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生命的尊严与临终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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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死亡教育(6)

(一)道家的生死观与死亡教育

“道家”是指以先秦时期老子和庄子有关“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道”是道家学说的核心范畴,指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和法则、规律。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上……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周易·说卦》曰:“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道家视生死为自然规律,生死之间如环状相接,周而复始,具有永恒绝对的本体意义。老子曰:“出生入死。”庄子曰:”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自本观之,生者噫气物也,虽有夭寿,相去几何?须臾之说也。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於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老子和庄子对生死之所以淡然处之,是由于他们是站在“道”的立场上认识人的生死,把生死看做是自然的一部分。

道家倡导的是一种“气聚气散”的生死自然观,强调在对待生与死的问题上,应效法“道”,安于生,顺于死,以摆脱面临生死离别时的恐惧与悲伤,解脱对生的根本困扰。

道家的生死观是洒脱达观的,道家引导人们从宇宙整体来看个人的生与死——个体须臾的生命,对于宇宙长河是短短的一瞬间,来去匆匆,如同气的聚散。因此,个人活长活短,或生,或死,对宇宙没有任何影响。

道家的生死观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具有广泛的死亡教育作用和忧伤辅导功能,因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临终关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道教的生死观与死亡教育

与道家思想密切相关的“道教”是中国汉民族的固有宗教,由张道陵于东汉顺帝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建立,故道教徒尊张道陵为“天师”,奉老子为“教祖”,尊称其为“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

道教在生死观方面,与道家不同。道教相信肉身不死,追求长生,抗拒死亡。有明显的“恶死悦生”的生存本能意向,与老子、庄子的“恶生悦死”观完全不同。《西升经》曰:“我命在我不在天,还丹成金亿万年。”道教所倡导的是“得道成仙”、“长生不老”的观点,实际上是对死亡的回避,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死亡教育方式之一。

三、佛教的“往生西方”和“临终助念”与临终关怀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相传在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中由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即释迦牟尼所创立。佛教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传入中国。

历经四五百年到了隋唐时期,中国佛教产生了“禅宗”、“净土”、“天台”等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其中的“禅宗”派是纯粹中国佛教的产物,构成中国传统佛教文化的重要部分。

佛教的临终关怀思想颇为丰富,其中的“生死轮回”观、临终“往生西方”和“临终助念”,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西方极乐世界”。

以超脱对死亡的恐惧,最具佛教临终关怀思想之特色。

佛教认为世间最悲哀和痛苦的事莫过于死亡,如果只知道死亡是悲哀、痛苦的,而不知去修学佛法。出离“三界”,永远免除死亡,则是空劳悲痛而无所利益。“三界”是佛教名词,指众生所住的世界分为由低到高3个层次:①“欲界”,为食欲和淫欲特盛的众生所居住的世界;②“色界”,位于欲界之上,是已离粗欲而享受“精妙境像”的众生所居住的世界;③“无色界”,在色界之上,为只有精神存在于“定心状态”的众生的世界。

佛教还认为,不论僧俗、男女、老幼、聪明愚笨、发心早迟、罪业轻重,“只要有着真心切愿,能够老实念佛,一心求生西方而终生不退的,到了临终,必定都能蒙佛力接引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平素不知道念佛求生西方的人,临终如遇善友开导和临终助念,也必定得生西方。”“临终助念”是佛教用语,指人在临终时由旁人帮助念佛,以“得生西方”。由此可见,临终助念是佛教在精神上用佛教思想对相信佛教“西方极乐世界”的临终者实施精神关怀的一种具体实践。

佛教中有关临终关怀的思想可见于佛教的许多著述,如《饰终津梁》、《人生之最后》和《临终须知》。《临终须知》是近年国内佛教机构编印的一本有关佛教临终关怀普及读物,其中包括“信愿念佛临终必然往生西方”“临终痛苦释疑”“眷属应注意的事项”等篇目。

佛教的“生死轮回”观和“往生西方”的思想,对中国人的死亡态度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据天津医科大学临终关怀研究中心对天津、上海、河北3省市城乡居民4250人死亡和濒死态度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城市居民组、农村居民组和大学生组,对“生命永存”3种观念——“死后以其他生命形式存在”、“轮回转世之说”和“永生之说”,回答“确信不存在”的分别占62.18%、65.08%、54.95%。

3组中均有1/3强的人群对“生命永存”观点持“有些相信”、“不肯定”或“有些怀疑”。

中国民俗与传统临终关怀思想和实践

根据考古学的发现,距今约18000年前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有在尸体周围撒上赤铁矿粉末,并随葬石珠、骨坠、有孔兽牙等装饰物的习俗,证明当时已有安慰死者灵魂,安排死者死后生活而举行的丧葬仪式。透过这种习俗,可以推论山顶洞人已经有对临终者实施关怀照顾的实践。

临终和死亡是民间的大事。在中国民俗中关于死亡和丧葬的内容极为丰富,仅《中国民俗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890年)中“丧费类”就收入丧葬民俗词条达860多项。

中国丧葬民俗与中国传统临终关怀思想密切相关,许多流传至今的丧葬民俗仍保留着很多封建迷信的色彩,当然,其中也蕴涵着不少古人尊重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关怀照顾晚期病人和临终老人的传统美德。

