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便利店所开发的非营业收益项目中的服务性商品而言,便利店应该有一套适合自身经营体系的规定。以下提供一般的管理规定以资参考:
(1)代售邮票与电话卡的管理原则。
其一,门市代售邮票、电话卡,应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列入各班交班程序之中。
其二,邮票、电话卡的种类应较为齐全。
(2)废纸箱回收管理原则。
其一,门市店可利用仓库的一定点堆置废纸箱,待集齐一定数量时,再卖出。
其二,置于仓库时,要叠放整齐。
(3)租售启事或供货商海报张贴管理规定。须按各门市店规定张贴于门面定点,不可在店面随便张贴,以免有碍观瞻。
(4)公用电话佣金收入的账务处理。
其一,业者自行到电信局申请装设投币式或卡式公用电话机。
其二,每月电信局将该公用电话使用明细寄至店家,再结算其佣金发予该店。
(5)废纸箱的账务处理。
其一,收购者于每次收购之后,直接将收购金额交予店家。
其二,有些便利店亦将此笔款项纳入该店之公积金,回馈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