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于2001年6月,原载《当代财经》2001年第10期。
一、正确估计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
1997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和改革的阶段性目标。脱困的目标已经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也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成绩。但是如何评价国有企业的状况,经济界、理论界都存在不同看法。概括起来,一种认为改革达到了预期目标,成绩很大,一种认为虽有成绩,但不容乐观,还有一种则非常悲观。
第一种意见对国有企业改革评价很高,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成绩明显,达到了预定目标。一家全国性的报纸说去年国企改革这出重头戏有声有色,使国企实现了一次战略升级,能以崭新面貌迈入新世纪。北京日报的一篇报道中说:北京工业系统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七成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成功改制,企业资产质量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明显加强。报道还说:到2000年7月底,1998年确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58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已有41户完成了企业改制任务,占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70%,其中多元投资形式的公司占78%,改制企业建立了权力相互制衡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转换了经营机制。《北京日报》2000年9月1日。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国有企业改革虽有成绩,但任务还很艰巨。北京市政协在一份建议案中说:尽管北京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在改制质量上,距中央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甚至存在重数量、赶进度、挂牌子、摆样子的现象。”建议案列举了下列问题:①“一股独占、一股独大——投资主体多元进展缓慢。”北京市190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达163户,占86.2%。而在已改制的105户企业中,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比重高达81%。②“新瓶装旧酒——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据调查,在完成改制的105户企业中,按照《公司法》规定全面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仅有15户,总经理由董事会直接选聘的不足50%。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交叉重叠任职现象普遍,使得“新三会”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制衡机制。③“穿新鞋走老路——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此外,政府职能转换迟缓,社会保障等综合配套措施尚未到位也阻碍了国企改制的进程。《人民政协报》2000年9月20日。《河北企业家》杂志等也有类似报道。可见,这些问题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
第三种意见认为成效甚微。他们认为脱困完全是外因的作用。他们对改革的前途非常悲观,有的人因此提出私有化的主张。
总之,如何估计国有企业的现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肯定成绩,既不能抹煞成绩,也不能把成绩估计高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盲目乐观的情绪是没有充分根据的,但是消极悲观的情绪也没有充分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有人说改革还要过大关。我赞成这种说法。还要过哪些大关?起码还有这样几个大关要过:①实现产权多元化。②规范法人治理结构。③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④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⑤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到位。⑥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这些方面看,国有企业改革还是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把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到底,取得成功。
二、国有企业改革是能够取得成功的
国有企业改革能不能取得成功呢?如果抽象地回答,那么我的回答是,又能又不能。例如,英国的国有企业,可以说通过私有化搞好搞活了。但是,苏联的国有企业一直到苏联解体也没有搞好搞活。俄罗斯实行私有化,至今也未能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可见,私有化也不是改革国有企业的灵丹妙药,更不是惟一的道路。也有先没有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后来搞得比较好的。如东德和西德合并后两年国有企业也没有搞好,但是现在情况比较好了。
因此,我的结论是,国有企业改革是可能成功的,问题在于具备必要的条件。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能够成功呢?根据国内外的经验,起码要具有以下一些条件,国有企业改革才能成功:①搞市场经济,企业在市场上平等竞争。②国有经济比重不能过大,国有企业数量不能过多,在国民经济中不占优势。否则,建立不起市场经济,难以实现政企分开,也难以把国有企业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则要占主导作用。③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除了国有国营,还可以国有民营,还可以和非国有经济成分成立混合经济性质的企业。④处理好职工再就业问题。⑤改革要和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技术进步相结合。
中国国有企业已改革了20年,为什么还没有成功呢?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史无前例的,空前困难的。找到一条正确并切实可行的道路很不容易,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还曾遇到种种阻力。因此,时间就长了。1992年之前中国还没有明确要搞市场经济,很长一段时间搞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93年才明确要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有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1995年明确要抓大放小。1997年党的十五大才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要实行战略性调整,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说,从1978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才找到了正确的道路,在方针政策上具备了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条件。还要考虑到国有企业面临的债务、职工就业、办社会等实际问题,国有企业数量多,一时难以解决。再加上思想认识上还不一致,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时间就难免拖长了。
前面曾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那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能不能取得成功呢?我认为,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增加信心,沿着党的十五大指引的正确道路,深化改革是能够取得成功的。
应该看到,现在我们已具备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许多有利条件。首先是探索和掌握了国有经济的规律性现象。做事情要按照规律办事,国有企业改革也是如此。规律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带有普遍性,固定性。为了掌握规律,除了实践,还要进行研究。在改革过程中有关部门尤其是经济理论界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既研究中国,也研究外国;既研究现状,也研究历史;既研究制度,也研究发展;既研究实践,也研究理论。尤其是着重研究国有经济在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地位和作用、国有经济存在的原因和制约国有经济发展的因素、国有经济的特点和功能、国有经济和各个产业部门的相容性、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相互关系等问题。尽管对问题有很多不同的意见,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但通过研究,对国有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经济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毕竟是大大的深化了。
