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治药物有B族维生素、脑复康及氨磷汀等,甲酰四氢叶酸钙可减低MTX的毒性。
3.化疗药物的使用过程中需注意
(1)向患者说明药物的作用、副作用,有关注意事项及配合。
(2)了解药物常规计量和极限量,注意配伍禁忌。
(3)选择外周静脉条件较好的血管,注意保护,避免反复穿刺。下肢静脉不宜输注化疗药物,避免引起血栓致末梢循环障碍,必要时行深静脉置管。
(4)严格执行化疗规程,掌握给药时间,匀速给药。给药前先用生理盐水引路,滴注一种化疗药物后,宜用生理盐水间隔,化疗结束后,宜用生理盐水冲管。
(5)加强巡视,注意和患者的沟通,若有药物外渗,除草铂外,应及时用利多卡因等局部封闭及冷敷。
(6)联合用药时应注意有无毒性相加的作用,各种药物剂量不宜过大,密切观察毒性反应,定期神经系统检查,一旦出现应停药或换药,应给予神经营养药物治疗,如口服B族维生素、脑复康及氨磷汀等,并调整化疗药物的剂量。
(7)若患者出现肢体麻木或感觉障碍,应给予按摩、被动活动等。
(8)若患者出现腹胀、便秘等可给予润肠剂,观察排便情况,一旦出现肠梗阻给予针对性处理。
(六)抗肿瘤药物静脉外渗的处理
静脉滴注或推注化疗药物时,如果使用不当,可使药物外渗到皮下组织,引起红、肿、疼痛、炎症、甚至组织坏死和溃疡。
1.根据化疗药物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可将肿瘤药分为三类(1)发疱性: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霉素、表阿霉素、柔红霉素、丝裂霉素、氮芥、盖诺、长春新碱、长春地辛等。
(2)刺激性:外渗后可引起灼伤或炎症而无坏死的药物,如卡氮芥、氮烯咪胺、足叶乙甙、鬼臼噻吩甙等。
(3)非发疱性:无明显发疱或刺激性作用的药物,如环磷酰胺、塞替派、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药物外渗的预防
(1)按要求稀释药物。
(2)选择最佳的穿刺部位,应选择前臂最容易穿刺的大静脉,切勿在靠近肌腱、韧带、关节等处静脉给药,以防造成局部损伤。
对腋窝手术后或有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的患者,不应选择患肢静脉给药。避免在24小时内被穿刺过静脉穿刺点的下方重新穿刺,以免化疗药物从前一次穿刺点外渗。在穿刺过程中避免用针头在组织中探找静脉,这样会损伤静脉完整性。
(3)注射化疗药物前,应抽回血来证实针头在血管内,给药速度约为5ml/min,每给2ml左右液体抽回血一次,以确定针头位置未变,在注射过程中不断询问患者有无疼痛或烧灼感,并注意观察给药部位有无红肿等现象。
(4)如果需要用多种药物,应先注入非发疱性的;如果均为发疱性,则应先注入容量最少的那一种,两次给药之间以生理盐水或葡萄糖冲洗管道。
(5)注射化疗药物后,以生理盐水或葡萄糖冲洗管和针头后再拔管。
3.药物外渗的处理
在化疗过程中如疑有外渗或一旦发生外渗,应立即停止输注,并按下列程序处理,以限制发疱扩散和减少永久性损伤(图141)。
(1)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回抽,以清除残留针头及皮管内的药液,吸取皮下水疱液。
(2)注射部位使用适宜的解毒剂(静脉或局部)见表141。
(3)如无解毒剂,可立即拔除针头,及时用生理盐水10ml+2%利多卡因1支+地塞米松5mg在距外渗范围外缘2.5~3cm处作环行封闭,再调整针头角度向外渗中心封闭。
(4)抬高患肢,局部冷敷,一般冷敷24小时,但草酸铂发生外渗禁忌冷敷。
(5)必要时也可选用喜疗妥软膏或如意黄金散等中药外敷。
(6)第二天开始局部可用激光照射,每日1次,每次10分钟,直至痊愈。
(7)对注射部位观察若干天并做记录,包括发生的时间、静脉进针部位和针头大小、估算药物外渗量、处理外渗的方法、患者的主诉及局部体征等。
(七)化疗药物引起过敏的处理
多数抗肿瘤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但引起过敏反应发生率达5%的药物仅占极少数。目前临床使用的较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有紫杉醇、泰素蒂、紫素、艾素、多帕菲等。其中紫杉醇过敏反应频繁,为治疗限制性毒性,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典型的Ⅰ型过敏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喘鸣、瘙痒、皮疹、低血压等。
