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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心理诊断技能(3)

目视是指受理面谈担当者要特别注意非语言交流,诸如表情、动作和说话口气。因为很可能其背后隐藏着各种焦虑不安、紧张和情绪、感情因素。

3.形象的感受

通过来访者的非言语的交流,受理面谈担当者心中所映现的对来访者的印象、轮廓、特征等的感受和认识。

4.思考的问题

这里所思考的问题是指受理面谈担当者依据一定的人格发展理论、人格构造理论等心理学内容和知识,需要考虑的以下一些问题:如何看待来访者的不适应症状或不适应倾向所象征化了的人格歪曲表现;在不适应症状或不适应倾向的发生及形成过程中,来访者的发展的、心理的、家庭的、人际关系的、性格的等因素产生着怎样的影响;来访者心理中所潜在的核心冲突或矛盾及对此所产生的自我防卫机制的样式;由于自我防卫机制的累积、增强所形成的来访者现在的人格类型如何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来,其表现形态如何,等等。

5.对以上工作的总结

通过对以上工作的总结,就可以大体了解到来访者心理不适应的现状及其心理咨询的动机,这就有助于咨访关系的建立及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展开。

(四)受理面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的心理咨询是需要先打电话预约的。咨询者在电话中大体上了解到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所要咨询的内容之后,就可以与来访者约定在哪一天的什么时间,在哪里与谁见面,这是建立咨访关系开始所必须做的工作。同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受理面谈的次数

受理面谈在一次到数次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情况是一两次后就进入正式的心理咨询过程。不过,对于那些应对比较困难的来访者,由于需要慎重对待,就需要多次地受理面谈。当受理面谈和心理咨询为同一担当者时,有时很难明显地区别哪次为受理面谈,哪次是心理咨询谈话。一般情况下,当来访者的咨询契约一旦确立,就可以说正式进入心理咨询的咨询谈话。

2.来访者本人与同伴者关系的处置

在电话预约中,咨询者应该特别了解来访者是自己前来还是与他人(陪伴者是谁)一同前来心理咨询室。如果事先已经知道是由老师或亲属陪伴而来,就可以做好由两个受理面谈担当者出面接待的准备工作。不过,一般情况下的受理面谈往往由一个人进行。那么,受理面谈担当者是先见来访者本人还是先见陪伴者呢?一般是应该先见来访者本人。

正确处理好来访者本人和陪伴者之间的关系,确认谁是“主人公”,是心理咨询“场面构成”的重要内容,也是导入心理咨询过程并促使其顺利开展的不可忽视的环节,作为受理面谈担当者应该特别予以重视。

3.保密的问题

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并不局限于心理咨询的过程之中,在受理面谈时也必须坚持保密的原则。

有时会有将来访者介绍或委托给其他心理咨询机构、治疗机构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写一封介绍信(委托书),而信的内容应该让来访者知道。因为信的内容也属于来访者的隐私,作为咨询者之间不能有任何不可告知来访者的约定及对来访者的判定和见解。

4.受理面谈时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包括明确受理面谈的费用和时间等。同时受理面谈的形式很重要,斜面而坐的90度坐法较好。

(五)母亲来受理面谈时应注意的问题

应注意避免下述问题的发生:

第一,对母亲的养育态度的批评,导致母亲潜在的自我责备感倍增。

第二,把孩子出现问题行为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为母亲自身的原因,如人格问题等。

第三,被母亲的性格防卫所困扰,看不到母亲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

第四,因为不是来访者本人而感到无所谓或敷衍了事。

第五,执拗地要求将本人领来,增加了母亲的无力感。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的话,就可能伤害母亲的自尊心,从而对今后继续心理咨询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将孩子的心理不适应或问题行为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为母亲自身的原因,就容易错误地认为母亲来受理面谈的目的就是对母亲自身的心理病理的治疗。受理面谈担当者应该明白,前来咨询的母亲是为自己孩子而来的,即使咨询的结果成为对母亲的心理咨询,咨询的第一目的也不可忘记。母亲本身可以说是辅助咨询者。

