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独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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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文·谈(5)

至于节日,那更不用说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那样多的节,我们的童年将是多么贫乏,多么缺乏光彩呀。日本人对传统的节日非常重视。多么现代化的大企业,到了盂兰盆节这一天,也要停产放假,举行集体的娱乐活动。这对于培养和增强民族的自信,无疑是会有好处的。

风俗、仪式和节日,是历史的产物,它必然是要消亡的。谁也不会提出恢复所有的传统的风俗,但是把它们记录下来,给现在的和将来的人看看,是有着各方面的意义的。我很希望中国民俗学会能编出两本书,一本《中国婚丧礼俗》,一本《中国的节日》。现在着手,还来得及。否则,到了“礼失而求于野”,要到穷乡僻壤去访问搜集,就费事了。

为什么要在小说里写进风俗画?前已说过,我这样做原是无意的。只是因为我的相当一部分小说是写家乡的,写小城的生活,平常的人事,每天都在发生,举目可见的小小悲欢,这样,写进一点风俗,便是很自然的事了。“人情”和“风土”原是紧密关联的。写一点风俗画,对增加作品的生活气息、乡土气息,是有帮助的。风俗画和乡土文学有着血缘关系,虽然二者不是一回事。很难设想一部富于民族色彩的作品而一点不涉及风俗。鲁迅的《故乡》《社戏》,包括《祝福》,是风俗画的典范。《朝花夕拾》每篇都洋溢着罗汉豆的清香。沈从文的《边城》如果不是几次写到端午节赛龙船,便不会有那样浓郁的色彩。“风俗画小说”,在一般人的概念里,不是一个贬词。

风俗画小说的文体几乎都是朴素的。风俗本身是自自然然的。

记述风俗的书原来不过是聊资谈助,大都是随笔记之,不事雕饰。幽兰居士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序》云:“此录语言鄙俚,不以文饰者,盖欲上下通晓尔,观者幸详焉。”用华丽的文笔记风俗的人好像还很少。同样,风俗画小说所记述的生活也多是比较平实的,一般不太注重强烈的戏剧化的情节。写风俗而又富于浪漫主义的戏剧性情节的,似乎只有梅里美一人。但他所写的往往是异乡的奇俗(如世代复仇),而且通常是不把梅里美列在风俗画作家范围内的。风俗画小说,在本质上是现实主义的。

记风俗多少有点怀旧,但那是故国神游,带抒情性,并不流于伤感。风俗画给予人的是慰藉,不是悲苦。就我所见过的风俗画作品来看,调子一般不是低沉的。

小说里写风俗,目的还是写人。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那样就不是小说,而是风俗志了。风俗和人的关系,大体有这样三种:

一种是以风俗作为人的背景。

一种是把风俗和人结合在一起,风俗成为人的活动和心理的契机。比如:

去年元夜时,

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

人约黄昏后。

又如苏北民歌《探妹》:

正月里探妹正月正,

我带小妹子看花灯,

看灯是假的,

妹子呀,试试你的心。

《边城》几次写端午节赛龙船,和翠翠的情绪的发展和感情的变化是紧紧扣在一起的,并且是情节发展不可缺少的纽带。

也有时,看起来是写风俗,实际上是在写人。我的小说里写风俗占篇幅最长的大概是《岁寒三友》

里描写放焰火的一段。因为这篇小说见到的人不是很多,我把这一段抄录在下面:

这天天气特别好。万里无云,一天皓月。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有人早早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各种卖小吃的都来了。卖牛肉高粱酒的,卖回卤豆腐干的,卖五香花生米的、芝麻灌香糖的,卖豆腐脑的,卖煮荸荠的,还有卖河鲜——卖紫皮鲜菱角和新剥鸡头米的……到处是“气死风”的四角玻璃灯,到处是白蒙蒙的热气、香喷喷的茴香八角气味。人们寻亲访友,说短道长,来来往往,亲亲热热。阴城的草都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

忽然,上万双眼睛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睁大,一会儿眯细;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陶虎臣点着了焰火了。

……火光炎炎,逐渐消隐,这时才听到人们呼唤:

“二丫头,回家咧!”

