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等一个人的时光
46763400000018

第18章 谁能把流逝的时光倒回最初的遇见(1)

三分天意七分心

他和他的几个“驴友”,看她是一个人,有个男孩热情邀请她加入,开玩笑说,他们的队伍正缺她这样的漂亮女孩。

都是热情开朗的年轻人,她也不是天生爱孤单,不过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同伴。他们又邀得诚恳,他也轻轻说了句,一起吧,前面的路很陡峭呢。

那是个面相和善又略带羞涩的年轻男子,有好看的眉毛和浓密的黑发,眼睛亮亮的,眼神干净安宁;穿宝蓝色冲锋衣、背一个灰色的大旅行包;皮肤是阳光浸染的健康的棕色。她对他有莫名的好感,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队伍。那个年轻团队的热情很快感染了她,她跟着他们热闹起来。只有他,始终话不多,但是会主动去做很多工作,负责行程安排也负责安营扎寨。

晚上住在山顶。她并没有带帐篷,原本是打算住农家的。他说,既然到野外了,还是住在外面更美妙一些。他把他的帐篷让给她,自己去和同伴挤在一起。两个帐篷挨得很近,打开顶端的小天窗,她久久难以平静下来。可是她知道,他也不过是她无意中路遇的一个人,擦肩之后,就是陌生。她还没有冲动到跟他索要联系方式的程度,那不合适,也不应该。于是就自然随意地跟随着他们走了这一程。

第二日下到山的另一端,山脚下有一个不知名的小寺院。他说,可以去拜一拜的。于是她就去了,因为寺院小又没有名气,反倒有一种佛门净地的幽静。她买了一炷香,在佛前站立片刻,听到自己许下的愿:希望能够再次和他相见。

后来就分开了,分开的刹那,她才知道自己的心愿多么虚幻。他和她来自不同的方向不同的城市,她对他压根儿一无所知。也只有说了再见,从此不再相见吧。

回到曾经的生活中,她却总是想起他来,梦里,总是会听到口琴声。

这样过了一年,她决定再去一次那个两百公里外的小寺院,她知道这样做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却还是想去看一看,于是就去了。

在一年后的黄昏,她抵达那家寺院的门前。寺院依旧清净,她依旧买了一炷香,虔诚地站立在佛前。只是这一次,要许什么愿呢?正思索着,忽听旁边有人轻轻“嗨”一声。她转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他。怎么会是他?她又惊又喜地抬头看普度众生的佛,难道真的是佛祖显灵?压抑着万般惊喜,她努力平静地对他微笑,说,好巧。他却笑着摇头,不是巧,而是,我说我每个周末都会来这里,你信吗?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他说,那天我许愿,希望能再次和你相见。可是回去之后我明白了,愿望不能只靠佛祖保佑,要靠运气和诚意的,所以,我就带着诚意来碰运气了。我想,碰的次数多了,总有机会的。他说得诚恳又轻松,好像这寺院就在他的家门前,抬脚便到。可是那次分开时她已经知道了,他生活的城市离这里,比她还要远一些。

可他还是来了,一次次地到来,等待,即使她在一年之后才迟迟到达,他也没有错过和她的相见。

真的不是巧合,是太多次等待的结果。如他所说,佛祖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眷顾芸芸众生的凡俗心愿,佛祖只是把心愿收下,至于结果,要看许愿的人有多少诚意。

看着他干净的眼神,她想起四个字:缘来是你。只是此刻她知道了,缘分不是绝对的天意,而是三分天意七分心。

还好,她没有错过。

那段时光,曾让我如此坚强地成长

上苍偶尔也会成全虔诚的人

千万别以为所有的祈祷都是徒劳,因为你真的不知道恩泽会在什么时候大方地降临在你的头上。2009年的圣诞节,一个平庸的男生热切企盼着能在校园里一夜成名,而上帝痛快地答应了。

