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大众体育运动与健身:竞技运动卷-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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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众参与游泳(2)

(六)比赛场地、比赛器材的准备

确定了比赛场地后,场地器材处和竞赛处等有关领导要切实检查,确保场地、器材等符合竞赛规则要求。裁判组工作所需的器材、用具、表格也要预先准备好。

1.游泳场地、器材设备规格要求

游泳池和器材设备的规格要求,可参见2003《游泳竞赛规则》第四章的规定。标准比赛池和基层比赛池的不同要求。

标准比赛池和基层比赛池的要求对比表标准比赛池基层比赛池池长长池50米(+0.03米,-0.00米),短池25米(+0.03米,-0.00米)同标准比赛池池宽21米或25米(奥运会和世界游泳锦标赛为25米)不限池深2米以上出发端6米内不少于1.35米,其他地方不得少于1米泳道数8条不限泳道宽2.5米(两边分道线距池边0.5米或2.5米)不少于2米(第1泳道及最后一道与两侧池壁的距离不少于0.2米)灯光整个游泳池的灯光照明度不得少于1500勒克斯出发端和转身端不少于600勒克斯水温25%~28℃,室外池不得低于25℃25℃~28℃,室外池不得低于25℃水质清洁、透明度高,能看清池底和池壁标志线,pH值、余氯量等主要指标达标参照标准比赛池出发台、分道线、召回线、标志线有明确要求(见规则第四章)参照标准比赛池自动计时装置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必备(奥运会和世界游泳锦标赛还需同时必备录像计时系统)无要求

2.游泳比赛场地的布置

游泳比赛场地的布置应根据比赛的需要,裁判员的工作台和座椅布置。参赛运动员的座椅设在出发端,预赛时,运动员的座椅可位于计时员、转身检查员的后面,决赛时位于前面。

3.游泳竞赛裁判员所需的器材和用具

(1)秒表:30块(实用26块,备用4块,精确至1/100秒)。

(2)长距离报趟牌和报趟架每条泳道一套。每套需16块(正反两面都写号码)报趟牌,报趟号码均为单数,由29~1,最后一块为全红色,表示结束,每个号码至少28厘米高(如在25米池比赛,报趟牌数目加倍,由59~1);

(3)铃铛每条泳道一个(长距离比赛用)。

(4)发令枪2~3支,枪弹若干。发令台2个。发令烟屏1个(50米比赛用)。

(5)终点裁判台1个。

(6)仰泳转身标志线2条,彩色三角小旗相间贯穿。

(7)出发抢码召回线1~2条,15米处标志小旗4支。

(8)仰泳转身标志杆和抢码召回标志杆共8根,高2米。

(9)夹板40个。游泳裁判组工作位置图(10)口哨6~8个(总裁判3~4个,发令员2~4个)。

(11)电脑及打印机2~3台。

(12)复印机、速印机2台,足量的打印、复印纸张。

(13)铅笔、小刀等用具适量,圆珠笔每名裁判员1枝。

(14)成绩公告板2块。

(15)手提扩音器2个。

(16)音响设备1套。

(17)比赛时,装参赛运动员衣服的水桶或篮筐16~24个。

(18)黑板2~3块(检录组和编排记录组用)。

(19)与比赛有关的其他设备,如在室外池比赛,必要的遮阳及防雨设备、用具等。

(七)食宿、交通等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竞赛期间的工作

(1)根据大会报到日期,做好裁判员和各参赛队的报到接待工作。

(2)裁判员动员大会及裁判员的学习、实习。

(3)组织供裁判员实习的运动员队伍。

(4)各代表队的赛前训练场地安排。

(5)召开组委会会议。

(6)召开总裁判与教练员联席会议。

大会竞赛处(组)必须在比赛前主持召开总裁判和教练员联席会(国际比赛称为技术会),一般在比赛前一天召开。主要内容:

(1)有关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的说明,统一认识,共同遵守。

(2)有关报名与竞赛分组情况的说明。对编排的秩序册如有疏漏,会后立即提出更正。

(3)总裁判关于规则、裁判法的说明(预先形成文字材料,印发给各队教练员)。

(4)关于大会开幕式、闭幕式,队伍入场的要求,单项颁奖办法。

(5)有关竞赛的其他问题。

游泳竞赛的裁判制度简介

一、总裁判制度

在游泳竞赛中,为保障参赛运动员能处于同等条件下,公平竞赛,使整个竞赛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就必须制定竞赛规程和确定统一的竞赛规则,以及设置执行规则、规程的裁判工作人员.因此,裁判员必须熟悉规则和规程,掌握一套科学、合理的裁判工作方法,并不断地熟练、提高。同时,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全国游泳竞赛章程》,对裁判员作提出要求是:

(1)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裁判员守则》。

(2)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和理解规程,认真学习规则、裁判法及有关制度、条例。

(3)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各负其责。

(4)因故不能参加赛区裁判工作的被指派裁判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属省体育局提出请假申请,由省体育局与国家体育总局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作出最后决定。

本章内容主要是根据游泳竞赛规则的规定(参见2003《游泳竞赛规则》),论述游泳竞赛中各组裁判员的职责及裁判工作方法。

总裁判在竞赛大会的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配全体裁判员的工作,是竞赛裁判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使各项比赛能按计划有条不紊进行的主持人。总裁判必须十分熟悉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并严格执行,必须熟悉各裁判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游泳竞赛规则规定的总裁判职责,总裁判的工作顺序和方法如下:

(一)比赛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大会竞赛规程和有关文件,了解报名和秩序册(竞赛分组表)编排情况。

(2)总裁判(包括副总裁判)应提前报到(一般比其他裁判员提前1-2天),报到后即与比赛大会有关领导联系,了解和熟悉大会的组织机构、日程安排、秩序册编印情况;召开正、副总裁判会议,明确分工;研究确定各组裁判长及裁判员分工;制定裁判员学习、实习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总裁判和教练员联席会议要明确的问题,制定“本次比赛有关问题的说明”。

在临场比赛中每场比赛通常安排两名执行总裁判进行工作,负责全权处理该场比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一般情况下由大会总裁判和副总裁判轮班担任,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安排技术检查员轮流担任。每场比赛的两名总裁判可按项目或性别分工轮流负责执行总裁判工作,但两人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当只采用人工计时时,不当值的总裁判要负责协助审核竞赛卡片。这些都要在赛前明确分工和配合的方法。

(3)裁判员报到后,召开裁判长会(技术检查员全部参加,发令员和宣告员指定一负责人参加),使各裁判长了解大会情况及自己的职责,对工作预先有所准备。

(4)召开全体裁判员大会,进行动员,提出要求,宣布分工0和学习、实习计划,讲清楚本次比赛的性质、任务、特点和各裁判组工作要求与裁判工作流程,使全体裁判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

(5)与大会有关领导一起带领裁判长检查场地、器材和有关设备。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还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要求大会提供比赛池长证明。

(6)深入各裁判组,了解赛前学习情况,解释有关规则裁判法问题。

(7)组织全体裁判员实习。通过全面实习、检查裁判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是否符合竞赛要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赛前准备。

(8)配合竞赛处(组),开好总裁判、教练员联席会议(编排记录长列席)。

临场的工作方法

(1)每场赛前1小时到达赛场,检查赛前各项工作,重点检查场地、自动计时、检录和宣告的赛前准备工作,处理分段成绩创纪录申请及比赛的有关问题,了解各队交接力棒次表的情况等。

规则规定,运动员单项比赛的分段成绩创纪录申请须在该场比赛前向总裁判提出,上交“分段成绩创纪录申请表”,总裁判审批同意其申请后,将创纪录申请表交编排记录长,复印3份,分别交人工计时长、自动计时长和总裁判各一份。

游泳比赛分段成绩创纪录申请表队运动员在第场第项第组第道子米泳比赛中前米申请创纪录。

申请人:

总裁判意见:

总裁判签名:

年月日

(2)赛前30分钟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进行上一场小结,提出本场工作要求。

(3)赛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集合全体入场裁判员,准备入场。

(4)赛前3~5分钟向宣告员示意,宣告“请裁判员入场”后,带领裁判员入场,裁判员按工作位置就位,宣告员介绍本场比赛总裁判和发令员后,总裁判用手势示意裁判员坐下。

总裁判的位置,一般是在靠第8泳道一侧的池边上。但有些比赛,由于场地、电源线路、池边空间位置等原因,总裁判的位置也可设在靠第1泳道一侧。如采用自动计时,总裁判的位置在自动计时控制室一侧。

(5)当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吋大显示屏显示第一项(组)运动员名单和滚动时间“0.00”],每场的第一项(组)比赛准备开始时,如果是预赛,总裁判站立池边,示意检录员带领运动员入场,然后示意宣告员宣布该项该组比赛开始,再按规则规定发出连续短促哨声、长哨声;如果是决赛,总裁判先示意宣告员宣布该项比赛开始,请运动员进场(播放运动员进场音乐),之后,检录员带领运动员进场,运动员就位后宣告员介绍运动员。然后总裁判按规则规定发出连续短促哨声、长哨声。总裁判在鸣哨时哨声要响亮,同时要注意,第一次发出的是连续多次的短促哨声,第二次发出的是长哨声,两次哨声要有明显的区别。在发出长哨声(仰泳比赛是第二声长哨)后,应放下哨子,不要手持哨子放在嘴边,更不要用嘴含着哨子,以防误吹召回哨。总裁判随即注意运动员卜出发台的情况,看是否有故意延误、上错道、缺人等情况(要预先记住该组的空道和弃权泳道)。

在仰泳比赛吋,总裁判第一声长哨发出前,如有运动员跳下水,总裁判应令其起水(警告)后,再发出第一声长哨开始比赛。对该运动员不作犯规处理。如这一过程运动员蓄意不服从命令或延误比赛,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在发出第二声长哨后,总裁判应站立到距出发池端1米左右的池边上,察看运动员的出发准备动作,如发现有运动员脚趾露出水面,总裁判可令其降低。

当所有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按规则做好出发准备吋,总裁判向外伸展手臂通知发令员可开始发令,待发令结束,收回手势。出发过程,总裁判全面观察8名运动员情况,准确判断运动员出发时有无抢码犯规现象,并及时作出处理。

预赛的每一组比赛,检录员带运动员入场的时间,除每场的第1项第1组比赛外,其他组均由检录员根据比赛的衔接需要,决定带人的时间[参见本章第八节检录之二的(四)]。

(6)每组比赛进行中,总裁判在池边巡视,注意观察运动员游进、转身、到终点、接力交接棒等动作,做到心中有数,以作为判定犯规的依据。比赛中、观察既要全面,义要有重点,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7)每项(组)比赛结束,最后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总裁判应观察技术检查员和转身检查长是否有犯规情况的手势及报告(观察路线是同侧的技术检查员一转身端转身检查长一对侧技术检查员斗终点端转身检查长),之后给自动计时长是否确认成绩的手势。如有犯规,即了解犯规情况,确定判犯规后即通知自动计时长,然后在自动计时成绩卡上签名。当检查裁判交来检查表后,应认真审查犯规检查表,无误后签名。

总裁判处理犯规时的几种情况:

1.当某运动员动作犯规,总裁判目睹了犯规情况时,总裁判根据自己的判断有权判为犯规。

2.当总裁判发现运动员犯规,检查组裁判和总裁判判断一致时,总裁判当即判为犯规。

3.当检查组裁判员对某运动员犯规意见不一致,而总裁判又未看清当时情况时,要尊重主看裁判员的意见,又要分析不同的意见,再作出决定。

4.比赛中,某名运动员在游进过程中动作明显犯规,当时主看裁判员和总裁判没发现,而其他裁判员看到了,立即反映给总裁判,此时总裁判应慎重,多方面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是犯规的则判犯规。以裁判员的观察为依据,谁看见由谁填写检查表。

5.自动计时的接力出发判断器是否失灵,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检测,总裁判应在赛前认真了解自动计时包括接力出发判断器的安装调试情况,并尽可能组织接力项目的实习,认真观察其工作情况,确保其工作正常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