“四儿,你在哪儿哪?”

“奶奶,等等我,我鞋掉了!”

人们摸摸板凳,才知道:呀,露水下来了。

这里写的是风俗,没有一笔写人物,但是我自己知道笔笔都着意写人,写的是焰火的制造者陶虎臣。我是有意在表现人们看焰火时的欢乐热闹气氛中表现生活一度上升时期陶虎臣的愉快心情,表现用自己的劳作为人们提供欢乐,并于别人的欢乐中感到欣慰的一个善良人的品格的。这一点,在小说里明写出来,也是可以的,但是我故意不写,我把陶虎臣隐去了,让他消融在欢乐的人群之中。我想读者如果感觉到看焰火的热闹和欢乐,也就会感觉到陶虎臣这个人。人在其中,却无觅处。

写风俗,不能离开人,不能和人物脱节,不能和故事情节游离。

写风俗不能流连忘返,收不到人物的身上。风俗画小说是有局限性的。一是风俗画小说往往只就人事的外部加以描写,较少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不大做心理描写,因此人物的典型性较差。二是,风俗画一般是清新浅易的,不大能够概括十分深刻的社会生活内容,缺乏历史的厚度,也达不到史诗一样的恢宏的气魄。因此,风俗画小说常常不能代表一个时代的文学创作的主流。这一点,风俗画小说作者应该有自知之明,不要因为自己的作品没有受到重视而气愤。

因此,我希望自己,也希望别人,不要只是写风俗画。并且,在写风俗画小说时也要有所突破,向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掘进和开拓。

一九八四年

两栖杂述

我是两栖类。写小说,也写戏曲。我本来是写小说的。二十年来在一个京剧院担任编剧。近二三年又写了一点短篇小说。我过去的朋友听说我写京剧,见面时说:“你怎么会写京剧呢?——你本来是写小说的,而且是有点‘洋’的!”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有些新相识的朋友,看过我近年的小说后,很诚恳地跟我说:“您还是写小说吧,写什么戏呢!”他们都觉得小说和戏——京剧,是两码事,而且多多少少有点觉得我写京剧是糟蹋自己,为我惋惜。我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有些戏曲界的先辈则希望我还是留下来写戏,当我表示我并不想离开戏曲界时,就很高兴。我也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曹禺同志有一次跟我说:“你还是双管齐下吧!”我接受了他的建议。

我小时候没有想过写戏,也没有想过写小说。我喜欢画画。

我的父亲是个画画的,在我们那个县城里有点名气。我从小就喜欢看他画画。每当他把画画的那间屋子打开(他不常画画),支上窗户,我就非常高兴。我看他研了颜色,磨了墨,铺好了纸;看他抽着烟想了一会,对着雪白的宣纸看了半天,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在纸上比划比划,划几个道道,定了一幅画的间架章法,然后画出几个“花头”(父亲是画写意花卉的),然后画枝干、布叶、勾筋、补石、点苔,最后再“收拾”一遍,题款,用印,用摁钉钉在壁上,抽着烟对着它看半天。我很用心地看了全过程,每一步都看得很有兴趣。

我从小学到中学,都“以画名”。我父亲有一些石印的和珂罗版印的画谱,我都看得很熟了。放学回家,路过裱画店,我都要进去看看。

高中毕业,我本来是想考美专的。

我到四十来岁还想彻底改行,从头学画。

我始终认为用笔、墨、颜色来抒写胸怀,更为直接,也更快乐。

我到底没有成为一个画家。

到现在我还有爱看画的习惯,爱看展览会。有时兴之所至,特别是运动中挨整的时候,还时常随便涂抹几笔,发泄发泄。

喜欢画,对写小说,也有点好处。一个是,我在构思一篇小说的时候,有点像我父亲画画那样,先有一团情致,一种意向。然后定间架、画“花头”、立枝干、布叶、勾筋……一个是,可以锻炼对于形体、颜色、“神气”的敏感。我以为,一篇小说,总得有点画意。

我是怎样写起小说来的呢?

