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起青春的样子
C陈娉舒
周六深夜,一档音乐节目在重播,这一期的主题词是“兄弟”。节目的后半程,杨坤的《兄弟》来了,刚翻出三年前以它为由写的文字,就听电台DJ说:“接下来,是老狼1994年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在重新听到《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这个深夜,我对我的家属将要做的一个疯狂举动突然间不再耿耿于怀了。
家属通知我,四月最后的一个周末,他将从周五起三天不回家。他们大学全班人马在距离母校不远的一处山庄集体包房、包大巴车,他们将连日集体行动,群宿、群聊,在京有家的也将夜不归宿。听上去有点疯狂是不是?
行动的背景是,那个周末,他们的母校百年校庆,多年来从不在校庆日回去凑热闹的这些人,这次却打算集体回去,因为,今年是他们毕业二十周年。
一毕业就去了美国的同学特地回国啦,毕业分配去了小县城的同学也来啦,毕业分配去了工厂的同学也正往这儿赶呢……正越过千山万水往一起凑的这些男人,他们曾经的关系,就是他们的校友高晓松写的那样,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是“分给我烟抽的兄弟”。倒退二十年,他们有的睡上铺,有的睡下铺,不住A寝室,就住A寝室隔壁……曾经随意披挂着跨栏背心,趿拉着破拖鞋,多个寝室胡乱串门,分着烟抽,一晃五年,从十七八岁分享到了二十二三。这层关系,就是二十年后这番集体行动的最原始理由。
早些年,我曾“不幸”列席过这些“上下铺兄弟”中个别人的饭局,那饭局,能从天大亮喝到夜深沉,兄弟们在饭桌上举杯推盏、分着烟抽,嘴边翻来倒去的,就是睡上下铺那五年里一切陈谷子烂芝麻的事。而这次,因着毕业二十年,天南海北的人都往一起凑,闭着眼睛都能想到,这三天集体行动要多乌泱有多乌泱。在外人眼里,分烟、灌酒、扯轱辘话,多没劲啊!但在男生尤其工科男生那里,互相递根烟,相互灌杯酒,回忆回忆当年写不完的作业、做不完的实验,就是对年华老去最具象的感慨了。他们的智商,从来很少用到对月吟诗把酒当歌这上头。虽然出自同一个校园,但他们不是高晓松。
事实上,一旦告别了“有漂亮的女生,白发的先生,几个爱情诗人,几个流浪歌手”的校园,并不是所有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都能海外镀金,都能升迁有道,都能生意兴旺,都能事业有成。我的一些朋友,他们是大学时代里的“上下铺兄弟”,毕业后,有人反反复复进出着精神病院,有人成了不断吃药打针的资深病友,有人经济拮据做事艰难,有人从毕业那一天起就杳无踪影……毕业后的每一轮聚会,当满堂欢声笑语时,在座有谁闪过一念,“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朴树在《那些花儿》里说的,“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才是很多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真实命运。
高晓松要说的,也是如此。在《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里,有兄弟交情,有校园温馨,但更多的,我觉得是悲凉,是怅然,是对校园围墙外一切命运既无奈却坚忍的接受。
不管你是男生女生,只要你的人生中曾经有过一段校园生活,你一定就有一个或几个你的“上铺兄弟”。当年才二十多岁的高晓松,用淡淡的口吻,安静的叙事,就帮我们勾勒出我们记忆中的那位“兄弟”。但为什么就是他高晓松呢?清华子弟高晓松,如果当年不逃课,不挂科,不外出追女孩,不玩琴,而是规规矩矩一如校园里常见的大多数,还有后来的《同桌的你》《流浪歌手的情人》《青春无悔》等等吗?因此,每听《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我总忍不住想,高晓松写的就是他自己,或者是每一个我们自己。
而当告别了睡上下铺的日子,不管你是毕业二十年,还是毕业十年,还是毕业一年,一定有不少人,他们的上铺兄弟至今还仅仅是“睡在我寂寞的回忆”。而他或她自己,也大多淡忘了“分给我快乐的往昔”,而过上“现在有很多的朋友,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的日子。好在,即便日子庸常,回忆寂寞,还永远有那样一些人,从没放弃这个梦想,就是“你问我几时能一起回去,看看我们的宿舍我们的过去”。
幸运的是,我们拥有这样一些歌,为我们记录下何其相似的一切年轻——怎么样考学,怎么样上学,怎么样打饭,怎么样的学生澡堂,怎么样的校园情书,听过相似的歌,经历相似的生气与开心。这样一些歌,犹如一把公用钥匙,为站在宿舍昏暗楼道中的我们,打开了一扇门,然后我们微笑相对,相互招呼:进来吧!看,咱当年的寝室,你的床,靠窗的那张,我在你上铺!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就是这样一把钥匙。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Y烟罗
有那么一个地方,你一直不敢回去。
