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咨询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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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心理咨询的技能(2)

第一,“who” 他是谁?希波克拉底说过:了解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病比了解一个人生了什么样的病更为重要。为此,咨询者要尽可能详细了解来访者,如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尤其是要掌握求助者的基本性格特征,是内向还是外向、乐观还是消极、平和还是易怒、进取还是退缩、自制还是冲动等及其表现程度。因为不同的性格与发生心理问题的种类、原因、过程和解决问题的策略等有关,也影响到咨询师所采取的咨询策略。

第二,“what” 发生了什么事?要了解事情发生的细节。

第三,“when” 什么时候发生的?要知道事情发生的时间,是过去的某个时间还是现在,以前是否也发生过,次数与程度如何?

第四,“where” 在哪里发生的,发生的地点与环境是什么样?

第五,“why” 为什么会发生,原因是什么,表层原因是什么,深层原因是什么?

第六,“which” 与哪些人有关,父母家人,朋友恋人,还是同事领导?他们与来访者的关系又如何呢?

第七,“how” 事情是如何发展的?当事情发生后,来访者是如何认知的,情绪、行为如何反应,有无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到目前事情是如何变化的?

(二)常见问题及处理原则

1.谁来确定目标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双方共同参与,咨询者起主导作用。

对于谁来确定目标存在着不同的处理倾向。例如,心理动力学派的治疗者有时根本不与来访者讨论目标,目标完全存于治疗者心中;以人为中心疗法则有点偏于另一极端,淡化具体目标,会谈进程以来访者为主导。在我们看来,由于明确目标有缩短治疗期限、激发来访者积极性的作用,所以,公开讨论目标并吸收来访者的意见更可取一些。

2.来访者的期望与目标

在目标讨论中,来访者的期望是个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处理得好,期望会成为改变的助力;处理不好,则可能失去这一宝贵的力量,甚至可能产生阻力。处理的原则是:设法激起或维持期望,并把期望转化成目标或把期望塑造得与目标一致。

有些来访者主要是由于感受到痛苦而来求助的,他们对咨询能给自己什么,通过咨询自己想达到什么,只有模糊的概念。当你询问他(她)“想得到什么帮助”时,你可能会碰上以下一些反应:

“……”(沉默,说明他或她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就想找个能理解我的人说说……”

“我说不太明白,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太多了,一下子说不清楚。”

以上这些反应都说明来访者缺乏明确具体的期望。但这并不说明来访者对咨询不抱希望,他(她)内心里仍然强烈地指望咨询能给自己帮助。

对于这类情况,自然需要咨询者主动诱导。有些心理咨询专家总结的经验是,从情绪感受入手,渐近具体期望和目标。一般来说,来访者都有真切的痛苦感受,任何来访者都希望能解除痛苦和烦恼,从这一点切入会立刻产生共鸣。从情绪目标引发出去,逐渐涉及认知的和行为的目标,这样讨论比较自然、顺畅。

另一类情况是:其一,来访者有较明确的期望,但其期望与一般咨询目标不一致。例如,该不该离婚,该不该报复某个伤害过他的人,应当报考哪个专业,等等。这都是生活选择问题,不能作为咨询的直接目标。其二,来访者的目标期望与咨询者的目标不一致。例如,咨询者是根据来访者的情况、问题、咨询理论、改变手段等综合考虑来设想目标的,来访者是根据感受和主观需要来提出期望的,因而常有不一致。不一致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难以一概而论。其解决办法可参考以下几点:①重新考察咨询者自己的设想;②分析来访者的想法是否合理可行;③吸收来访者的目标作为辅助的或过程型的目标;④澄清和解释咨询者设想的目标。

3.留有回旋余地

我们要求目标要尽量具体,但具体不等于不留余地。让目标留有一定弹性,有回旋余地,是必要的,也是明智的做法。

在许多时候,来访者的问题涉及面较广,拟设立的终极目标有多个。在一次会谈中,就对所有目标进行详尽具体的讨论不大可能,而且即使勉强讨论,也没有好处。因为目标太多可能会使来访者感到有压力(这一点下面再谈),并且有可能把双方的思路都弄乱。这时,咨询者可以把终极目标的各个方面作一个大致的描述,然后侧重讨论第一优先的目标。其他目标允许放到第一优先的目标后,待第一优先的目标实际取得进展并准备转入下一目标时再讨论。

另外,结束目标讨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肯定、太绝对。例如,“照我们讨论的情况看,我对达到目标比较有信心。你的感觉呢?……”说得太绝对的后果是,当实际改变的确遇到困难,或者咨询者中途发觉需要调整目标时,会造成来访者受挫、失望的感觉。

