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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对胎儿有害的药物

妊娠期间,某些对母体无危害的药物,对胎儿可产生毒性作用。但并非所有药物均对胎儿有显著危害,对胎儿有害的常用药物如下:

(1)抗癌药物

可抑制生长旺盛的胚胎组织,引起畸胎和死胎。

(2)抗生素类

几乎所有抗生素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与新生儿有害的抗菌素很多。四环素、土霉素与强力霉素抑制骨骼发育,乳齿黄染,可致先天性白内障,手指畸形。链霉素、卡那霉素与庆大霉素可致听觉障碍、泌尿系统畸形。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色综合症、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减少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磺胺类可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疽。就目前所知,青霉素类、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先锋霉素对胎儿无害。

(3)激素

早孕期服大量避孕药可致多器官畸形及染色体畸变;孕酮类及雌激素均有致畸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引起兔唇、腭裂等。

(4)抗过敏药

扑尔敏、苯海拉明可致唇裂、腭裂、肢体缺损。

(5)镇静类药物

苯妥英钠可引起唇腭裂、骨骼、神经系统与消化系统畸形;眠尔通致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利眠宁和安定,可致兔唇、新生儿斜视和肌张力降低。

(6)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在早孕期服用可致腭裂、肾、心血管、神经系统畸形;消炎痛可引起动脉导管过早关闭。

(7)降压利尿药

利血平可致胎儿心率减慢,胎儿窘迫,新生儿鼻塞、嗜睡;双氢克尿塞可致新生儿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

(8)碘化钾、抗甲状腺药物

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导小病。

(9)口服降糖药

甲磺丁脲、氯磺丙腺可致多发性畸形。

(10)维生素类

过量维生素A可致胎儿骨骼异常;过量维生素D可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过量维生素K3,可致胎儿和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上述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与孕期所用药物剂量、时间长短密切相关;多数是一种潜在性危险,或者说,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并非每个人都会遭到同样的损害。目前许多新药应用于临床,虽然动物实验中是安全的,由于缺少孕期应用的临床观察资料,孕妇服用时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