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便利店经营者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经营人使用,由便利店的经营者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依照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租赁关系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的要求不尽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私人经营,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企业事业单位,则须持有《营业执照》。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便利店经营者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是用于商业目的,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当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有修缮房屋的义务,而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在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在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①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②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房屋安置工作。③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5)租金。租金,即租赁价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受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其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其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其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