4.目标焦虑问题

罗杰斯注意到过高的咨询目标有可能诱发对目标的焦虑。这是一种矛盾的情绪反应:既想达到目标,又深深地怀疑自己能否达到目标。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为防止这种问题,对过程性目标应详细讨论。因为过程性目标的连续会导向终极目标的实现,而过程性目标是“跳一跳,够得着”的。

5.让来访者对目标负起责任

再好的目标,只有来访者做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来访者越是愿意自己对改变努力负责,咨询的效果就越好。改变意味着长时间、痛苦的努力,正如巴·里沃(Ba Rive)观察到的:“来访者一般并不求变好,而只求好受一些。”努力的痛苦是不受欢迎的,所以让来访者自己承担起改变的责任并非易事。有时候来访者能认识到“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但在情感上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和西方的来访者比较,我国的来访者一般更易信任咨询者和治疗家,其依赖性也强一些。有研究表明,中国、伊朗和非洲的大学生比美国大学生更愿意接受咨询者的权威角色,更愿意由咨询者直接提供解决办法。而中美大学生比较起来,中国学生动机自觉性较高,但承担改变责任的意愿较低。

在目标讨论中,以共同参与方式,并且让来访者自己提出改变目标(哪怕仅仅在形式上如此),有助于唤起来访者自己承担责任的热情。管理心理学中的“参与模式”证明了这一效应的存在。另外,辅之以一些说明、激励,也是必要的。

三、确定目标的方法

为了使咨询目标达到具体化、可测度以及有明确结构的要求,行为主义取向的咨询者发明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下面介绍的方法就属于行为主义取向的一些做法。应该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咨询者都赞同或习惯于按这些方法去做。但从学习咨询的角度看,了解这些做法是有意义的,至少是有启发作用的。

(一)目标操作化技术

目标操作化的主要目的是使目标具体到可观察、可测度的水平。如前所述,尽管目标的具体性有不同水平,但有些即使看来相当具体的目标也是难以精确观察和测度的。例如,“不逃学”这一目标,如果不能确定孩子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境下的什么行为算是逃学,那么仍然无法进行观测。可见,操作化就是把目标转化成具体情景下的具体行为,也叫作操作性定义。

D.布洛恰(Blocher)提出一种“成功指示器”(success indicators)技术来使目标操作化。

“成功指示器”被用来把一个概念性的目标与特定的时间、地点、情景和行为联系起来,实质上就是指定一个可观察的行为作为该目标的代表。具体来说,成功指示器是来访者的行为,一旦观察到来访者出现了这一行为,且达到了规定的频率、速度、强度等方面的指标,我们就可认为来访者成功地达到了目标。例如,对“在处理人际关系中转变的较少防卫性”这一目标,就可以确定这样一个成功指示器:能在与配偶单独相处时在5分钟之内听取对方的批评,不予打断、反驳或否认。而“在人际知觉上更敏感”这一目标则可转化为“能与14岁的女儿转换角色,在两个有争论的问题上准确地转述女儿的看法并得到女儿的认可”。

成功指示器技术的依据是抽样原理。从道理上讲,一个目标所联系的可能行为是很多的,目标概括程度越高,联系的行为类型就越多。我们无法观察每一个行为,只能抽取一种或数种行为作为观察的目标。只要抽取得当,就能比较有把握地根据观察的样本行为去推断目标达成情况。在实际咨询中,不像实验研究的要求那样严格,常常是由咨询者根据自己对行为性质的定义和自己对目标范围的划分,结合考虑其他条件和要求(见下文),和来访者一起确定成功指示器。

成功指示器的质量取决于它满足下列要求的程度:

① 它是按来访者特定的可观察的行为来陈述的;

② 它指明了行为发生的地点和情景;

③ 它们是目标的代表,且能全面地代表目标;

④ 它在来访者的实际生活中可以以较高的概率出现;

⑤ 它制定了某种指标,从而可以对行为进行度量;

⑥ 便于观察和记录。

(二)形成目标结构的方法

使目标有系统性的措施就是使目标结构化,即形成一个目标结构。下面介绍的措施只是可能的结构化方法之一,不同的咨询者可以根据目标要求和原则自己创造新的方法。

形成目标结构可以采取“两头开始,中间合拢”的策略,即先确定终极目标和现状,然后向中间的过程性目标合拢。其具体操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终极目标