是的,我必须得承认,那一天,我过得着实惨烈而悲壮。

那天我穿着一件密不透风的小熊套装,顶着笨重的熊头在雪地上笔直地把熊掌印踩到女生宿舍楼下,手里的牌子虽然写的是“范嘉美圣诞快乐”,可谁都知道,这不过又是一出挂着熊头卖狗肉的“表白”烂剧。

那副熊皮的保暖性能毋庸置疑,当范嘉美朝我缓缓走来的时候,我能明显地感觉到脸上的汗水在顺着脖颈蜿蜒地向下游走。

范嘉美捂着嘴巴在我眼前发怔的表情只持续了几秒钟,我的眼前便黑了下来,她捏着我的熊鼻子把头盔反转过去之后,只喊了一句“站着别动”便跑开了。

在黑暗里,我只能感觉到自己节奏大乱的呼吸,其间,有热心的同学把我那块因为紧张而拿倒了的牌子正了过来。

大概十分钟后,我的头盔“吱呀”一响,眼前重现光明。教导主任如从天降般地出现在我眼前,正襟危立。

我知道,这一次,我又毫无悬念地栽了。

和蔼可亲的教导主任手把手地把我拎到了政教处,而我的确不知道那条不争气的熊裤在什么时候扯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所以,你可以看到,一只穿了开裆裤的“小熊”乖乖地在政教处门口站了一下午。

没有比忍受屈辱更加励志的事情

那次事件之后,我向范嘉美提出了严正交涉:范嘉美同学,和谐社会里你怎么可以把事情做得那么绝?你可以婉言拒绝甚至可以武力还击,为什么偏偏在无情的“严打整风”之际选择官方投诉?更何况,我只是代替别人向你表白。

是的,那天我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我的同桌沈庆。圣诞前夕,他开出的条件完全算得上威逼利诱,而我竟鬼使神差地点头允诺,义无反顾地为沈庆当起了炮灰。

其实,范嘉美应该还算个不错的女生,她留着披肩的长发,说一口地道的“伦敦腔”英语,虽然沈庆依然会抓住各种机会百般献媚,可那次事件后,我和范嘉美却越来越疏远。两人偶尔相遇,我也只是倔强地扭过头,漫不经心地吹起口哨。

士可杀,不可辱。她应该看得出,表白失败的男生,同样有尊严。

我万万没有想到,沈庆的死皮赖脸竟然会奏效,范嘉美会在弥足珍贵的课余时间来帮沈庆纠正英语发音。沈庆那种“虚心虔诚”的媚态也足以让我恶心:那些简单的单词,他分明早就念得滚瓜烂熟了。

“校级英语口语竞赛马上要开始了,加油!”范嘉美和沈庆时不时会默契地击上一掌。那种时候,我总会拿起英语书满脸鄙夷地从他们的手臂间一穿而过:切!真有那么励志吗?

好多事情都会出现让人意想不到的结局,一个月后的口语竞赛,沈庆没进决赛就被淘汰了,而我,却破天荒地拿了第一。

所以,有时候,上帝也是很公平的。

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没有人会想到我能在那次比赛中胜出,就像没有人会想到语文成绩本来不是很好的我,竟能在几个月后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地杀进校刊编辑部。

这个世界留给冤家的路总是那么窄,范嘉美进入校刊部后,办公桌被分在了我的对面。每个周末的下午,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都会出现两个忙碌的身影,她负责校对,我负责排版。

这是高二分文理班后我唯一能够接触到范嘉美的场合,话语依然不是很多,即便到了必须打破僵局不得不讨论稿件增删的时候,我也只是不冷不热地哼哈两声,专心致志地欣赏桌面上阿黛尔的照片。

那个叫阿黛尔的女生总会不厌其烦地给校刊投稿,文章发表后她总会往编辑部带大捧的糖果,而且,她是我的小粉丝。不知道哪个嘴贱的家伙和她宣扬过我的壮举,有一天她一脸崇拜地问我:“师兄,听说你在去年的圣诞节勇敢地追求过女生哎!”

