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宗教与民族问题研究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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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宗教综合编(1)

关于我省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我省是宗教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省份之一。1996年,根据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宗教调研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宗教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我省有伊斯兰教、佛教(汉传和藏传)、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种宗教,信教群众2,718,400余人。其中:伊斯兰教1,432,900余人,佛教951,100余人(藏传佛教613,000余人),道教244,300余人,天主教31,700余人,基督教58,100余人。伊斯兰教主要分布在临夏州、天水市、平凉地区和兰州市,全省其他地区均有分布。汉传佛教零星分布在全省各地。藏传佛教主要分布在甘南州、临夏州、张掖地区、武威地区和陇南地区。道教主要分布在兰州、天水、武威、平凉、定西、临夏,在全省各地有零星分布。天主教主要分布在兰州、张掖、武威、天水、平凉、陇南、庆阳等地。基督教主要分布在兰州、定西、庆阳、陇南、天水等地,在全省各地有零星分布。

全省现有批准开放的各类宗教活动场所4811处。其中:伊斯兰教3682处,佛教561处(藏传佛教256处),道教154处,天主教92处,基督教322处。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605处。

全省各宗教有教职人员27,230人。其中:伊斯兰教15,115人,佛教10,264人(藏传佛教9666人),道教1113人,天主教125人,基督教613人。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省宗教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特点。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这些特点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五教俱全,信教人数众多,分布广泛。我国承认的五种宗教在甘肃都有,各宗教信教群众都有相当数量,其中伊斯兰教、藏传佛教信教人数及影响在全国比较突出。信教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11.15%,比例较高,绝对数也较大。全省各县和绝大部分乡镇都有信教群众,分布广泛。由于五教齐全,信教人数众多,分布面广,宗教问题对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有较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宗教工作成为我省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是甘肃的重要省情之一。

(二)甘肃是西北地区宗教问题的交汇点。甘肃地处西北五省区中枢地带,与几个省区接壤。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甘肃各宗教信教群众与毗邻省区的信教群众之间有着宗教、教派、民族、亲缘等方面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交往多,信息灵,反应快。近些年来西北地区宗教方面发生的一些问题表明,甘肃动则波及西北其他省区,他省动也波及到甘肃,但在不毗邻的省区间,这些情况则较少见。这种地理因素和历史形成的惯性,决定了甘肃是西北地区宗教问题的交汇处,在西北地区宗教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宗教气氛浓厚,信仰比较虔诚。甘肃是经济、教育比较落后的省份,特别是信教群众聚居的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教育水平低下,客观上助长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意识,使之信仰更虔诚,宗教气氛更浓厚。他们平时对宗教事务关注较多,在涉及宗教权益的问题上,情绪容易激动,带有更多的盲目性。这种情况,一是容易诱发宗教事端。二是往往会把小事酿成大事,或把其他问题转化为宗教问题。三是容易引发群众性的、大规模的突发事件。

(四)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互相交织,十分复杂和敏感。在甘肃,回、东乡、保安、撒拉、哈萨克、维吾尔六个少数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藏、蒙古、裕固、土四个少数民族全民信仰藏传佛教,这两个宗教的信教群众200多万人。少数民族宗教的基本特征,就是宗教对民族的形成、发展,对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宗教文化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之中,两者水乳交融,密不可分。这个特点,在一定条件下导致民族与宗教问题不分,两方面的矛盾往往互相转化,十分复杂和敏感。

(五)厚重的宗教文化积淀。伊斯兰教在唐宋以后传入甘肃,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最早的地区之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对各该信教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与他们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并在甘肃形成了几个大的聚居区。特别是我省的临夏地区,在国内外都有一定影响。我省甘南地区是我国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拉卜楞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其宗教气氛之浓厚,群众信仰之虔诚,是人所共知的。汉传佛教于西汉之际传入甘肃,其对汉族群众的影响极为深远。甘肃平凉被道家称为中国道教的发源地之一。天主教最早传入我省是在元朝,大量传入是在鸦片战争后,曾在甘肃设兰州总主教区和两个主教区,并代牧西宁、监牧新疆。基督教也于鸦片战争后不久即传人甘肃。这种厚重的宗教文化沉淀,除了有它积极的方面以外,还起到了强化宗教意识、渲染宗教气氛、激励宗教情绪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各宗教在全国各该宗教中的地位,对甘肃的宗教工作带来了重要影响。

二、社会各界对我省宗教形势的看法

当前,党内外和社会各界对我省宗教形势的看法不尽一致,有的认为形势很好,有的认为形势不好,有的认为政策和管理工作都失之于宽,情况千差万别。调查显示,这些看法可以大体上概括为三种。

第一种看法认为,当前我省宗教的形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是“黄金时期”,持这种看法的人占被调查人数的绝大多数。其主要依据是:

(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信教群众情绪比较稳定。这些年来,中央关于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绝大部分在我省得到了贯彻落实,比如:恢复了宗教活动,平反了冤假错案,落实了宗教房产,开放了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和建立了爱国宗教团体,安排了宗教界人士,等等。据问卷调查,藏传佛教信教群众对宗教政策包括对藏传佛教的政策满意率是100%,伊斯兰教信教群众对政策的满意率在95%以上。所走访的宗教界人士普遍赞颂和衷心拥护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为“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政策”。由于政策的基本落实,宗教活动基本正常,信教群众情绪稳定,对党和政府充满感激之情。

