大都自然流畅、情真意切,实现了诗的最基本品格。在这里还要提说的是,对于大西北,对于阿拉善,一旦在诗人的脑海里形成了某种极致,有时候也会产生一种否定的倾向,这就是自醒和审视。例如在《驼乡的雪》中,诗人就这样呼唤过:“把蒙古包的天窗开大些,让星星和月亮带来遥远的新鲜。”
诗集《唱给阿拉善的歌》是董培勤艺术实践的可喜成果,同样也是诗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他的人生经历充满了传奇和悲壮,他的长达几万言的系列散文《病榻人生》,就真实地记录了这一经历,曾经感动了无数人。历尽苦难而痴心不改,诗人把阿拉善当做自己永远的故乡,并索性称自己是沙漠的儿子,将自己和大漠熔于一起,浇铸属于阿拉善的诗魂。对此,诗人做过深刻的反思和自省,在他长达七十行的诗歌《沙漠的儿子》里进行了誓言般地宣告。而且,我在阅读董培勤这首诗歌的时候,还想起了我阅读过的另一个同样是西部诗人章德益的诗歌《我与大漠的形象》。颇为典型的是,两首诗歌都无一例外地表现了“大漠”与“我”彼此塑造的过程。章德益是这样抒发的:“大漠有了几分像我,我也有了几分与大漠相像,我像大漠的,雄浑、宽阔、旷达,大漠像我的,俊逸、热烈、浪漫。”那么,再请看董培勤的诗歌《沙漠的儿子》:
我是属于沙漠的
金黄油亮的肤色
特征明晰,质感强烈
凸起的颧骨,像丘陵
崛起一个年轻的生命
我,戈壁的公民
在广袤的空间
舒展着北方民族
旷达的性格……
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