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宗教与民族问题研究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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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宗教综合编(16)

本文作于2002年9月间。为参加全国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当年写了两篇文章参评,一篇是《宗教工作十题》,一篇是本文。本文以“甘肃省委统战部课题组”名义上报。收入本集时,对敏感事例等作了删本文获2002年度全国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宗教工作

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催生了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特别是1992年我国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建立在体制转变和制度创新基础上的社会转型,已汇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一道融入世界范围内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潮流之中,成为一场全面的、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变革。这种转型,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而且是一场全社会、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不仅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为人口的城乡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以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等社会全面的结构性变化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一部分的宗教,在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未能也不可能置身事外;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工作,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也发生了许多重要变化,呈现出时代特色。研究社会转型时期的宗教工作,对于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的宗教问题,把握宗教问题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做好社会转型条件下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解读我国社会转型条件下的宗教工作,并力图给予一定的答案。

一、社会转型时期宗教工作的历史性跨越

社会转型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它是指原有的社会向更发达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目前,学术界对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解释,即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转变,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一般认为,我国社会的转型呈现四种主要趋势:一是从计划社会向市场社会转变,除了体制转变外,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政策走向、社会规范与制度都以市场化为轴心转变;二是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也就是农民社会转向市民社会,人口的城市化不断提高;三是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四是从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还有人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1)。也有人把意识形态多元化作为社会转型的一个向度。2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风云激荡,一方面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的宗教工作,另一方面,适应社会转型的新要求,宗教工作也主动调整。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我国的宗教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宗教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拨乱反正。我们赞同这样的观点,即“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政治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用这种政治文化启动论来认识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实现的拨乱反正再也恰当不过了。正是由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政治领域的变迁特别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和发展,启动了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这种政治、思想、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得以实现。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这份纲领性文件,既继承了马列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原理,又结合当代中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实际,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是我们党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正如没有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巨大变革就没有各个子系统的巨大变革一样,没有我国政治社会的巨大变迁和发展,宗教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实现历史性转变是很难想象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实现的拨乱反正,是中国社会转型和政治变迁的必然产物。

(二)宗教学理论研究打破思想禁锢,冲出理论禁区,结出累累硕果。

70年代末以真理标准大讨论为标志的思想解放运动,为今后的社会变革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思想准备,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前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式确立,学术研究的春天虽然姗姗来迟,但却生机盎然,宗教学理论研究迎来了宽松和谐的政治社会环境。20多年来,伴随着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国的宗教学理论研究,无论从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的建设上,还是从科研领域的拓宽、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上,无论从基础研究的加强和对应用研究的重视,还是从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来看,均超越此前的各个时期,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时期。特别是从理论成果的推陈出新上看,充分体现了与时倶进的理论勇气。比如关于宗教本质的界定,对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长期存在的根源的阐述,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状况发生根本变化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工作任务的论述,对深刻认识我国宗教的“五性”以及观察世界宗教需要把握的三个特点的论述,等等。这些成果,都集中体现在各个不同时期党关于宗教问题的文献中,特别集中体现在200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文件中。应当说,“宗教学研究的复苏和发展,从社会政治环境来说,是改革开放的结果,而从思想意识条件来说,则是思想解放的结果”叱这个判断表明,我国宗教学理论研究发生的历史性飞跃,与我国社会的转型密切相关。

(三)宗教政策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在不同的时期,结合中国宗教问题的实际,陆续制定过一系列政策。总的来说,“文化大革命”前各个时期的宗教政策是比较成功的,但这些成功的政策在“文化大革命”中破坏殆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宗教工作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适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既保持了宗教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当说,当今中国的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把我们党实行的宗教政策集中概括为“四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这四句话,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宗教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社会转型时期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的科学回答。

1.关于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有人认为,这两个“基本”中,前者体现了执政党的主张,后者体现了国家意志。基本政策的提法在19号文件中已经有了,但“基本权利”的提法却是新近才有的,笔者以为,这是人权概念引入宗教工作的典型范例。人权观念既随着美国开展“人权外交”而升温,也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对自身权利的关注。把人权概念引入宗教工作,既是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利用人权问题攻击我宗教政策的积极应对,也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典型产物。社会转型,从根本上讲,是体制的更替和制度的创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管理国家方式的重要转变。从国内因素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要把党对宗教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我们党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在观念、体制、制度、方式上的重大创新和转变,适应了社会转型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对宗教工作起到了规范重组的作用。从国际上看,衡量一个国家能不能履行国际公约中有关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其国内法中有无相关的规定,这也需要建立和完善开放条件下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法律而不完全依照政策和行政命令去管理宗教事务。

