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过程中,对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团结问题也不可掉以轻心。应当认识到,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形势下,一些民族地区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猖獗,民族关系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利益矛盾不断增多,在西部大开发中,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有可能出现新的变化,民族工作中维护稳定、加强团结的任务会越来越繁重。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民族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不激化矛盾性质,不扩大矛盾范围,不人为树立对立面。对于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要依法坚决打击。在维护稳定的工作中,要正确区分矛盾的界限,不能把民族地区发生的一切矛盾和纠纷,如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发生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刑事问题都看成是民族问题。要充分信任和坚决依靠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基层,解决在下面。
第三,在新形势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各民族日益增强的民族意识要科学分析,正确引导。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时期,随着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宏扬,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不断增强,各民族的自我意识凸显。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民族意识存在着进一步增强的可能。毋庸讳言,健康的民族意识对于激发民族活力,促进发展无疑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民族意识如果无节制地发展,容易滋长民族主义思想,对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产生不利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地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形成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民族意识恶性膨胀的集中反映。但是,我们注意到,在如何对待民族意识问题上,目前存在着两种极端的态度:一种是民族问题淡化论,认为在我们国家不宜多谈民族问题,谈得多了,有可能激发民族意识;一种是民族同化论,认为消除民族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先进民族即汉族的文化去影响少数民族,达到民族同化。前者反映了在民族问题上的虚无主义态度,后者反映了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沙文主义态度,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在对待民族意识问题上,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唱响团结、进步的主旋律,对健康的民族意识要加以保护,对不健康的情绪要加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理论工作者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在民族问题上的理论、政策修养,不能凭个人好恶,乱出馊点子,瞎出坏主意。
(三)市场经济运行法则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所倡导的效率原则、利益观念、竞争机制等运行法则,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西部少数民族各个不同的民族利益集团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在西部大开发中,如果完全地、机械地照搬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有可能对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显得十分必要,而且还相当重要。
在这方面,应当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引入竞争机制的情况下充分照顾民族地区的利益。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在面临大量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但这种竞争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来说,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人才、资金、技术等诸要素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竞争必然会引起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变化,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利益必然因竞争不力而受到损害,这不仅会影响他们开发西部的决心和信心,而且会给民族关系带来不利影响。因不公平竞争受到的利益损失,应当以其他方式适当补偿,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政策调节和其他措施,保护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利益,不使利益分配问题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障碍。同时,还应当注意防止一些不利于民族关系的竞争,更不能把竞争机制也引入到民族关系中来。二是在引入不均衡发展理论的同时充分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发展理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先发展起来,它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当前,有些省区已经提出要将这一理论引入西部大开发中,或者虽然没有提出这样的口号,但在实际工作中是按这个理论去操作的,这无疑会在西部地区形成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使民族聚居区再一次落后于其他地区的发展。因为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相对于汉族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而言是欠发达地区,不均衡理论引入省区经济发展以后,少数民族聚居区势必会成为后发展地区,形成在项目安排、资金引进等方面不考虑民族聚居区的态势,使广大少数民族在短期内得不到实际利益。民族地区本来就对西部大开发寄予厚望,期望通过大开发促进本地区、本民族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愿望十分强烈,但在西部大开发中如果再次拉大发展差距,其引发的严重后果不难想象。因此,在省区经济发展中,既要考虑有条件的地方优先发展,又要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使业已形成的先进地区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而不是进一步扩大。三是在效率优先的原则下兼顾公平。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在西部大开发中,如果仅仅依靠资源配置的市场取向,把资源全部配置到相对发达的汉族地区和大中城市,而忽视民族地区,就显得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将会对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必然会倾斜到容易产生效益的地方,而民族地区由于先天不足,往往因效益不理想而影响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在这里的配置,在效率原则指导下产生资源在民族地区得不到优先、合理配置,又必然影响民族地区的发展。这就产生了一个怪圈,即越是贫困的地区越引不来项目、资金、技术,越是引不来项目、资金、技术,就越贫困,这就越不公平,民族关系问题也就越复杂,越不好处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为民族地区的开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外部条件,并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在民族地区安排一些有利当地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培育市场主体,形成支柱产业,带动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
(四)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开发与破坏向来如一对孪生姐妹,在开发自然资源时是这样,在开发人文资源时也是这样。在西部开发中,这方面的问题可能会显得更加突出,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是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中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处理这一关系方面,应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开发资源的过程中要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切忌拉走资源,留下荒漠。要通过西部大开发,建设一个环境优美的新西部。二是与当地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在利税返还、扩大再生产、招工等方面,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利益。要通过西部大开发,真正使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受益。三是人文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开发、挖掘、宣传民族文化,要注重社会效益,完善政策法规,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禁出版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出版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民族关系问题是西部社会的主要社会政治问题之一。西部大开发对我国的民族关系将产生深远影响,能不能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直接关系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因此我们要从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西部大开发中处理好民族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民族问题,认真做好民族工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
说明:
这篇文章初稿写于2000年5、6月间。正在起草的过程中,中央统战部二局(民族宗教局)通知我参加在内蒙古召开的民族宗教处长研讨班。适逢我有事不能去参加研讨,部里派时任省委统战部二处副处长(正处级)、现任省纪委宣教室主任的马志英去参加。我将此稿已完成的前两部分交马志英,由他补充完成第三部分后在研讨班上宣读。他完成的第三部分的标题是西部大开发中处理民族关系应该把握的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对待和处理经济利益问题;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注意保护民族文化;及时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研讨班结束后,我们又对全篇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重写了第三部分,形成了现在这个稿子。该文于当年10月以我和马志英的名义上报参加全国统战理论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亦以2人名义发表。
该文的“编者按”是《甘肃民族研究》编辑在文章发表时加的。
本文获2000年度全国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