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青春韵语--二月,疼了一个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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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喜丧

——谨以此文怀念归于一掊黄土的爷爷

无疾终老,这怕是大部分人活完他们在尘世的日子之后肉身能得到的最完美的结局了。在江南的农村,能够无疾终老,他的后辈会被称作孝子。

我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在千里之外的北方求学,时值考试,不便请假,只好任由家里人替爷爷办理丧事。爷爷一口气活到八十多岁而自然老死,这是我们家里的一大喜事。在江南的农村,有“红白喜事”一说。“红喜事”是指结婚生子祝寿之类的,而“白喜事”就是指丧事,而且主要指自然老死的老人们的丧事。把死亡这件事情和结婚生子祝寿等同起来看作是喜事,是因为农村人认为,人能活到老,并且是自然老死的,这就是喜事,是值得庆贺的事情。自然老死,无疾而终,是没有受尘世病痛、天灾人祸的,于是,老人过世之后,后辈会请上中西乐队,舞龙舞狮,热热闹闹地在家里吹奏弹唱几天,请大家好好吃喝一顿,再把老人送上山。若是不知情的外地人还会以为是在办什么大喜事,决然不会想到是家里“老了人”。当然,孝子后辈们也会因为失去亲人而伤心地哭泣,还需要迷信和膜拜,还需要更多的礼节来怀缅死去的前人。节哀而顺变,才是他们最后要做的选择。

农村这种关于死亡的文化,反映了一个民族在传统精神上对待生与死这样严肃问题的乐观态度。尤其对待死亡,已经是一种传统的精神文化遗产,在今天还有许多值得记忆的地方。

然而,这种习俗也在越来越趋近城市化,农村城镇化,耕地紧缺,更多的人死后不再土葬,晚辈们也疲于“庆祝”这白喜事,死去的老人即时被送去高压囱,这种代代相袭的江南民俗在一天天走向尾声。也还会有像我这样的忤逆子,直接走在这种没落的前沿。当我从千里之外的北国赶回家的时候,爷爷早已经入土为安了。回去的第二天,冷雨连绵,黄土路上泥泞粘鞋,我一个人去了爷爷的坟前。我不带爆竹烟花和三牲去拜祭,也不像别的孝子一样三跪九叩,只是简单地给爷爷鞠了三个躬,转身便走了。生生死死,在我的心里已经透明了,我更多地想法是顺其自然些,不为生死所累,更不能为生而累到死。倘若被生命长度的两个端点所累了,那真是一种罪过。如果真的要下力气,那么就是在生与死之间的这段岁月,我们要好好把握。而我死去的爷爷,我会经常在心里想起他,却不会是在三拜九叩的世俗里。

爷爷的坟头尽是黄土,没有任何的修饰,这正是我预料得到的,也是任何一个南方农村人预料得到的。一掊黄土的归宿,朴实得就像这些归向黄土的老死的人们。若干年之后,他们的坟头会长出一片新的嫩草,一些葱翠的树木又会占据他们的领地,他们连着他们曾经的归宿便是真的归于自然了。

总想在功成名就之后去流浪,然后风葬于路上。当我和别人说起这些的时候,人们都说我是在开玩笑。然而我并不责怪他们,是我太年轻,我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功名未成,说这些话自然过早了些。然而,我是真的渴望在死去之后,会有一个海边的葬礼,让白色的鲜花围绕着我刚刚死去甚至还留着余热的肉身,一把火把我烧透,而参加我的葬礼的,只有大海,只有月亮,只有星星,只有风,只有一切除了人之外的自然景物。我是食人间烟火成长的人,我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太久,我已经让尘俗弄脏了上帝给我的皮,它是我从母亲那继承来的衣裳。可我唯愿我死去之后,我纯粹地归属于大自然。当连着我皮肤上脏了的尘俗在火中烧得干净时,我希望这是我在尘世最后的浴火,这次之后,我便要永生。我已经经历太多的尘世是非得失,如今,尘归土,等海水把我最后的一捻骨灰冲净,融入大海的时候,我希望我是真的干净了,再也没有尘俗的罪恶,也不做任何的纪念。我的灵魂就那么自然地飘在空中,没有任何的束缚。

我想,这将是我这一辈子最大的喜事,一切世俗的欲念都将因为死亡而得到满足。因为在最后的葬礼中我已经彻底地抛弃了它们,这就是最好的一种得到,也是人在尘世摸爬打滚一辈子之后肉身的最终所得。如果说我是走在没落江南农村喜丧一事的前沿的话,那么,我会说我只是因为自身的束缚而放弃了这些形式,而在精神上,我还是继承了这种传统文化的精髓。

人向死而生,人又向生而死,这样的人生,是最完美的过程和结局。出生由不得我们自己选择,生了便生了,总要等到死的那一天,人才能彻底脱离这身臭皮囊;可是出生之后的事情却多是应该由我们自己来把握,人应该为着一种精神信念而寻求永生,最后才能让肉身走向灰飞烟灭的死亡,这样的死亡,才会有生的意义。

当有一天,“无疾终老”上升到精神意义时,人的精神和灵魂便真的平和了。养生之道,莫若养神。唯愿精神真的不缺失。

2006-1-28于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