3.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曾出现过对立型、承认型、适应型等三种主要型态,像是顺序发展,又并非完全依次发展。我们党对如何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做过不懈的努力,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才正式确定了“积极引导相适应”的理论。这是在国际风云变幻和我国社会变革以及对外开放的新时期,我们党借鉴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宗教问题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总结我国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状况发生根本变化的客观要求,作出的一个科学论断。如果没有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宗教因素的深刻反思,如果没有对我国宗教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的科学认识,就有可能得不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科学结论。

4.关于独立自主自办。这一政策的提出和实践由来已久,但写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十六大还是第一次。这说明,在我国社会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的转型过程中,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重申和强调这一政策是适时的、必要的。一方面,这是对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干涉我国内政、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积极应对,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中国党和政府、中国人民可以办好自己的宗教事业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

(四)宗教工作经历重建和发展,并发生重大转折。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宗教工作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可以1990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991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1991〕6号)和1992年我国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分界线。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宗教工作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第一阶段是转型时期宗教工作的初创阶段。它是随着政治思想观念的解放而急剧变化的,其主要特点:一是在宗教工作中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为转型时期的宗教工作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二是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转型时期的宗教政策框架基本确立。三是落实政策,主要是平反冤假错案,开放和安排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和建立爱国宗教组织,形成了转型时期我国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基本格局。四是依照政策和法律处理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宗教方面的内部矛盾,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了相关准备。

第二阶段是宗教工作的发展阶段。它是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层次递进的。由于受社会转型的影响,宗教工作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发生了重大转折,在以下几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一是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恢复型、落实政策型、初创型向开拓型、创新型转移。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等成为宗教工作的重点,与此紧密相连的宗教立法工作,神学思想建设工作,在宗教界开展大规模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争优创先活动,大力培养中青年教职人员,宗教领域抵御渗透工作等各项新的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二是工作范围扩大。第一阶段的宗教工作主要是做“文化大革命”重灾区的宗教工作,特别是农村宗教工作、信教群众聚居区宗教工作和少数民族中的宗教工作。适应社会转型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第二阶段的宗教工作从原有范围上扩展到城市宗教工作、散杂居地区宗教工作、新移民区宗教工作和汉族中的宗教工作,呈现出全方位、大范围的工作态势。三是工作对象增加。随着宗教工作的重心下移,向基层延伸,宗教工作由过去主要做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逐步转变到面向基层,面对群众,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份量大大增加。另外,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新的信仰者,他们与传统的宗教信仰者相比有自己的特点,在做好传统信仰者工作的同时,还要做这些新型信仰者的工作。四是工作方式发生变化。第一阶段的宗教工作是在我国社会刚开始启动转型步伐的时期,宗教工作处于恢复和初创阶段,很多工作是在探索中进行,方式上粗放,方法上简单。第二阶段中,随着我国制度创新步伐的加快和对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的加深,宗教工作已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内,一些新的工作机制正在创建,宗教事务的社会化管理趋势明显加快,宗教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化管理的轨道。五是工作依据增加。第一阶段的宗教工作,主要依靠政策指导和领导指示,宗教方面大量问题的处理要从政策中寻找依据,需要各级领导的批示,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同,随意性比较大。在第二阶段,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宗教工作由单纯地依靠政策指导转变为政策指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工作的依据增加了,工作更加规范了。

20多年来我国宗教工作实现的历史性跨越,是在我国社会急剧变革的大背景下发生的。这种跨越,一方面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因此留下了强烈的时代特征;另一方面,宗教工作的巨大成就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的转型进程,对于促进社会的顺利转型、尽可能降低转型的社会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社会转型时期宗教问题的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转型是一场全面的社会变革,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多方面,既有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的转型,又包括社会发展和文化的变迁。这种全面的社会变革,既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又在转型过程中形成社会压力。在我国社会剧烈的变革当中,宗教呈现出以下几种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