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如何加工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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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罐头出厂前如何进行检验?

为了保证罐头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产品在出厂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一般是抽样检验,检验的内容有微生物检验、理化方面的检验。

(1)微生物检验。取有代表性的产品,经过适宜温度的培养,用显微镜检查,检查是否有危害人体健康的微生物。

(2)理化检验。抽样检查产品的水分、干物质、含糖量、含酸量、维生素、重金属等的含量,以及产品的色、香、味、形状、大小、透明度、pH值等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抽取的罐头样品首先进行外形检查,罐身和罐盖是否正常,有无膨胀变形、表面锈斑的情况。

以下是几种简易的检查方法:

(1)保温法。罐头如有残留细菌,遇到适宜的发育条件,就会繁殖起来,使制品变质败坏,并产生气体,形成胀罐。为了在短期内把这类罐头检查出来,目前生产上多采用保温法来检查。把冷却后的罐头放入32℃~37℃的室内,保温7~10天。杀菌不完全或封盖不严密的罐头,就会发生胀罐现象。

(2)冷却法。将杀菌完毕的罐头投入冷水中,如发现有嘶嘶的声音,即表示漏气。

(3)敲打法。用小铁锤轻敲罐头的顶盖,如发音清脆的为好罐,发音嗡嗡的为封盖不严,应打开重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