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观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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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观精要(7)

如果说唯识派的学者们,只是没找到一个“客观存在”,而不是找到了一个“非客观存在”的话,那么,比之聪明一筹的中观派的学者们,他们也没有找到一个“实有”,怎么能说他们找到了一个“非实有”呢?当我们寻找一根丢失了的针头时,全无所获的心,使我们肯定针头不存在,但是,当那根丢失了的针头失而复得时,针头存在之心,又会代替那原有的思想。如果说针头存在与不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心识对境,这两个思想不会相互抵触的话,那么,针头本身,一会儿在存在的范畴之内,一会儿又在非存在范畴之内,它永远在“有无”之间徘徊,总是超越不了“有”与“无”这两个极限。所以,针头的存在与否,也就不需要用“四边离戏”、“四项判断”等等来肯定了。

“实有心”与“非实有心”之间的差别,比起“有”与“无”之间的差别,那就大得太多了。所以,“实有”的心与“非实有”的心之间,更不会有什么相互的影响了。如果说——心识的相互影响,不在于其对境的异同,而完全由其强弱来决定的话,一个色鬼爱恋女色的思想,一定强烈于阿罗汉视女色为不净的思想6那么,色鬼之思想,为何影响不了阿罗汉的思想呢?所谓“思想的强弱”,完全是按照平常人的思想,即常规的意识来界定的。因此,根据月称菩萨的观点,因爱欲所产生的美好事物,或由嗔恨所产生的丑事怪相,以及在非常强烈的实执心之下所产生的大地、岩石、山脉等等,对佛陀之下畜生之上的一切众生来说,既不能从“自方”接受,也不能从“他方”来接受。灯光越是明亮,当它熄灭之后,黑暗度也会越大。知识之原理告诉我们水与火”、“热与寒“、“轻与重”,都是两个互不相容的反体。如果在这种原理之外,还分析什么“常规”与“绝对”不相互违背之类的抽象概念的话,何时才有机会能够真正踏入解脱之道呢?

儿童时代的所思所想——到了黄昏暮年,就彻底改变了模样。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亲身经历的。了解到我们自身有如此巨大的思想变化,还依然坚持菩萨与凡人之间的思想互不矛盾的话,那就真是一种奇谈怪论了。

总之,所谓“二谛”,并不意味着在凡人眼中是一个真理,但在菩萨看来又是另外一个真理。如果把菩萨的所有思想,掺杂在凡人坚持的真理当中的话,我们就不可能对“不可思议”的境界,产生一丝的信解。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当一个人的思想停留在“不可思议”之上时,其思想就不可能超越世俗思潮了。

所有宗派,包括佛教与非佛教,都在极力地寻求一种超凡脱俗的思想。但是,被认为佛教宗派最高形式的中观应成派,其思想是否接近世俗的思潮呢?所谓“绝对,从绝对意义上是真实的;而相对,在相对意义上是真实的”,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即是,“石头是坚硬的,水是潮湿的”。根据“坚硬”与“潮湿”彼此相融不违的观点,石头在水中可以保持干燥;水在石头上可以保持其潮湿。此即“相互不违”之原则。但是,如果依照这种原则的话,充斥于我们思想中的“愚昧无知”与人所固有的“佛性智慧”,可以相互并存,彼此不相互矛盾。

中观应成派的基本逻辑认为: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之外象——与耳朵所听到的声音,是两个不同的现象;鼻子所嗔到的气和舌头所尝到的味,也是两个不同的现象;就连我们心中的每一个想法,也是前后自相矛盾的。这样,通向解脱的道路,似乎只有在所有意识之外方可找到。但是——仅仅因为眼耳,及其他意识活动之间不相互影响,就把一个概念知识奉为衡量真理之标准的话,有何必要分辨虱子、老鼠、猫、狗,以及人类之间的思想区别。因为,这些动物与人类,其感受与思想——从各自相对角度而言,都是一种常规的真理,但是,甲某眼中的真理,在乙某看来可能是荒谬不堪的。所以,所谓的“常规真理”,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如果,人类的感受不会影响到饿鬼;饿鬼的感受不会影响到天神的话,那么佛的感受,也同样不会影响到凡夫的。因此,所有不净的感受会,将会永远保持自己的原样。

有人说,“语言本身缺乏一种自性,所以,我们不能用语言来否定事物的自性”。实际上,这是一种没有自我主张的观点。所谓“若否认无自性,那么,无自性本身又变成了一种自性”的逻辑法则,显然是中观应成派的“应成某过”论式,而非自续派承认的“自心三因”的论式。中观应成派的另一个论式即,“若有一点非空,定有一点空”。这句话的含义是:若有应破的事物,就有所破之空性,也就有能破的逻辑。依照这种理论,一个应破的实有,需要一个能破实有之逻辑;一个应破的简单存在,其能破者,也是一个简单的存在逻辑;如果没有一个应破之对象,就不应该有一个能破的逻辑。此即中观学说的理论基础。

总之,只有破除“有无”两个极端,才能摆脱他方,或世俗方面的束缚=佛陀也曾预言过有一位名叫龙的人,将会攻破有无两边。但是,有些人认为,黄金中不含沙土的“无”与沙土中含有沙土的“有”,可以替代“有无”合而为一的“二谛圆融”。按照这种观点认识到光明,便能够了解到什么叫黑暗;知道了善的内容后,便能理解到罪恶的过患。如果光明与黑暗,可以双运合一。善与恶,也可以双运合一的话,那么,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对立面不可以双运合一呢?

