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应按不同检验项目妥善包装、运输、保管。送实验室后,应立即检验。
送检:样品应及时送检,一般应不超过3小时。如果路途遥远,将样品保持在1℃~5℃环境中。如果是冰蛋类,需保持冷冻状态,可将样品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箱内有干冰可维持在0℃以下)。送检时,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
检验:食品检验室接到送检申请单,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立即将样品放在冰箱或冰盒中,积极准备条件进行检验。无采样记录的样品,不得接受检验。
一般阳性样品,发出报告后3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方能处理样品。进口食品的阳性样品,需保存6个月,方能处理;阴性样品可及时处理;如果检样已腐败则不予保留。保留样品应加封存放在适当的地方,并尽可能保持其原状。
报告:样品检验完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报告单,签名后,送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以示生效,即交卫生监督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