范嘉美当时也在场,她尴尬地低下头,长发遮住了发红的脸。

我拍了拍阿黛尔的头立马转移了话题:“留短发的姑娘就是漂亮,如果你早来一年,我肯定会追你。”

而偶尔,我也会当着范嘉美的面,故作甜蜜地张大嘴巴,等阿黛尔把糖果丢进我嘴里。

这个学校的“三八线”,划得还是很明确的,男生和女生之间的私下交往全被明令禁止,所以,那天沈庆来找范嘉美去操场堆雪人的时候,生拉硬拽地带上我去给他们当灯泡,而我,也叫上了阿黛尔。

那天范嘉美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她和沈庆忙活了半天才堆出个怪里怪气的东西,沈庆还大言不惭地安慰范嘉美说,多可爱啊,像个小怪兽。

我三下两下踢毁了我和阿黛尔的半成品:来,我们做个奥特曼!

再见,倔强的年少时光

高三那年,编辑部把所有毕业班学生重新发配回地狱,每个人都埋下头开始为自己光明的未来而奋斗。

我很少看见范嘉美,偶尔相遇,也只是在去往食堂的路上。

那时,范嘉美总会犹豫着停下来,好像有话要对我说,可当她看到我那挂在脖子上的粉色围脖时,总是欲言又止。

是的,那是阿黛尔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整日挂在脖子上,得意忘形。

高三那年感觉过得很快,心无旁骛地学习,风风火火地迎考,一切按部就班,生活波澜不惊。

9月,我拿到了南方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南下启程那天,我没想到范嘉美会去车站送我。

她送我一个小小的信封,里面是三枚精美的小别针。范嘉美说,三年前的那次表白,她并没有到政教处去告发我,她不在的那段时间,只不过是匆匆忙忙地跑回宿舍,去翻找那些小别针。

范嘉美说,当时你穿了一条扯开口子的裤子,样子真的很难看。

而范嘉美一直去给沈庆辅导英语,也不过是想努力接近作为沈庆同桌的我,为此,她后来还进了校刊部。

“如果当初你不是替沈庆去向我告白该多好……”列车缓缓驶入站台,范嘉美轻轻地对我说。而那些到了嘴边的话语,我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因为我知道,列车不仅拉开了我们天各一方的距离,也终将带走那段无比倔强的年少时光。

而那段时光,曾让我如此坚强地成长。

是的,我没有告诉她,为了证明自己的优秀,我曾付出了怎样的努力,也没有告诉她,那个叫阿黛尔的女孩,只不过是我最最普通的朋友而已。三年前那个飘满雪花的平安夜,沈庆一脸诡异地对我说,明天替我向范嘉美表白,否则,我会把你的日记一张张地撕下来贴到墙上。

是的,那个落在沈庆手里的日记本,一篇篇地写满了“范嘉美,我喜欢你……”

想把我画给你猜

把我们的相遇画给你

小艾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忙的人。

刚刚毕业,她成了一个小助理,每天早上去主管那里领到大山一样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负责三部电话,两部传真,并且因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随叫随到。看过《穿Prada的女王》吗?小艾就是那个可怜女助理的现实版,唯一的不同大概是她的上司每天要喝的是豆浆而不是咖啡。

这天早晨,她从拥挤的电梯里跑出来,不知道踩了谁的脚,也顾不上回头,匆匆扔下一句“对不起”就跑向办公室。豆浆因为很烫,拐弯的时候没拿稳,竟脱手而飞,还好没有洒到人身上。

但结果还是免不了一通训斥,小艾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听到传真机在响。

是不认识的号码。接下来一看,是一张奇怪的画。画上是一只男性的脚,穿着耐克的运动鞋,耐克的白袜子,鞋面上被人踩了一个脚印。

小艾莫名其妙,难道是自己刚才踩到的那个人?赶紧回了一句:对不起,是我踩了你的脚吗?

