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世说锋语——丑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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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是谁动了文学这块经典的旧奶酪——感于青岛作家谈《洛利香水》

2009-9-27

就像是纸制媒体被网络媒体的日渐取代,人们的阅读习惯在发生着可感知的变化,并且在不断地深化……我想如果曹雪芹知道现在的鼠标可以在几分钟内就能将他毕生写就的“满纸荒唐言”复制粘贴,他的“一把辛酸泪”真不知会为谁而流了!

文学到底是为什么而分类?又是谁为它打上了归类的标签?它是因为题材/创作目的/创作方法在分类还是依据作者/读者的群体在分类?在一切都在变革的今天,是谁动了文学这块经典的旧奶酪?它的配料/口味和体形是不是都该随着受众的变化而改变?

先谈作者,我认为写作者现在大体分为:

1.为自己而写的人:这一类写作者是先天的作家,他们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的同时已先天具备了与文学和文字的血脉。当然也有人是自娱自乐型,仿佛京剧票友,题材凌乱都是为自己抒情,观点偏执也好、自己花钱出书也罢只为了高兴二字;

2.为工作写作的人:这一类人属于文字工作者,包括专业作家。写作是他们的工作,就像是演员演戏或工人做工。那是一项工作当然很多人能够把工作与事业结合得很好。但有些为了工作而写出来的东西往往非本人所愿……

3.为职称写作的人:职称这个东西初看起来是一个社会认可度,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工资指数或最悉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很多的大家往往反而都是没有职称的,而且要飘这一张纸好像也是个很快的事,不是一直有很多对中国的“特级”、“高级”提出质疑的声音吗?为它写作的人很多,但往往是先有了成绩随之而来,不要都不行!是因为成就而有了它,为它成就的人就很少了!

4.为有更多阅读的人而写作的人,也就是想把写作变成金钱的人:现在很多的写手在以写作为生,但在用文学赚钱的同时可能他们也渐渐熟悉了文字而远离了文学,这就是把文学变成商品的代价。

5.为名声而写作的人:最典型的就是冯小刚的贺岁片,因为成了品牌,所以就要大制作、题材猎奇、以视听圣宴的形式把小智慧和大名星们汇聚一堂,因为已经名声在外,所以不惜集思广益也一定要次次超越,从票房到制作,都是商品化了的创作。

6.把文学当成是心灵鸡汤的人:就是喜欢写日记的人,仿佛阅读的快乐!每天的写作就是为自己的人生做记录,有人看可以没人看也是自己对生活的抒发和记载。这样的人往往被拒之文学大门之外,如果能超越自我可能会有很大的文学成就。但其代价是自己毕生的经历和时间,《红楼梦》不也是曹雪芹的日记吗?只是都像他这样似乎也不够多产?!

再说对《洛利香水》的评说,抛开对这一篇小说的定位,文学的历史是谁在创造的?仿佛是人们在不断的完善自己为自己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法律,是不是网络上的东西就是网络文学、就一定是快餐?它可不可以在边缘的同时具备一种兼容性!现在的读者,给他一本厚厚的积一生之作他们还愿不愿用文字阅读的形式去消化,乃至在心灵上刻下一个牢牢的痕迹。

作为一个普通的作者,在没有战争、没有贫困和政治大转型的今天,我不奢求能用自己微薄的文字去影响一个时代,但最起码能把握住这个时代的脉动,能有人愿与我分享写作的感受足矣!仿佛有人告诉我说,网络的推广也是要买点击率的。我突然想到很多人在旅游景点留下自己到此一游的痕迹,如果你不是李白不是范仲淹,写不出被后世能记得住的文字,即便是人为去刻下一个痕迹又怎样呢?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是不是妙手要看天时、地利、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