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新的科学论断。这些论断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的科学论断既是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研究和掌握国有经济规律性的结果。必将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和总结以及党的十五大的理论创新,可以说,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比较正确而且切实可行的路子。这条道路的主要内容是:
1.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2.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包括非公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主要内容。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而没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发展,就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国有经济的改革要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结合起来。
3.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
4.把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结合起来。为此,要在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企业管理,努力改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要把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用改革代替管理,也不能用管理代替改革。
5.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创新机制,积极促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
6.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广大职工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
7.实行政企分开,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经济职能要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并要进一步改革和调整政府机构。
8.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这将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充实资本金,并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
9.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10.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实践证明,没有工人群众的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企业也是办不好的。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也在积极实行职工参与制度,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应该依靠职工把企业办好。
三、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仍是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
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就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近几年全国是否都是这样做的呢?似乎有些地方和部门不是这样做的。他们或者把企业脱困作为中心环节,或者把筹集资金作为中心环节,或者把扩大内需作为中心环节,或者把追求速度作为中心环节。企业脱困、筹集资金等等工作都是必须做的,问题在于一定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上面说国有企业还有很多大关要过,也要求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去年十五届五中全会又一次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
这里我想着重谈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的重大意义,以期引起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1.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国企脱困。只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面对改革过程中所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困境。
2.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普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1979年我随马洪、薛暮桥同志去美国考察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回来写过几篇文章,第一篇文章的标题是“企业经营好坏决定于管理”,这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院长对我们说的话,现在看来,这话对美国企业是正确的,对中国企业则不一定正确,因为制度重于管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并做了很多工作,但实际效果一直不理想,科学管理仍然是国有企业的一个薄弱环节。从一些国家的历史和现状看,企业管理是由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决定的,企业制度则是一个基本条件。因此,只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了产权清晰的问题,构建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为经营管理提供一个好的制度基础,才能把加强管理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经营管理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才能普遍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彻底解决国有企业技术进步缓慢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欠账多,关键生产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增加企业资金来源,改变国有企业“不改造等死,改造找死”的尴尬境地;也才能增强企业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4.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使非国有企业迅速健康发展。国有企业利用与政府的天生渊源,占有社会大部分资源,并在市场准入等种种方面限制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空间,至今私营企业仍有意无意地受到各种限制。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好所有制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实现企业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建立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5.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使企业职工普遍、持续增加收入。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才能增加就业岗位,从而从根本上为提高职工的收入创造条件。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大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增加非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
6.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使工商业有效支援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也很难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使城乡协调发展。转移农村人口,提高城镇化水平,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这也有赖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前,政府通过工农业“剪刀差”为工业快速发展提供了积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现在到了工商业支援农业的时候了。而只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才可能做到这一点。
7.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会增加解决就业和收入差距问题的困难。现在职工下岗问题很突出,这也加剧了收入差距问题,而职工下岗同企业缺少活力有密切关系,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也必须深化改革。
