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翼,乐平(今山西昔阳)人,字之美。生于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卒于金哀宗正大五年(1228)。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甲寅科状元。
杨云翼生于世宦之家,其天资颖悟,初学语辄画地作字,日诵数千言。中状元后,特授承务郎,出为陕西东路兵马都总管判官。泰和元年(1201),召为太学博士。七年,签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事。大安元年(1209),被召授司天台提点。
兴定元年(1217),朝廷欲对百姓食用油开征重税,云翼与赵秉文、时戬据理力争,遂使提议作废。三年,筑京师子城时,数万兵民在夏秋之际,病者相藉,杨云翼提举医药,躬自调护,病者大多痊愈。四年,云翼任吏部尚书,宣宗询以战和之事,杨云翼慢语温言,力主和谈之计。不久,升任御史中丞。
哀宗即位,杨云翼为翰林学士,与赵秉文谏止重修河中府事,被采纳。正大三年(1226),借为皇帝讲学之机,对朝廷言路闭塞,朝臣廷对顾望依违之弊,建议哀宗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杨云翼天性雅重,待人宽、律己严。与人交分一定,死生福祸不变。对国家存亡大事,极富远见。对金兵频频南伐,从天时、地利、人和及历史对比上,分析利害得失,并坦诚进言:“国家之虑,不在于未得淮南之前,而在于即得谁南之后……。”后来,金兵南伐大败,几至全军覆没,宣宗愧言无面目见云翼。
曾有百姓,因被蒙古人追杀,不得已泅水到宋国。回到金后,朝廷欲依法处决,云翼谏止道:“法所重私渡者,今民为兵所迫,奔入于河,为逃生计耳。今使民不死于敌,而死于法,后惟从敌而已。”使宣宗醒悟,尽释百姓。
杨云翼博学多才,对历法、医药、经学均有研究,曾参订《太乙新历》,为历法家所称道。著有文集若干卷,编校了《大金礼仪》、《续通鉴》、《周礼辨》、《左氏》、《庄子》、《列赋》、《勾股机要》、《象数杂说》、《五星聚井辩》等著作。杨云翼是金朝杰出的人物之一,与赵秉文被金史誉为“金士巨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