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从龙,泉州晋江(今福建晋江)人,字君锡。生卒年不详。宋宁宗庆元元年(1199)己未科状元。
曾从龙初名一龙,由于廷对时其辞采飞扬,旁征博引,宁宗甚喜,亲擢为第一,并赐名从龙。中状元后,为签书奉国军节度判官厅公事。迁兵部员外郎、左司郎中、起居舍人兼太子右谕德。出使金国后,就州郡长官缺守,副职以事付胥吏管理之弊,提出多设二、三大臣以备补缺建议,被朝廷采纳。
开禧年间(1205—1207),曾从龙自请外任,先任信州(今属江西)知州,刚一到任,就依法捕杀扰民戍卒,平息了民愤。回京后,擢为礼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因驳回张复官之议,官职累迁至刑部尚书。
嘉定六年(1213),阴雨连绵不绝,曾从龙上疏言:“修德政,蓄人材,饰边备。”并乞放囚徒,又被采纳。七年,知贡举,对考生文风不正,根底不实,竞相抄袭、仿模之风,提出考试目的是为国求才,以治国安邦。不久,曾从龙进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改任参知政事。因弹劾胡榘,贬建宁府。母亲去世,曾从龙解官还乡,服丧期满,起为湖南安抚使,在任整顿吏治,严明法纪,兴学养士,政绩被当地百姓刻于石碑之上。
端平元年(1234),拜资政殿大学士兼知枢密院事。在三京之役中,曾从龙极论元兵轻进易退,未几应验,进为参知政事,以枢密使身份督视江淮、荆襄军马。上疏言:“边面辽远,声援不接,请并建二。”理宗诏许,曾从龙于是专务江淮,魏了翁经营荆襄,两人并领督府。
曾从龙病逝后,朝廷追赠其为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