除了画画,我的“国文”成绩一直很好。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我的国文老师一直是高北溟先生。为了纪念他,我的小说《徙》里直接用了高先生的名字。他的为人、学问和教学的方法也就像我的小说里所写的那样,——当然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是虚构的。

在他手里,我读过的文章,印象最深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记》《先妣事略》。

有几个暑假,我还从韦子廉先生学习过。韦先生是专攻桐城派的。我跟着他,每天背一篇桐城派古文。姚鼐的、方苞的、刘大槐和戴名世的。加在一起,不下百十篇。

到现在,还可以从我的小说里看出归有光和桐城派的影响。归有光以清淡之笔写平常的人情,我是喜欢的(虽然我不喜欢他正统派思想),我觉得他有些地方很像契诃夫。“桐城义法”,我以为是有道理的。桐城派讲究文章的提、放、断、连、疾、徐、顿、挫,讲“文气”。正如中国画讲“血脉流通”、“气韵生动”。我以为“文气”

是比“结构”更为内在,更精微的概念,和内容、思想更有有机联系。这是一个很好的、很先进的概念,比许多西方现代美学的概念还要现代的概念。文气是思想的直接的形式。我希望评论家能把“文气论”引进小说批评中来,并且用它来评论外国小说。

我好像命中注定要当沈从文先生的学生。

我读了高中二年级以后,日本人打了邻县,我“逃难”在乡下,住在我的小说《受戒》里所写的小和尚庵里。除了高中教科书,我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一本上海一家野鸡书店盗印的《沈从文小说选》。我于是翻来覆去地看这两本书。

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朱自清先生、闻一多先生,还有沈先生。

我选读了沈先生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中国小说史”和“创作实习”。

我追随沈先生多年,受到教益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两句话。

一句是:“要贴到人物来写。”

他的意思不大好懂。根据我的理解,有这样几层意思:

第一,小说是写人物的。人物是主要的,先行的。其余部分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要爱所写的人物。沈先生曾说过,对于兵士和农民“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温爱”,我觉得提得很好。他不说“热爱”,而说“温爱”,我以为这更能准确地说明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作者对所写的人物要具有充满人道主义的温情,要有带抒情意味的同情心。

第二,作者要和人物站在一起,对人物采取一个平等的态度。除了讽刺小说,作者对于人物不宜居高临下。要用自己的心贴近人物的心,以人物哀乐为自己的哀乐。这样才能在写作的大部分的过程中,把自己和人物融为一体,话语出自自己的肺腑,也是人物的肺腑。这样才不会做出浮泛的、不真实的、概念的和抄袭借用来的描述。这样,一个作品的形成,才会是人物行动逻辑自然的结果。这个作品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人物的身上没有作者为了外在的目的强加于他身上的东西。

第三,人物以外的其他的东西都是附属于人物的。景物、环境,都得服从于人物,景物、环境都得具有人物的色彩,不能脱节,不能游离。一切景物、环境、声音、颜色、气味,都必须是人物所能感受到的。写景,就是写人,是写人物对于周围世界的感觉。这样,才会使一篇作品处处浸透了人物,散发着人物的气息,在不是写人物的部分有人物。

另外一句话是:“千万不要冷嘲。”

这是对于生活的态度,也是写作的态度。我在旧社会,因为生活的穷困和卑屈,对于现实不满而又找不到出路,又读了一些西方的现代派的作品,对于生活形成一种带有悲观色彩的尖刻、嘲弄、玩世不恭的态度。这在我的一些作品里也有所流露。沈先生发觉了这点,在昆明时就跟我讲过;我到上海后,又写信给我讲到这点。他要求的是对于生活的“执着”,要对生活充满热情,即使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也不能觉得“世事一无可取,也一无可为”。一个人,总应该用自己的工作,使这个世界更美好一些,给这个世界增加一点好东西。在任何逆境之中也不能丧失对于生活带有抒情意味的情趣,不能丧失对于生活的爱。沈先生在下放咸宁干校时,还写信给黄永玉,说“这里的荷花真好!”沈先生八十岁了,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完成《中国服饰研究》这样的巨着,就是靠这点对于生活的执着和热情支持着的。沈先生的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

我是怎样写起京剧剧本来的呢?