记忆里那个窗外可以看到不远不近的青山,夏日里的深金色阳光静谧而昏然,数学老师讲课的声音应和着老式的吊扇,嗡嗡嗡地重复在耳畔,像一首不那么悦耳的催眠曲。上着体育课的少年总是冒着热汗,白晃晃的T恤与红通通的脸庞彰显着蠢蠢欲动的肆无忌惮。有时会有突然的动静打破这画面,一枚白色的半截粉笔气势汹汹破空而来,你吓了一跳,猛地抬头,却看到中弹的总是不远处的其他同学。然后是老师的怒吼,同学中渐渐放大的议论声,最后一切都归于沉寂。你继续等待下课铃响。
那一条小路,即使闭着眼睛,你也不会走错。路的两边是浓密高大的梧桐与香樟,茂密的树冠掩映着整条小路,即使是烈日的午后,也满是凉意。
路的两旁,分布着零星的小店,你经常光顾它们。有时候买下五毛钱的冰棍,有时候用一块钱硬币打上一下午游戏。三三两两穿着校服的少年,或快或慢地行走在这条路上,不时有女孩轻声地嬉笑,男孩彪悍地打闹。你不想那么快回到家里,你试图忘记母亲的哭诉和父亲的凶恶,你坐在街边的石阶上,树影斑驳地洒在你年轻而光洁的肌肤上,你的画笔轻轻转动,心里有着彩色的安静的泡泡慢慢浮现。你有时想快点长大,长成一棵树的样子,伟岸而威严,但你不知道那是不是最好的。
那是琉璃光阴里让人流泪的小小碎片。就在这日复一日的日子里,你的青春急急而行。
多年后你身在遥远的城市,你很少想起以前的事情,办公室窗明几净,巨大的绿叶植物在空调的徐徐凉风里轻轻摇摆,你的桌上摆着几部手机,天南海北的商业谈判从未停止,你习惯了淡定地摁断一个,再微笑着接起另一个。你像一尾寻找到了新水源的鱼,你告诉自己这里很适合你,你没有长成一棵树,但你是一尾拥有宫殿的鱼。你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午夜的时候感到心悸,你想你拥有了很多,但你一定丢失了一些东西。因为你努力地挣扎着想要追寻更多,却总是发现越发难以平静。只有一条途径你未曾尝试,那就是走回去。你最害怕的秘密,一定就在最开始的地方,它一直在那里,但你不敢回去。
答案在十年后悄然揭晓,你因了其他事情,需要路过那一片土地。你以为自己足够镇定,你早就练就了沉默的面色,泰山压顶也云淡风轻。但是豁着牙守着干货摊的老人用力拍击你的双手时,一丝少年般的惶恐蓦地滑过你的心头。一瞬间仿佛山雨欲来,那些尘封已久的情绪从四面八方风涌雷动。
它们如怪兽般怒吼着,轻易踏在你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上,你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哭,怎么笑,怎么动作,怎么回应。你笨拙地低下头,任他们责骂,仿佛是十年前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孩。但是那么久那么久的时光,那么沉那么沉的梦回,它们在这惊天的喧嚣里,渐渐安静下来。你获得成功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你寻到新家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你以为忘却的时候,它们不曾安静。你看着那一片青山顶上,你父母的坟茔就在那里。你终于可以毫无形象地哭出声音。
你走了很远的路,攀了很高的峰,可是你的根,它始终就在那里。
这就是你无法安心的原因。
也是我们行走城市的每一个人,在出发很久以后,看不见来时的路,忘记了起程的理由,最后迷失在雾霭里的原因。
有一天,你在微博上写: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伤,那是天曾经塌下的地方。
有一天,我听到你在KTV唱一首老歌,你的声音很轻: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我懂你。
这一生,我们都是拼尽生命去努力的人。
而一年里只有那么一次时间,回首年少旧梦,会心酸地为求而不得哭泣。
麻疹一样的青春
W王晓莉
最近,一个外地的女朋友常常给我打电话,翻来覆去讲的就是她对一个男孩子如何有好感,对方的心事如何难以揣测,他们之间又是如何缓慢地演绎和推进。因为两个人太扑朔迷离了,节外生枝的事情也多,她为此非常痛苦。
尽管理解她说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安慰她,因为我知道这根本没有用。当这个长篇言情剧上映到第六天的时候,我已经听得哈欠连连,实在忍不住在电话里笑了起来。我说,你这是还在出麻疹呢。
麻疹,是我对青春期的一个私人比喻。只有出过麻疹的人才有免疫力。
同样,只有经过青春期之后,回想青春,我们才能变得气定神闲。
关于青春期,我觉得已经是离自己很久远的一件事了。有时候想起来,就会觉得那是很短的,短到刹那一样的时间。就像乘火车作长途旅行,途中汹涌而至的那段隧道——哪怕再漫长、再黑暗,也是有限的,很容易就被火车抛在身后。
可是实际上,在经历青春之时,过程却是那样漫长,有时你会以为,简直到不了头。说起来很奇怪,想到“青春”这个东西的时候,最先想起来的总是一件听上去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读到大学二年级,我朦朦胧胧地开始注意一个男生,但只是停留在注意的地步,好像根本没往“爱”字上想。那是很难受的一种感觉,像在商店里看见一件好衣服,自己没有钱买,因此回来后更加惦记,怕有钱的人会买走,于是每天去看一次,完全不知道哪一天再去,衣服可能就不挂在那里了。
这样的心思没法跟别人说,只是熬着。有一天,我向同学借了一辆车,在校园后面的湖滨路上来来回回地骑。路带陡坡,俯冲的刹那有种快意,同时心内恐惧着,下一秒可能要翻车要出事。最后终于摔了一跤,两条裤腿都磨破了,膝盖处的皮肤渗出了血,很痛。我回到寝室一言不发地换了裤子。