处理措施
1.化疗前做好预防措施,随时准备好抗过敏药等抢救用物。
紫杉醇、泰素蒂、紫素给药前给予皮质类固醇和抗组织胺药可预防或减轻过敏反应发生。常用的治疗前用药方案为地塞米松片6mg分别于给药前12小时和6小时口服,西咪替丁300mg+生理盐水250ml于给药前半小时静脉滴注,非那根25mg给药前肌内注射。艾素、多帕菲给药前一日晚开始地塞米松片4.5mg口服,每日2次,连续三天,可预防或减轻过敏反应发生。
2.及时准确给药,药物现配现用,用药物使用专用输液皮条,使用输液泵按时匀速给药。
3.给药途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若出现轻度症状,如潮红、皮肤反应,一般不需中断用药,若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就地抢救。应立即停药,联合应用H1或H2受体拮抗剂,并根据病情变化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升压药或支气管扩张药。
(八)肿瘤化疗患者口腔溃疡的处理
有些化疗药物如MTX、5FU、6MP、AraC、5DFUR、ADM、EPI、THP等较易出现黏膜炎,尤其在使用较大剂量时可出现严重黏膜炎或黏膜溃疡,加之唾液分泌减少,逐渐丧失清洁和润滑作用,口腔pH值发生改变,易继发细菌和霉菌感染。
处理措施
1.预防为主,在未发生溃疡时,应对患者进行常规口腔pH值测试,根据pH值选择合适的漱口液进行口腔护理。pH>7.1易引起细菌感染,应用2%硼酸溶液漱口;pH<5.5易引起真菌感染,应用4%碳酸氢钠或多贝尔液漱口(偏碱);pH于6.1~7.1之间应用1∶5000的呋喃西林液漱口,每天3~5次可预防和减少口腔溃疡的发生率。
2.加强卫生宣教。由于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患者进食较少,影响唾液分泌。鼓励患者多饮水、多漱口,睡前及晨起用软毛刷刷牙,既可保持口腔清洁,还可减少干燥引起的局部疼痛并滋润黏膜,缓冲酸性唾液,溶解黏稠的唾液,减轻吞咽困难。
3.了解常用化疗药物引起溃疡的特点,有的放矢进行口腔护理,如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均易引起口腔溃疡,主要表现在下唇和舌尖部位,分别含漱四氢叶酸钙12mg/500ml、别嘌呤醇300mg/15ml,可预防口腔溃疡的发生。
4.观察口腔黏膜情况,倾听患者主诉,有无唇舌麻木、舌苔减少、出血、炎症和溃疡。发生真菌感染时应口服制霉菌素、4%碳酸氢钠或5%双氧水清洁口腔。口腔溃疡发生后,根据黏膜溃烂的程度治疗,清洁脱落的黏膜、黏液和腐败物质,保持口腔清洁,促进黏膜再生。局部可用西瓜霜涂于患处,口洁灵、维斯克含服或含漱,食道合剂含服。口唇干燥可涂抹凡士林或唇膏。
5.大面积溃疡者(口腔溃疡和食道溃疡)应禁食,应用全肠外营养。
6.注意观察体温变化,早期发现感染,早期治疗。
7.密切观察口腔溃疡变化,注意全身皮肤。
(九)脱发的预防
化疗后会出现一过性的脱发,以头部最为常见,是接受化疗时常见的副作用,发生率仅次于恶心、呕吐。脱发最早见于化疗后1~2周,2个月后达到高峰,化疗停止1~2个月开始再生。
预防措施
1.应用性质和缓的以蛋白质为主的洗发剂,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洗发用品。
2.避免使用电吹风、卷发器、发胶、染发及过分梳头。
3.化疗前应用止血带、冰帽等物理手段防止脱发。
(十)防治肾毒性
1.化疗前评估患者的肾功能,常用指标为BUN、Cr、β2MG等。
2.对有多年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患者,慎用或减量使用肾毒性强的化疗药。
3.使用DDP等肾毒性强的药物时,要求应用前、后6小时内尿量保持在每小时150~200ml,以后的2~3天内维持尿量每小时100ml以上;如胸、腹腔用药水化需要5~7天。
4.使用MTX前一天水化、碱化尿液(pH>7.4)至化疗结束后3天,同时监测血药浓度。
5.对于肿瘤负荷较大、化疗敏感的肿瘤进行大剂量化疗时,同时合用促进尿酸排泄的药物。