我从小爱看京剧,也爱唱唱。我父亲会拉胡琴,我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就随着他的胡琴唱戏,唱老生,也唱青衣。到读大学时还唱。

因为读的是中文系,我后来又学唱了昆曲。

我喜欢看戏,看京剧,也爱看地方戏,特别爱看川剧。

我没有想到过写戏曲剧本。

因为当编辑,编《说说唱唱》,想写作,又不下去,没有生活,不免发牢骚。那年恰好是纪念世界名人吴敬梓,有人就建议我在《儒林外史》里找一个题材,写写京剧剧本,我就写了一个《范进中举》。这个剧本演出了,还在北京市戏曲会演中得了一个奖。

一九五八年,我戴了“右派”帽子下去劳动。摘了帽子,想调回北京,恰好北京京剧团还有个编剧名额,我就这样调到了京剧团,一直到现在,二十年了。

搞文学的人是不大看得起京剧的。

这也难怪。京剧的文学性确实是很差,很多剧本简直是不知所云。前几个月,我在北京,每天到玉渊潭散步,每天听一个演员在练《珠帘寨》的定场诗:

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摔死国舅段文楚,

唐王一怒贬北番!

李克用和李太白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京剧毕竟是我们的文化遗产呀!而且,就是京剧,也有些很好的东西。

戏曲、京剧,有些手法好像是旧。但是中国人觉得它很旧,外国人觉得它很新。比如“自报家门”,这就比用整整一幕戏来介绍人物省事得多。比如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说,是受了中国戏曲的启发而提出来的,这很新呀!

我觉得我们不要妄自菲薄,数典忘祖。我们要“以故为新”,从遗产中找出新的东西来,特别是搞西方现代派的同志,我建议他们读一点旧文学,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研究中国的古典文学。我总是希望能把古今中外熔为一炉。

我搞京剧,有一个想法,很想提高一下京剧的文学水平,提高其可读性,想把京剧变成一种现代艺术,可以和现代文学作品放在一起,使人们承认它和王蒙的、高晓声的、林斤澜的、邓友梅的小说是一个水平的东西,只不过形式不同。

搞搞京剧还有一个好处,即知道戏和小说是两种东西(当然又是相通的)。戏要夸张,要强调;小说要含蓄,要淡远。李笠翁说写诗文不可说尽,十分只能说二三分;写戏剧必须说尽,十分要说到十分。这是很有见地的话。托尔斯泰说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这是指的小说;戏里的人物是可以用警句交谈的。因此,不能把小说写得像戏,不能有太多情节,太多的戏剧性。如果写的是一篇戏剧性很强的小说,那你不如干脆写成戏。

以上是一个两栖类的自白。

除了搞戏,我还搞过曲艺,编过《说说唱唱》;搞过民间文学,编了好几年《民间文学》。“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不是小说,而是民间文学的论文,而且和甘肃有点关系,是《“花儿”的格律》。我觉得这对写小说没有坏处。特别是民间文学,那真是一个宝库。我甚至可以武断地说,不读一点民歌和民间故事,是不能成为一个好小说家的。

我这个两栖类,这个“杂家”有点什么经验?一个是要尊重、热爱祖国的文学艺术传统;一个是兼收并蓄,兴趣更广泛一些,知识更丰富一些。

我希望有更多的两栖类,希望诗人、小说家都来写写戏曲。

一九八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