双方先确定心理咨询与治疗要达到的目标,这种目标是用一般概念以陈述句形式表达的。如果终极目标不止一个,应随即确定一个优先顺序,至少要明确第一优先顺序的目标。比如,来访者既有学习焦虑问题,又有恋爱矛盾问题,还有择业困扰。经分析,彼此间各自独立。此时,目标的确立就要分轻重缓急。咨询者要与来访者商量:“你认为这些问题中,哪一个对你的影响最大?”“你认为这几个问题中,你现在最想解决哪一个问题?”从中确定一个,一般不宜同时展开。同时,咨询者要通过对其中一个问题的分析,来促使来访者举一反三,自己去学会解决其他问题。

2.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就是评估来访者在正式治疗开始前的心理状况。实际上,它是诊断阶段(本书称作问题探索阶段)的任务之一,在目标设定阶段前已经完成了。但是,在问题探索阶段有时候是用一般概念作为指标来表述现状的。行为矫正者常把这项工作叫作“基线评估”。

3.设立过程性目标

明确了终极目标和现状,设立过程性目标就容易多了。D.布洛恰介绍了一种“需要评估”(need assessment)方法,可用于设立过程性目标。

“需要评估”的需要在这里不是动机理论的需要概念,而是指目标完全达成状态与现状之间的差距。因此,目标状态与现状之间可以设想存在一条“需要—差距”线。

对不同的来访者及不同目标而言,需要—差距线有长有短。如果需要—差距线太长,就要在这条需要—差距线上设立一个或几个过程性目标。

设计过程性目标时主要应考虑两个要求:第一,该过程性目标处在需要—差距线上。也就是说,该过程性目标是从现状出发向终极目标前进的途中必须经过的中间目标,不能偏离终极目标的方向。例如,终极目标为“提高人际知觉的客观性”设立的一个过程性目标却是“建立一个作息时间表”,这就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了。当然,判断是否在需要—差距线上,有赖于咨询者的理论和对改变机制的假设。第二,过程性目标的难度要合适。每一过程性目标都要符合“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太容易则损失效率,太难又达不到要求。各过程性目标间要构成递进的趋势,使前一过程性目标成为后一过程性目标的准备条件。

4.确定目标的成功指示器

确定成功指示器的要领前面已述。这里附带谈一下为过程性目标确定成功指示器的一种做法。在问题和目标定义明确且过程性目标较少的时候,可以直接以成功指示器代替过程性目标,只要双方对此有把握就行。许多行为矫正程序实际上都省去了过程性目标的表述。

5.把目标结构记录下来

所有工作做完后,还须以书面的或计算机数据的形式把目标结构记录下来。目标描述可以采用文字或列表的方式。

四、目标设定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1)对目标的讨论可从询问来访者的期望开始。

(2)咨询者要明确现有的干预手段和自己能力的局限。

(3)咨询目标要协商确定,借此调动来访者的积极性。

(4)对目标结构中的当前目标要尽可能详细讨论,明确规定,必要时可用备忘录形式或表格形式记录下来。

(5)目标的确定常与行动方案有关,所以可能出现讨论目标时谈及拟议中的行动方案的情况,但咨询者不能因而迷失了此阶段的中心任务。

(6)不同的心理咨询学派有不同的咨询目标。

###第三 方案探讨阶段

概略而言,方案探讨就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来访者个人及其环境条件情况、咨询者的策略和技术储备等,结合已确定的咨询和治疗目标,为造成改变和达到目标,而设计出一个行动方案或行动计划。

一、制订咨询方案

咨询方案就是咨询工作的计划,有明确咨询方案的咨询会使咨询事半功倍,因而咨询方案是咨询工作所必需的。有了咨询方案就使咨访双方明确了咨询方向和目标,也使咨询能够按照既定的方案顺利进行,还可以满足求助者的知情权,便于操作、检查、总结经验和教训。咨询方案应该由双方在相互尊重、平等的气氛中共同商定。一般来说,咨询方案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咨询目标

在制订咨询方案时,双方应首先商定明确的咨询目标,而且应该符合咨询目标有效性的七个要素。咨询目标既包括近期的具体咨询目标,还包括远期的长远咨询目标,具体的目标可能不止一两个,但都应该符合咨询目标的特征。

(二)咨询的具体心理学方法或技术的原理和过程

在制订咨询方案时,应商定采用何种咨询方法和技术,咨询师应向求助者介绍准备采用的心理学方法或技术的原理、过程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三)咨询的效果及评价手段

在制订咨询方案的过程中,双方应明确咨询结束时预期达到的咨询目标和效果,并协商采用何种评估方法和手段对是否实现目标和达到何种效果进行评估。

(四)双方各自特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来访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来访者的责任:

(1)向咨询者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者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来访者的权利:

(1) 有权利了解咨询者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2)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3) 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者;

(4)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5) 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来访者的义务:

(1)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2) 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3)尊重咨询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