平常人之间,谈论“真实”、“存在”、“本质”等时,他们使用一个相同的语言来进行表达的。这样,他们彼此之间是能够沟通的。他们也因此会认为自己已经完全理解了“真实”、“存在”、“本质”等概念代表的真实含义。但是,当佛陀对众生讲“绝对无,相对有”时,不要说一般众生能够领悟其含义,就连那些熟悉中观应成派思想的人们,也不能全盘领悟佛陀的用意。所以,平常人的思想,就是想把一切常规的原则融合到自己的理念中。而这种理念,向来漠视狗猫等不会讲人话的动物,也漠视那些涉世不深的孩子与智力低下的愚夫。但,这种理念,代表一种极为大众化的思想,即一个介乎于中观应成派的智者,与常人、愚夫之间流行的思想。

一般而言,在禅定过程中,不会有人破斥“空的无自性”,即便有破斥者,也只能在禅定经验之后,才可以进行破斥的。但是,根据“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可以相融合一的观点来说,禅定中的破斥与禅定之后的破斥,理应是相同的。请问,证悟了一切法的“无实有性”之后,再次把所证之“无实有性”当成一种“实有”的话,证悟空性还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在分辨“善念”与“恶念”之间的区别时,通常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视美丽为美丽者,是善念;视美丽为丑陋者,即恶念。但奇怪的是,我们往往会把视“真理”为“实有”当作“善念”,而把视“实有”为“虚幻”,视作一种恶念。总之,认为两种真理相互不违的观点,实际上就是把佛陀的智慧与众生的意识视同一体了。

宗喀巴大师的终极理论,一方面轻视“自我主张”的概念术语,另一方面又把“内心主张”与“独立思想”,当成同卵双生的一体。这种理论认为,所谓终极意义上的“自”与“他”,并非指主体的“自”与“他”,而是指事物的存在方式。所以,宗喀巴大师对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的定义是这样的:承认事物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者,为中观自续派;否认事物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者,为中观应成派。

很显然,宗喀E大师把“自方”与“他方”,看成像人世间的一般争论,即所有争论的原则,建立在争执两方所达成的共识之上。每当人们提起所谓的“超越世间的境界”时,我们必须明白,它指的是一个超越人们语言与思维的存在。因此,菩提之道,只能在世俗的语言与思维之外寻求了。在承认“菩萨的思想境界高于众生”这样一条原则之前,我们就无法承许什么“自方承许”与“他方承许”。

一般来说,与疯子聊天,必须得顺应疯子的思想——否则,就无法与之进行交流。奇怪的是——人们又往往喜欢把与疯子的“交流”,当作所有知识赖以形成的基础。故之,月称菩萨说t“对野蛮人,除了用野蛮人的语言与之交流之外——没有别韵构通方式;词样,对世俗的人,也只能用世俗的语言方可进行沟通。”这就是说,我们用野蛮人的语言才能同野蛮人进行交流。尽管佛的证悟远远超过了世俗的境界,但是,当佛与世人谈佛论法时,他必须得接受世人的原则,否则,如何向世人传教示法呢?

“不应该推断真理”,这句话中的“推断”二字,是当今藏地因明辩论中,非常盛行的“论式”之一。在辩论中,提出任何一个能够成立的“论式”时,你所承认的一切,将全部都是由衷而发的己见。所以,因明论式中的“因法事”三者,即论证的理由、所论的法以及所争之事,都应该是自己由衷而发的见地。“他方承许的理由”与“己所不许的应成诘难”之间,没有任何的区别。我们可以利用“他方承许的原则”,轻而易举地攻破所有在他方看来是合理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要说,“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物体对象,辩论双方心中也不会产生一个自认为正确的论式”。月称菩萨,在任何辩中都不能被对方驳倒,这是因为他在自己心中从来不维护一个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立论者与敌论者在“瓶子”之概念上,不应该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同样,在“存在”与“存在之理由”之间,也不会有一个共同的基础。然而,他认为在辩论中,只有通过“己所不许的应成诘难”,方可破除对方的所有观点。

当对方承认“存在”时,你自己的观点应该立足于“非存在”之上;而当对方承认“非存在”时,“存在”应该是你观点的立足之点。“存在”与“非存在”,是两种反向的极端,所以,月称菩萨说:“中观论者,不应该有一个自心承许的观点。”

