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以渐,山东聊城人。字于磐,号星严。生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卒于清康熙四年(1665)。清顺治三年(1646)状元,授弘文院修撰。后多次升迁,从国史院侍讲、秘书院侍讲学士、国史院学士,至顺治十一年授秘书院大学士。顺治十二年,傅以渐奉诏陈述时务,他上奏安民策。所奏合国情、顺君意,遂加封太子太保,成为后来继位的康熙帝的老师。改任国史院大学士。
傅以渐自顺治四年出任会试同考官后,曾先后多次兼文武殿试读卷官和会试主考官等。他直言上奏,提出废除禁例、改革会考制。
傅以渐学识渊博、精于稽考、严于治学。他以壁为纸,焚香夜读,博通众书。曾受命充《明史》、《太宗文皇帝实录》纂修官,作《资政要览后序》,撰《内则衍义》,复核《赋役全书》,修《易经通注》。
著有《贞固斋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