(二)宗教界人士在各方面都得到进步和提高,党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老一辈宗教界人士经过长期的考验和各方面坚持不懈地教育引导,十分珍惜目前的好形势。他们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教,在关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重要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够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年轻一代教职人员在政治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是可以基本信赖的。同时,宗教界人士队伍也在逐步扩大,其中一些人在各级人大、政协、宗教团体、青联组织中作了政治安排,有些人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一大批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人士在维护祖国统一,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爱国宗教团体的恢复和建立,在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方面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目前,我省已恢复和建立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83个。其中:省级7个,地州市级17个,县市区级159个;伊斯兰教53个,佛教46个,道教21个,天主教25个,基督教41个。伊斯兰教、佛教各有宗教院校1所。宗教团体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信教群众的正当权益,办理教务,培养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队伍,团结和引导群众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赢得了党和政府的基本满意和信教群众的基本信赖。

(四)宗教事务逐步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宗教活动正常,宗教方面稳定团结。我省在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上,始终坚持从法规上完善,从管理体系上健全,从法律意识上提高的指导思想。一是制定法规。省政府制定颁布了《甘肃省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各有关地县和宗教团体,都制定颁布了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管理的原则、重点、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明确了管理的重点。这主要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队伍。如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坚持审批和登记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党委、政府实行目标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就地、小型、分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贝!J,对重要的、跨地区的宗教活动实行申报制度。三是着眼于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各地结合普法教育活动,普遍开展了宗教法制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这些工作,宗教活动正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宗教逐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经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各宗教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宗教只有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只有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获得生存,才能得到正常发展。同时,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调动了广大信教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焕发出新的生机。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中,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一是信教群众由落实宗教政策时热衷于宗教,逐步转变为在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信教群众聚居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二是宗教界人士利用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向群众做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群众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政治上有新的进步;三是注重时事政治和宗教政策的学习,很多寺观教堂都建立了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学习;四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大都建立了民主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完成了由封建管理制度向民主管理的过渡;五是积极开展生产自养和社会公益事业;六是一些宗教的信仰方式正悄然发生着某些细微变化,比如一些人淡化了对细节、形式的刻意追求,在对某些教义的解释上作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判断,对新生事物表示出容纳和接受的倾向。

(六)宗教工作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政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宽松和谐。省委、省政府在长期的实践中认识到,我省的宗教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情况复杂,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有关地区党委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确立“民族、宗教无小事”,无事当有事防,小事当大事抓,抓早抓小的工作指导思想,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开会研究,每年都要安排部署,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交宗教界的朋友,亲自做宗教工作。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对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一方面,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另一方面,使信教群众理解党的政策,拥护党的政策。三是健全宗教工作机构3目前,省、地两级都有宗教工作机构,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大部分县市区有宗教工作机构。四是注重培养干部。我省多年来注重对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一大批懂政策、会管理、能工作的高素质的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成为做好宗教工作的骨干力量,发挥了重要工作。

第二种看法认为,在肯定宗教形势比较好的同时,应当更加看到不足。

目前,我省宗教方面的问题不少,形势不容乐观。其主要依据是:

(一)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队伍发展过快,是宗教发展的表现。藏传佛教在“文化大革命”前有宗教活动场所107所,教职人员4000多人,现在分别增加到256处、9666人;伊斯兰教在民主改革前有清真寺、拱北等3037处,教职人员8100余人,现在分别增加到3682处、15,115人。涨幅都比较大,而且居高不下。另外,基督教发展过快,管理工作尚未跟上。一些同志据此认为,现在的宗教得到了发展,而且是政策因素导致的。

(二)宗教负担加重。据对甘南州藏传佛教的调查显示,群众的宗教负担十分沉重。有的同志认为,这种情况已经十分严重。

(三)党员信教问题突出。党员信教问题在各宗教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特别在全民信教的民族当中和基层更突出,一些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同志和离退休的党员干部热衷于宗教,在宗教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据此,一些同志认为,党在民族地区和部分信教群众聚居地区的基层领导作用严重减弱,基层党、政组织处于瘫痪状态。

(四)宗教方面的渗透活动分严重。个别同志对这方面的问题看得比较严重,认为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人士被国际敌对势力利用,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反华工具,对宗教的政策应当调整,对宗教既要团结教育,又要加强管理,还要采取措施限制。

(五)一些政策诱发了宗教热。有的同志认为,藏传佛教恢复活佛转世,使一度平静、正常的藏传佛教又活跃起来,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诱发了新一轮的宗教热。伊斯兰教朝觐活动的恢复,也带来了同样的问题。他们认为这两项活动不应当恢复。

(六)对宗教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这些年来,我省宗教方面出现了一些规模大、影响面广的事端,绝大部分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有的同志认为,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过分迁就信教群众,照顾多,批评少,对违法活动打击少,客观上造成部分信教群众不怕政府,得寸进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

第三种看法认为,现在对宗教的政策太宽了,再不能这样下去了,不然,问题这么多,局面怎么收拾。有的同志说,藏传佛教后弘期近千年没有做到的事,在共产党领导下都做到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的认为,在社会主义时期,对宗教究竟采取什么政策还应该研究,信仰自由政策不见得是好办法。持这种看法的人是极少数。

三、我省宗教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对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宗教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影响,加之宗教本身的发展规律,在我省宗教中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据这次调查,主要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