8.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使市场机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阻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彻底改变行业管理的旧模式,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垄断,才能促使生产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自由流动,遵循市场选择使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9.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西部大开发很难顺利进行。开发西部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国有企业不仅应该自己搞活,而且应该促使其他类型的企业搞活。
10.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很难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企业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一般缺乏国际竞争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培育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它们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家队,可以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支撑民族经济发展壮大。
什么时候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可以转移?我认为,要到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取得成功的时候。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主要标志是:①国有经济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趋于合理。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具备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做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③建立了竞争有序和发达的市场体系。④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非国有企业有了平等竞争的地位和快速发展的机会。显然,当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之时,又会面临着新的搞活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任务。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现在说法很多,这是一种好现象。有主张以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产权清晰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所有者到位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发挥人力资本作用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突破口的,有主张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为突破口的,等等。这些主张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国有企业的现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看,再采取找突破口的单打一的办法恐怕难以完成任务。
国家经贸委一位负责同志不久前指出:国企改革还有三大难题亟待解决。第一大难题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包括产权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权责还不够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企业管理薄弱,决策随意。第二大难题是国有企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主要是重复建设严重,企业大而全、小而全严重,企业缺乏淘汰机制,能生难死。第三大难题是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力度不够,如国有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改革滞后。
令人担忧的是,现在上市公司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不久前上海证交所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说: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主要存在五大问题:①股东大会还不足以成为股东行使权力参与公司治理的场所。②关键人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③监事会的职能非常有限。④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少。⑤公司的市场价值与治理质量缺乏相关性。报告中说:造成以上问题的内因,首先是上市公司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而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过分爱护则是外因之一。
从国有企业的现状看,为了深化改革,当前至少要着重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1.继续按照十五大精神,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方针,同时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去年国家统计局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按照进退有序的原则,国有经济在196个工业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从战略布局上要进行调整,并建议其中从146个竞争行业中退出。这份报告后来引起了争议,被有些人称之为“导向私有化的万言书”。在所有制结构要不要调整和如何调整问题上是有争议的。例如,有人认为根本不能说“国退民进”。但国有经济从有些领域退出是大势所趋,如果国退而民不进,则经济如何发展,退下来的职工如何就业。我赞成不要笼统说国退民进,但也不能笼统反对国退民进。所有制结构调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和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制定的正确方针必须坚决贯彻。
2.认真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解决出资人到位的问题,下决心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于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有的同志提出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五项基本原则,即:①应保护股东权利。②确保小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受到平等待遇。③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④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⑤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3.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一次强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这项任务十分艰巨,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社会保障项目上的隐性负债约为5万亿元,而中国有关部门估计为3万亿元。为了把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必须设法偿还这笔隐性债务,如何偿还,还需要研究。有人提出要实行社保制度改革、资本市场形成和国企改革的联动关系,筹集好管理好使用好这笔资金。
4.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朱基总理关于“十五”计划建议的说明中,就说: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在今年人代会的报告中他又说:要“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争论。有些人认为国有企业是不能政企分开的。例如,有的文章认为:“典型的或本意上的国有企业天生就是政企不分或不能完全分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政企不分不是什么缺陷,而是对国有企业的本质规定。”这种看法最近在一部分人中相当流行。又如,近几年国有企业是特殊的企业的理论相当流行,这一理论也蕴含着国有企业不能实行或不能完全实行政企分开的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国有企业数量不能太多,不能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般企业而只能是少数特殊企业,在这个意义上是有理由和积极意义的。但是,我们改革国有企业首先就是为了使原来不是真正企业的国有企业变成真正的企业,而真正的企业是必须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政企分开,笼统说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不能政企分开或不能完全政企分开,是不是妥当呢?
