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醒目陈列艺术。商品的摆放应力求醒目突出,以便迅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为此应做到:
其一,合理调整摆放高度。消费者走进商店,经常会无意识地环视陈列商品,而商品摆放的位置高低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视觉注意和感受范围及程度。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眼睛视觉范围与距离成正比,而视觉清晰度与距离成反比。通常,消费者在店内无意识的展望高度是0.7~1.7米,同视觉轴大约30度角上的商品最容易让人们清晰感知,60度角范围内的商品次之。在l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平均宽度为1.64米;在2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达3.3米;在5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8.2米;到8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就扩大到16.4米。因此,商品摆放高度要根据商品的大小和消费者视线、视角来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摆放高度应以1~1.7米为宜,与消费者的距离约为2~5米,视场宽度保持在3.3~8.2米。在这个范围内摆放,可以提高商品的能视度,使消费者清晰地感知商品形象,同时要便于触摸。
另外,还要根据男女性别的差异,合理摆放商品的高度。以经常购买生活日用品的女性为例,在蹲姿状态下,视野角度在60度角左右,而商品合理的摆放高度应是60~150厘米;男性顾客最容易拿取的高度范围是在70~160厘米之间,这样便于消费者取放商品。
其二,保持商品量感。所谓量感,是指陈列的商品数量要充足,给消费者以丰满、丰富的印象。量感可以使消费者产生有充分挑选余地的心理感受,进而激发购买欲。这就要求合理确定库存与架存的关系,并及时补充架存商品。
其三,突出商品特点。商品的功能和特点是消费者关注产生兴趣的集中点,将商品独有的优良性能、质量、款式、造型、包装等特殊性在陈列中突出出来,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例如,把气味芬芳的商品摆放在最能引起消费者嗅觉感受的位置,把款式新颖的商品摆放在最能吸引消费者视线的位置,把多功能的商品摆放在消费者易于接触观察的位置,把名牌和流行性商品摆放在显要位置,都可以起到促进消费者购买的心理效应。
(2)裸露陈列艺术。好的商品摆放,应为消费者观察、触摸以及选购商品提供最大便利。为此,多数商品应采取裸露陈列,应允许消费者自由接触、选择、亲口品尝商品,以便减少心理疑虑,降低购买风险,坚定购买信心。
(3)季节与节日阵列艺术。季节性强的商品,应随季节的变化不断调整陈列方式和色调,尽量减少店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反差。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季节商品的销售,而且使消费者产生与自然环境和谐一致、愉悦顺畅的心理感受。
(4)造型陈列艺术。这是通过商品组合的艺术造型进行陈列的方法。各种商品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如有的款式新颖,有的造型独特,有的格调高雅,有的色泽鲜艳,有的包装精美,有的气味芬芳。在陈列中,应在保持商品独立美感的前提下,通过艺术造型使各种商品巧妙布局,相映生辉,达到整体美的艺术效果。为此,可以采用直线式、形象式、艺术字式、单双层式、多层式、均衡式、斜坡式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摆放,赋予商品陈列以高雅的艺术品位和强烈的艺术魅力,从而对消费者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5)连带阵列艺术。许多商品在使用上具有连带性,如牙膏和牙刷。为引起消费者潜在的购买欲望,方便其购买相关商品,可采用连带陈列方式,把具有连带关系的商品相邻摆放,从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6)重点阵列艺术。现代便利店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因此,可以选择为消费者大量需要的商品为陈列重点,同时附带陈列一些次要的、周转缓慢的商品,使消费者在先对重点商品产生注意后,附带关注到大批次要产品。
在实践中,往往是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也就是说把以上几种方法综合起来进行商品陈列。从某种程度上讲,店长应该是个陈列专家,我们也经常看到利用商品精心布置的艺术陈列,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店面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不断变化的需要。所以,商品陈列是一个永远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