当然,也有例外。当母亲在和咨询者咨询过程中,逐渐开始自觉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希望给自己做心理咨询时,就需要重新设定咨询契约。

(六)和学校有关人员受理面谈时应注意的问题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明确学校关系者现在最困惑、最头痛的问题是什么。

第二,明确现在及今后,由谁来承担对当事学生(或其父母)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责任和工作。

第三,明确至今为止,由谁并怎样为当事学生(或其父母)做过心理咨询或咨询指导工作,效果如何。

第四,注意了解学校关系者所处的现实的规范和制约(学校内的指导体制、校规等)。

第五,前来受理面谈的学校关系者对当事学生的心理问题理解到什么程度,理解当中是否遗漏或缺少什么,等等,都应有比较清楚的了解。

二、心理检查的方法、种类及各种问题

(一)心理检查的方法

进行心理检查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与患者本人或其家属进行会晤——会谈法

会晤的交谈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从患者的年龄到他对家庭成员的看法,从童年游戏到目前的职业,从婚姻状况到社交兴趣,等等。广泛的交谈是了解患者全面状况的重要途径。

2.生活史的记录和资料收集——史料分析法

在通过生活史评估患者目前心理状况时应有重点,切实把握与患者目前生活有重要联系的生活史事实。由于个人生活史是由大量的生活活动所组成的,无重点地考虑生活史,往往会使我们错误地或牵强附会地硬把生活史中的某些事件与目前状况联系起来,从而在诊断时影响其准确性。

3.测验法与实验法

这是进行心理评估的重要手段,特别是把几种有用的测验首尾相接而有机地联系起来进行测试,对于迅速了解患者的心理状况是很有帮助的。而且,对于非专业人员来说,这类评估最令人信服。为此,测验是应用最广泛的方法。测验法与实验法可按其目的性分为以下几类:

(1)认知能力类。这类方法包括各种智力测验和认知水平的测验。

(2)情绪、情感类。这类方法包括以情绪反应为指标的测验,如控制联想、自由联想等。

(3)意志品质与个性类。这类方法包括各种个性量表和兴趣爱好测验等。

4.行为观察法

在现实活动中对患者做行为观察,并按等级量表给予评定。这种方法多半在住院病人和疗养时期的病人中最容易进行,这时可进行自然观察。对门诊咨询和治疗的病人,通常是在进行心理测验和谈话的同时,观察其行为表现,看是否在回答和叙述某些问题时出现紧张或窘迫的表情与动作等。

5.产品分析法

由于人的劳动产品,特别是脑力劳动的产品,其本身都融会了人的精神属性和特点。因此,客观地分析其作品,可以洞察患者的内心世界,了解患者的情绪、愿望以及他们对世界的理解等。这类方法中以对绘画和书写的分析最为常用。

综上所述,以上每种心理检查的方法都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

谈话法具有涉及内容广泛和形式灵活的优点,它获取的信息覆盖面较广。但因它不是标准化方法,所以无法从量的角度去分析患者的心理状态。

测验与实验法是标准化的方法,以数据为依据,可以对所测定的心理活动做相对的数量分析。但因测验的范围有限,实验条件控制较多,所以获取信息不够全面,甚至单就某种心理过程的测定,也往往遗漏某些信息。

行为观察和产品分析法都具有直观性、生动性的特点,但内在的精神活动和外部行为之间毕竟存在差异,因此也有缺陷。此外,咨询者本身的洞察力和理论素养,会给这两种方法带来影响,同时这两种方法的掌握也是比较困难的。(二)心理检查的种类

1.韦氏智力检查

韦氏智力检查包括韦氏成人智力量表——修订本(WAIS-R)、韦氏儿童智力量表——修订本(WISC-R)、韦氏学前前期和学龄初期智力量表——修订本(WPPSI)三个量表。在修订中,对测验的某些项目,按照我国的文化背景做了相应的修订。

韦氏智力检查内容所包含的项目以及其作用和意义。

(1)言语量表:它包括常识、领悟测验、算术、相似性测验、数字广度、词汇测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