一、与“临终”和“濒死”有关的民俗

在人类社会早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医学不发达,人们对疾病和“临终”的本质缺乏认识,因此,当氏族或家庭中有人处于临终或濒死状态时,人们更多的不是也不可能是从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方面寻找办法,而是向神灵祈求,用占卜、驱鬼等办法试图拯救临终者的生命。

旧时我国的少数民族畲族流传有一种称为“渡关”的风俗,用以拯救久病不愈者或临终者的生命。民间认为,重病久治不愈者或临终者,是犯了“关煞”,要请师公为犯“关煞”者“渡关”,以祈平安。实际上这是一种由巫术治病仪式演变而来的民俗。

在我国很多地区还曾流行一类被称为“走百病”、“游百病”或“丢百病”的民俗。这是一种与“临终”和疾病有关的“避灾求福”活动。“走百病”活动一般是在夏历正月初一夜举行。明朝刘侗、于奕正著《帝京景物略》记载:“元夕,……妇女相率宵行以消疾病,曰走百病,又曰走桥。”“丢百病”的民俗见于云南地区,一般是在农历正月十六的下午举家出游,凡小孩均抱大石块扔于深潭,体弱多病的成年人则将旧衣物扔于十字路口。当地民俗认为,此举可以求得在来年无病无痛。

虽然有些以拯救晚期病人生命为目的的民俗毫无科学依据,但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对晚期病人及其家属或多或少地起到安慰作用。

旧时汉族民间有“借寿”的风俗,民间认为人寿之长短本由天定,但寿数也可以如同借用物品一样向他人借用。亲长临终之时,如希望能延长寿命,亲长之子女会自愿将自己的寿数借于亲长,具体为斋戒沐浴,泣告苍穹,愿减自己的若干年岁,借予亲长以延长其寿命,以表孝心。

“死亡”和“临终”在民间多被视为禁忌,但是在我国的民俗中也不乏接纳死亡的例子。例如,我国很多地区都有为老人“做寿衣”

的习俗。不同地区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一般的情况是:当家中老人已到知命之年即50岁,或耳顺之年(60岁),子女便为父母做寿衣。有的地区寿衣做成后,每逢节日或喜庆日让老人穿戴起来。民间认为,人活着时候穿什么衣服,死后就应穿什么衣服,故有活着的时候多次穿寿衣的风俗。传统民俗认为,50岁以上老人因老或病而死均为寿终正寝,这是一种接纳死亡的态度。

二、与丧葬和“居丧照护”有关的民俗

如前所述,我国丧葬习俗可源于生活在18000多年前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中国古代社会对丧礼极为重视,在春秋时期就已形成一整套丧葬礼仪。古代文献《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记有:

“以葬礼哀死亡。”北宋司马光《书仪·丧礼》中记录的丧礼内容有26项之多。

丧葬礼仪作为“治丧”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为生者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和内心的哀痛提供了机会,因此对居丧者有一定的心理和精神安慰作用。奴隶和封建社会的丧葬礼仪,主要是用于贵族统治阶级,其中有些内容被逐渐演变成民间的习俗。

死人是令人哀痛的事,可是我国的一些丧葬民俗,却充满了欢快的气氛。例如,在我国民间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中,有办“白喜事”的习俗。如土家族人“跳丧舞”,又称“散忧祸”和“打丧鼓”——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2000多年前发明的一种民间舞蹈。土家族人死了以后,尤其是长辈死了以后,在第一个晚上,居丧之家就开始了“跳丧舞”活动。被请的歌师傅一人击鼓领唱,另有两人帮和,人们边歌边舞,围着棺材一跳就是几个通宵。“跳丧舞”起到了为死者家属减轻悲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死者家属哀而不衰,伤而不痛。

在我国民间的丧葬习俗中,有很多习俗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怀情感和互助精神。例如,流传于我国江苏宝应等地的“老人会”——帮助料理老人后事的民间互助组织。“老人会”的参加者为有老年人的家庭。会员家中有老人去世,由家属向主事人报丧,主事人通知各会员户,每家出一至二人帮助操办丧事,包括为死者净身、穿衣、守夜、收殓,直至入葬或火化。每个会员户还必须按议定的数目带一定的粮食和现款作资助,帮助丧主解决困难。

我国民间现在仍有很多丧葬习俗在流传,有的已被用于正式场合。如某领导人或社会名人逝世后,有关单位或组织成立“治丧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丧葬事宜,包括举行追悼会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民间丧葬习俗出现了日益简化的趋势。

死亡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一、死亡教育概述

死亡教育是有关死亡知识的社会化、大众化的过程。人的一生都会经历生、老、病、死4个过程。人们可以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种途径和接触许多有关生、老、病的知识,唯独在死亡的问题上讳莫如深,难以获得正常与正规的教育。尤其是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现实的种种原因,人们很难得到系统的、科学的、合理的有关死亡的知识,因此有必要在中国大力推广有关死亡的正规教育。

死亡教育是从死亡学(Thanatology)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死亡学”一词是由俄国科学家艾列梅奇尼可夫于1903年提出的。艾列梅奇尼可夫在《人类的本质》一书中指出,以科学的精神及方法研究“死亡学”及“老人学”,可以减少人类承受痛苦的过程,并可改善人类生活的本质。到了1912年,美国医学家罗威·帕克(RoswellPark)在美国医学会的刊物上撰文,认为“死亡学”主要研究“死亡的本质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