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本,大都(今北京)人。字诚夫。生于元至元十八年(1281),卒于元元统二年(1334)。元至治元年(1321)左榜状元。授翰林国史院修撰。宋本自幼聪颖出众,日夜苦读经史以图贯通。曾随父学性命义理,造诣日深。他擅长古文,辞必自撰,峻洁刻厉。40岁才随父从江陵返回燕地。在至治元年,得中状元。
泰定元年(1324),宋本任监察御史。首先,他弹劾逆臣铁失的党羽枢密副使阿散。其次,弹劾太常失典守职。又弹劾中书宰执误机务不至中堂。后调国子监丞。当时蒙古千户抢夺民女而廷官庇护不问。宋本激昂愤恨,为民伸冤,后移兵部员外郎。泰定二年,宋本转中书左司都事。他为弃军纳妾逗挠军期的尚书,在廷上与枢密副使针锋相对争辩。声言应依法治罪,不能加官,令枢密副使怒而不敢言。泰定三年,将拟诏给宋本看,要给被宪台夺官者晋升。宋本理辩不可。次日诏准晋升,宋本托病不出。宋本于泰定四年升任礼部郎中。
天历元年(1328),宋本升吏部侍郎。天历二年,改任礼部侍郎。
至顺元年(1330),宋本进奎章阁学士院任供奉学士。至顺二年,他出任河东廉访副使,升礼部尚书。次年,上书谏皇后废大明殿贺。
元统元年(1333),充经筵讲官,出任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将行,又任奎章阁学士院承制学士。元统二年,转集贤直学士兼国子监祭酒。冬十一月卒,谥正献。
宋本持论坚正,谨慎自持。著有《至治集》四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