6.一旦发现肾功能异常,建议使用利尿剂的同时合用肾血管扩张剂、抗氧化剂、碱性药物,保持尿液呈碱性且每日尿量应大于3000ml。
(十一)防治肝脏毒性
1.全面了解患者有无传染病史,进行肝功能及病毒性肝炎的血清学检查。对患者肝功能状况有全面评估,正确选择化疗药物及剂量。
2.可用10%葡萄糖、维生素C及维生素B、肝泰乐、联苯双脂、肝得健等保肝药物治疗。
3.肝静脉闭塞病目前尚缺乏特异有效的治疗方法,主要对症治疗,保持水电平衡、改善肾血流量、适当应用利尿剂、防治脑病等。可试用皮质激素、前列腺素E1及小剂量肝素治疗。
(十二)内分泌治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
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毒副反应一般较轻。
1.抗雌激素药物(如他莫昔芬)副作用短时间恶心和潮热,一过性血小板减少;远期毒性有血栓形成、子宫内膜癌、视网膜变性等。
处理:服药期间注意子宫内膜的情况,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如出现视物模糊、飞蚊症应停药。
2.孕激素类药物副作用肥胖、体液潴留、高血糖、高血压、肝功能损伤。
3.芳香化酶抑制的副作用乏力、头痛、潮热、腹泻、恶心、皮疹等,偶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和永久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血栓形成;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剂可导致骨质疏松和骨折发生率增高。
处理:用药期间应监测骨密度;应用唑来膦酸(zoledronicacid)可预防骨质丢失、骨质疏松,并降低骨折发生率。
4.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副作用诺雷德和抑那通是常用的两种LHRH药物。副作用有头晕、头痛、多汗、潮红、男性乳腺发育、多毛、皮疹、性欲下降、水肿等。
雄激素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男性化症状,表现为用药2~3月后出现痤疮、皮脂腺分泌增多,多毛,脱发,声音变粗等,停药后症状常自行消失。
三、放射治疗常见并发症状处理
(一)一般护理
1.做好心理疏导,保护患者隐私。
2.功能锻炼,评估患侧手臂功能恢复情况,参照外科乳癌术后功能恢复部分继续予以患者康复指导。
3.指导患者进行呼吸系统功能锻炼。
4.进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饮食,多饮水。
5.做好心理护理,保证患者的睡眠。
6.尽量避免患侧上肢测血压、行静脉穿刺等。
(二)放疗相关问题
1.照射野皮肤
(1)照射野皮肤忌摩擦,忌理化因素刺激,忌搔抓,洗澡禁用粗毛巾搓擦,局部用软毛巾吸干。
(2)穿柔软棉质病号服,并及时更换,保持照射野皮肤清洁干燥。
(3)患肢呈“叉腰”状,可减少腋下皮肤摩擦。
(4)出现干性皮肤反应时,忌撕掉脱皮,一般不做特别处理,若伴明显瘙痒可用比亚芬、维斯克、金因肽涂患处。
(5)湿性皮肤反应时,可采用暴露疗法,局部涂喜疗妥乳膏或冰蚌油或用比亚芬、维斯克、康复新、金因肽。
(6)出现溃疡坏死,应暂停放疗,局部换药,行抗炎治疗并外涂上述药物,减轻疼痛并控制感染,若溃疡经久不愈且较深,可考虑手术治疗,也可试用高压氧治疗。
2.放射性肺损伤胸部放疗均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肺损伤应加强预防。
(1)指导患者戒烟、戒酒。避免过度疲劳,少去公共场所。
(2)提供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减少不良刺激。
(3)注意保暖,保持病室内空气新鲜,防止呼吸道感染。
3.放疗时的配合指导
(1)放疗时充分暴露照射野部位。
(2)记住定位时的体位,每次照射时头、手、身体尽可能保持同样的位置。
(3)技术员摆位时,配合于舒适体位,治疗过程中,不随意变动。
(4)放射性肩关节活动障碍、上肢淋巴水肿等,予以康复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