可是,在换裤子时,我突然像看见了自己的内心一样——我看见它平静了下来。多年后的一个秋天,我在面朝大海的北海银滩宾馆住过一夜。那平静的秋天的夜海,就像我在青春期痛苦蜕变的那一刻一样。
那时,我好像连脾性也突然变了似的,一下子就老了。老,并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就是瞬间。一件小事,一个动作,就颠覆了一个人的青春。
所以一些时候,我们会感觉某个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青春期,他们与生俱来就老了似的,比如卡夫卡,比如张爱玲。他们有着夜色一样的性格,甚至外表,这多么奇怪。然而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卡夫卡,他一生为费莉斯写了五百多封情书;而张爱玲,自称是“一个自私的人”,在与胡兰成分手时,亦“泫然泪下”。
只不过,他们的青春如夜色里的萤火。
不然,他们笔下的文字何以总是那么尖锐、汹涌。他们在白纸上勾勒出完美的夜色,他们正像我所铭记的一句话——“一日长于百年”。
这一切,像汹涌而至的饱满的情感之流,把他冲得七零八落。又像一间房子,被堵得死死的,他必须找一个情感的垃圾桶作出清理,否则他就会被堵死。
在放逐自我于一条陡坡,并摔倒在地感觉到膝盖的疼痛时,我想,那该是我感觉到的青春的疼痛,亦是对疼痛的一种自我疗伤和清理吧。
那些男孩教会我的事
T陶之湘
很喜欢蔡康永的《那些男孩教会我的事》,虽然我只是一个女孩。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一下那些曾经经过自己生活的男孩们,他们就像是这一路上不断上车又不断下车的乘客们,我与他们短暂地看过同一段路边风景。
有些坐在我身边,与我交谈,有些匆匆上车又匆匆离开,有些陪我坐过很长一段路,转过好多个弯,停过好几个站台。最后他们都走了,到不同的站台去搭乘别的不一样的车,去往不一样的地方。而我依然坐在我的车厢里继续向前。
他们未曾改变我的生活,我却在与他们的短暂交集中渐渐看清了自己的模样。有时候,他们像是我的镜子,而镜子里面的人又永远与我保持着那段温暖的距离,有忧伤,但不会心痛;有想念,但不至于碎裂。
现在我只说两个男孩,因为现在他们都已经去了其他车厢,去往了我所不知道的地方。我知道他们所到之处也一定是风景曼妙,而我也记得与他们同路的点点滴滴。
第一个男孩与我坐在一起听Radiohead乐队的《Creep》,那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们都喜欢那句歌词:IwishIwasspecial。在青春期的时候谁都希望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哪怕灰头土脸地穿着校服,心里却狠狠发誓自己并不属于这里。我喜欢坐在食堂的角落里听音乐,假装不愿意去理睬所有的喧嚣。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所有的喧嚣都忽视了我,我只是一粒灰尘。
后来这个男孩就成了我青春期里与我一起听音乐的朋友。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乐评,于是他就来与我交换磁带。那时候我的零用钱根本不够买太多的进口磁带,而男孩从表哥那儿拿来很多进口磁带借给我,我们在放学后沿着小马路来来回回地走。因为彼此都过分羞涩,所以也不多说话,却共用一只Walkman,一人耳朵里塞一只耳塞,为了不让耳机掉下来,我们必须靠得紧紧地走路。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与另一个人的心灵靠得那么近是件多么开心的事情。
我从未对他表白,而我确知我在那段时间里曾经那么平淡地爱过他。我也从那时开始确知,我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就是如此特别,不用担心光芒被遮蔽,因为那些同类的人,总会看到我,总会来到我的身边。
第二个男孩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出现,那时我离开了家乡到另一个城市去生活。刚去的时候,正好是年末,很多节日接踵而来,每每都令我产生想要逃回家去的冲动。我在这时候遇到第二个男孩,其实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但并不熟悉,听说后来他去了国外念书,失去联络多年后又在网络上遇到,他依然还是初识时的青涩模样。
于是在最孤苦伶仃的日子里,与他每天在MSN上说话便成为我的精神支柱。我们在MSN上聊天到天亮。
我从未跟这个男孩抱怨过我的孤独,因为他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的孤独。他每天都坐在网络的那头陪我说话,已让我心存感激。我知道我也会渐渐地像他一样,习惯起一个人的生活来。他总是敲键盘敲到一半,突然跟我说,哎哟,我要去晾衣服啦,或者哎呀,我要去蒸一碗蛋羹吃啦。我们交流每天的菜单,分享一个人住的小乐趣。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莫名其妙地成了彼此最熟悉的人,却没有再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