中观自续派主观地承认一切常规原则;而中观应成派承认的常规原则,则是出于照顾对方的情面。在中观应成派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个所谓“世人共同承认的法”,也就是说,人们对同一个物体对象不会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的一切错误,都来自于把纯粹的现象当成常规真理。这样,中观应成派的学者们,所感觉到的外部世界,跟一般人们所感觉到的外部世界没有任何区别。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人们对同一物体没有相同的看法。然而,人们所感觉到的一切,对每个人来说,是一个真实的感觉;人们所思想到的,对人们自己来说,同样也是一种真实的执着,所以,人们对同一物体很难有一个相同的看法。任何一个理智所应该破除的“对象”,只有在理智一即此“对象”的破除者本身参与的前提下,才能够辨认出来。其他的思想,将会永远找不到那个应予破除的“对象”。当我们从认为“柱子绝无”的虚无主义迷茫中醒悟过来,或者从“中观禅修”中出定之后,我们仍然可以看见“柱子”,也可以双手触摸到“柱子”,甚至还会知道“柱子”有支撑屋梁的功能等等。这时——一切被“智慧障碍”所覆盖的知觉,又重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此即中观应成派所谓的“常规世界”。

“无明”,作为轮回的根源,我们对其否定对象的绝对特征,还没有一个足够的认识,而只认识到其简单的、表层意义的否定对象的话,我们就没有必要在轮回中漂泊流浪了。但是,如果我们要求否定对象,具有一个“无明”所认识不到的新特征的话,那就只能由妄想来创造一个“否定对象”了。

一般人的认识方式为:色,存在;色,真实存在;色之实有,存在;色,实际上存在着。他们不去否认心所凭依的根据(实执),而另外寻找一个否认的对象。这表明,人们从内心深处,依然对无明以及由无明创造的二元现象深信不疑。

昕谓“研事物性质”的思想,无非就是一连串追根究底式的提问,如:“这是黄颜色吗?”“这是黄金吗?”“这黄金很纯吗?”“这黄金是哪儿产的?”“这会不会是我视觉上的一种感觉?它真的是黄金吗?”,“这黄金是真实存在吗?”等等。除了这般推论之外,没有其他办法认识事物的性质。也许,人们因为知识水平的差异,对所推论的问题会有不同的认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细心观察,所有这些思想,纯粹是世俗间的一般认知而已。

探究“瓶子原理”的思想,也找不到“瓶子”的存在的话,还有什么思想可以找到“瓶子”的存在呢?任何人谁也不会接纳一个“缺乏其所以然”的原理。所谓“探究原理”者,是指研究事物存在的其所以然。如果在不知道事物的其所以然之前,一意孤行地承认这个、

承认那个的话,学习中观之见,有何所益?

“是”需要“是”的条件,“非”需要“非”的条件。但是,在肯定了“是与非“的条件不存在之后,依然把“是非”的一切原理,当成一种合理现象的话,则会大大削弱中观哲学的威力。诚如龙树菩萨所言:已去,非走耶;未去,也非走耶;已去与未去之外,有所称之步伐乎?”。如果人们希望找到个不属“四边”之列、也无其所以然的“步伐”的话,则完全辜负了龙树菩萨及其师徒们的厚望了。

连那些智力低下的人,也明白“其所以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不知其然”。我们的意识,不及佛陀的十万分之一;我们的视力,不及佛陀慧眼的十万分之一。所以,当一个微鄙的愚人与世尊,就圣法进行交流时,佛陀只能以顺应对方的“应成”方式,而不是以坚持己见的“自续”方式与之进行交流了。

纵观“二谪双运”的观点,无非就想说明佛陀与众生之所见一样罢了。如果相信佛陀与众生的思想,没有任何差异的话,则更没有人会相信所谓的“轮回与涅盘”了。

根据“客体异显论”的观点,即便一个微小的客体,从不同个体的自我角度看来,不会有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为了迎合他方之意,自他两方会在同一客体之上,达成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这样所达成的概念,不足以成为一个正量标准。所以,没有人能够接受仅因“因法事”三义,在同一客体上成立而形成的正量标准。

后其的学者们把所谓“客体异显”中的“客体”单独地分离出来之后,再去寻找一个“无共同概念”的理由。他们认为,每一个客体有其论证的理由、所论的法以及所争之事。因此,不同人之间会对客体形成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那些相信“常规真理”,即“绝对真理”的人,会认为菩萨与凡夫之所见相同不二。所以,他们就根本不会留心“因法事”三义是否同一的问题。

否则,人们为什么至今还会追求一个所谓的“真实”答案,即一个与苦修中观哲学却一无所获的蠢材们相一致的思想呢?一个与熟悉教条哲学的平庸学者们的所思、所见、所想能够平行而论的答案呢?这些愚笨的人与平庸的学者们,只不过对同一事情,有一个相同的概念、枏同的想法与相同的用意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