很快回复过来:没关系,如果你每天早晨都要买豆浆,可以打这个电话,这家快餐店每天给楼上许多公司送豆浆,你可以让他们顺路加上你的。

小艾试了试,果然可以,每天早晨害她迟到的排队买豆浆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以后的很多天,每天早上刚坐到位子上,她就会接到一张画,有的是那双脚出现在宏伟的金字塔前,有的是脚在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下面,还有的是脚踩在一座高高的雪山上。所有的景物都是卡通袖珍版的铅笔画。可爱简单的线条,让人的心情陡然好起来。

看来这双脚的主人喜欢旅游呢。小艾心想,不由得笑了笑。

可他是谁呢?这栋楼里的公司,大大小小几十家,员工更是蚂蚁一般出出进进,要找一个模糊的身影,太难了。

把好点子画给你

21岁的小艾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她有一种奇怪的男生恐惧症,正常的异性交往没有问题,可是一旦他们之间有了任何往爱情方面发展的征兆,小艾就会在见到对方的时候面红耳赤、血压升高、心跳加速、手心不断渗出汗来,继而不敢再见这个人。

大学时她偷偷去看的心理医生说,这种情况等她遇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并了解的人时就会克服。可实际情况却是,往往小艾还没有了解一个人,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的时候,她就已经不敢见他了。

大二那年,一个大四的学长曾经向小艾表白过,小艾其实也喜欢他。但是她的恐惧症就发作了,整整一个星期不敢回学校,后来的半年时间里,也是在家和学校之间走读,直到学长毕业离校。

等小艾收到一张画着两条穿牛仔裤的腿的图时,她开始注意自己身边的人。

有一天她把一沓资料撒了一地,俯身去捡时,看到两条穿牛仔裤的腿从眼前走过,急忙抬头,可正是中午休息时间,来来往往的人很快将那两条腿淹没了。

唉,世界上穿牛仔裤的男人那么多,怎么分得出?小艾笑自己:真傻。

后来传真机里传出了更多的穿着不同裤子的腿,短裤,牛仔,运动裤,但是她依然不知道那人是谁,多大年纪,甚至不清楚他的用意,他是在拿她寻开心吗?

这天她接到主管派来的艰巨任务,请两个业内驰名的大师来公司合作下一次的策划。两人都是出名的骄横,别说两个,一个都请不动。小艾把能用的办法全用了,一点眉目也没有。

这天传真机里又传来一张图,是一个大男孩的上半身,穿着红色的大T恤,看上去很有活力。小艾却实在提不起兴趣回应,她在MSN里改签名:大师啊,我求求您了。

半小时后,传真机又响了,还是大红T恤,只是上面多了一行字:给大师甲那边暗示大师乙已经参加,给大师乙那边说大师甲已经加入,再次邀请试试看。

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烦恼的?小艾无暇疑惑,赶忙照做。第二天上班,主管有史以来第一次笑眯眯地和她说话:小艾,这次拉到两个巨头,不错,继续努力啊。小艾心里的兴奋井喷似的往上涌,这都要感谢神秘人!

回到座位上,今天传来的图片是穿格子衬衫的上身,很英伦的味道。小艾疯狂地查看MSN好友,是谁?我一定要把你找出来!

把雨天的伞画给你

下班时,小艾在电梯里看到个穿牛仔裤格子衬衫的男人。那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叔,看上去很有艺术气质,小艾心想,是他吗?那一刻,她心里不是没有失望的,想起那句嘲笑的话:你都不知道对方是猫是狗就妄想谈爱情了。

但是她的心还是开始狂跳,手心的汗湿了紧紧攥着的钱包,她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大叔问她:你没事吧?眼睛里的关切很陌生,小艾心想:不是他。直到大叔最终毫无表示地走出电梯,小艾才舒了一口气。

这件事让小艾开始惶恐,她意识到其实自己是最主要的问题。不管这世上是不是真有一个默默关注她的男人,不管他愿不愿意将来有一天真正走进她的生活,也不管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小艾她,实在是没有办法面对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