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场的规模和鹿群组成。鹿场应以养鹿为主,同时,应适当开展多种经营。例如,种植玉米、水稻;经营山场、林木;种植西洋参、人参、果树、药材;发展药厂、酒厂等。鹿场规模大小,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本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国鹿场多属于500~1000只鹿的中型鹿场,200~500只鹿的小型鹿场也不少,1000~3000只鹿的大型鹿场较少,个体养鹿场正在兴起。发展中的鹿场,以迅速增殖扩大鹿群为主,母鹿的比例要高一些;定型的鹿场,应以不断提高鹿群质量和产茸量为目标。因此,公鹿应占很大的比例,繁殖母鹿群要适宜,一般占25%左右,以保证鹿群不断地补充更新。鹿场要制订发展规划,每年确定鹿群周转和生产计划。
通过对吉林省典型国营鹿场现行鹿群结构为基础的研究,已确立东北梅花鹿和东北马鹿1000头定型鹿场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最佳鹿群结构的数学模型。其鹿群结构为:①东北梅花鹿公鹿占76%(其中,仔公鹿占7.33%,育成公鹿占6.93%,成年公鹿占61.74%),母鹿占24.0%(其中,仔母鹿占2.92%,育成母鹿占2.52%,成年母鹿占18.56%)。②东北马鹿公鹿占63.4%(其中,仔公鹿占5.89%,育成公鹿占5.49%,成年公鹿占52.02%),母鹿占36.6%(其中,仔母鹿占3.86%,1岁育成母鹿占3.26%,2岁母鹿占2.86%,成年母鹿占26.6%)。
(2)劳动组织和饲养管理定额。场长主管业务,场内设有技术科、兽医室、生产队、计财科和副业队,生产队由专职或兼职队长负责。设成年公鹿、成年母鹿、幼鹿等3~4个班组。根据改革精神,应由鹿场的核心骨干成员集体承包整个鹿场,并分头承包鹿业技术管理、鹿业队及其各班组。饲养管理人员每人承包的饲养鹿只定额:梅花鹿成年公鹿80~120只,成年母鹿100只左右,育成鹿或仔鹿120只左右;饲养马鹿的只数则可减半。承包鹿茸加工的人员,加工砍锯茸在200副架以上的,定额为100副架允许一人承包,不足200副架时,可允许两人承包。个体养鹿户的鹿茸多由附近鹿茸加工站(点)负责,按照鹿茸的规格验收、锯茸、加工和代销。养鹿生产队的每名成员,在生产上除了重点做好产茸期拨鹿锯茸、产仔期母仔鹿护理、配种期组织公母鹿配种和看管好所有种鹿之外,主要的日常工作有观察和检查鹿群鹿只;给鹿喂饲给水;清扫和检修圈舍及其设置;调教驯化鹿只;做好各项生产记录和统计报表;落实卫生防疫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