问题在于,我们原先存在的国有企业绝大多数要不要通过改革成为真正的企业,真正的企业要不要实行政企分开。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事实上,各国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多数国有企业是可以政企分开的,只有极少数国有企业不宜或不能政企分开。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中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也要改成为政企分开从而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的真正的企业,不能彻底实行政企分开的只能是少数。
应该指出,当前首先应当着力解决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上已经有11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大部分在上市之前是国有企业,是通过国企改制实现上市的,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监督、制约功能形不成合力等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还会产生很多连带现象。一些最早在国企改制上市公司中所发现的问题,后来在民营企业中有着诸多的效仿。因此,急需采取措施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严重问题。据报载,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将采取五大措施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准:
1.从股票发行入手。对拟上市公司将认真做好企业改制工作,在辅导期期间就必须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将作为核准上市发行时考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
2.建立健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原则标准和法律法规。另外,证监会还将制定或修改一些具体操作的细则,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和认股权制度等。
3.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的运作。将逐步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同时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
4.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它们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这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①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除继续发展封闭式基金外,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开放式证券基金试点办法》,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②推动社保基金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是为适应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而设立的、以运营社会保障资金为目的的专门机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为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而设立的专门金融机构。它们可以作为已上市公司国有股的长期的机构投资者。③通过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的方式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引入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新兴市场渐进开放证券市场的一种成功做法,有利于扩大中国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规模,引导投资理念,规范投资行为。
5.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目前中国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以短线投资为主,追求短期效应,较少关注公司的长期绩效;同时,散股股东和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往往采取消极态度。我们需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工作,逐渐改变以短线投资为主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文化。
显然,改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准,必将对国有企业改革起重大的推动示范作用。而为了实现改进上市公司结构和提高其治理水平的要求,除了证监会采取以上措施,还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
五、进一步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现在所有制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都遇到思想障碍,说明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仍是一项重要任务。
怎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呢?我认为:
1.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大报告和有关文件。现在理论界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也分歧很大。例如,有人认为国有企业不存在“产权不明晰”、“所有者主体缺位”的问题,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不应该搞产权改革和所有制改革,有人认为国有制和市场经济是无条件相容的,有人认为国有经济不应该从有些竞争性领域退出。他们把不同意他们看法的观点概括为“产权虚置论”、“公有制痴呆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不相容论”、“全面退出论”,声言这些“错误观点干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危害甚大”。其实,他们批判的很多观点尽管有些是理论界在讨论中先提出来的,但这些观点都是党中央通过的《报告》或《决定》中坚持的观点。例如,把产权清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主要特征,见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最重要的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见于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也是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这些都是党中央制定的改革国有企业的重大方针,有的人却称之为“关于国企改革的错误论点”。有人在反对这些科学论断和正确方针时采取了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混淆概念、含糊其辞等手法。因此,应该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以及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届四中全会文件的精神以免上当受骗。
2.要求深入实际,多作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例如,有的人至今还主张国有企业改革搞承包制好,认为股份制改革搞早了甚至搞错了。不可否认国有企业搞经营承包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后来消极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党中央才决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求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现在有的企业具备合适条件时仍可以搞经营承包。但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同时通过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道路。可见,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经验还要作深入的调研和总结。再如,有的人为了说明中国国有企业的优越性,引用美国《幸福》杂志的资料,说1997年“世界500强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为1.32%,而同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为6.3%,大大高于“世界500强”。这似乎很有宣传效应,但只要稍加分析,就能知道没有说服力。因为外国的资产利润率和中国的资金利税率口径不同,是不能直接拿来比较的,即使它们的分母内容一致,分子的内容也不同,前者只包括利润,后者除利润外还包括税收。此外,“世界500强企业”对资产中的负债部分是要付利息的,利润中已经减去了全部利息,而中国国有企业由于体制、信用等原因对国家的债务有的是不付利息的,这就会增加利润的总额。而且,有几年中国不少行业的国有企业是全行业亏损的,个别时期甚至整个国有企业是亏损的。说什么中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90年代比世界500强还好,恐怕是太不实事求是了。这些同志也要多调查研究国内外国有企业的真实情况。
3.要把发展生产力看作衡量改革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而不是把生产关系看作衡量改革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例如,有的文章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完整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系。全国范围的、统一完整的公有制是什么呢?学过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人都知道,该书是把国有制定义为在全国范围的统一的完整的公有制。这篇文章里说的公有制指的就是国有制。文章说公有制为主体,实际上是主张国有制为主体。我们在此要分清主体和主导,党的方针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把国有制说成是主体,这不是党的方针。这篇文章还说:国有经济,主要是几十万个大中小型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以及国家经济命脉部门,必须保持统一完整的体系。文章认为,即使一部分中小企业也不能出卖,否则,不仅出卖那一部分的社会主义性质改变了,而且量变还会引起质变,剩下的那一部分性质也会改变。文章说:从经济领域来讲,就是要保持公有经济在各主要生产部门和流通领域中都占优势和起主导作用。文章还明确说:国有经济必须在包括竞争领域在内的主要产业和行业中占居优势和主导地位。文章所主张的公有制占优势,这里的公有制也是国有制。这些主张也证明文章要求国有制在国民经济中是主体。作者要求原来的几十万个国有企业保持统一完整的整体,国有经济在生产流通领域都占主体地位,中小企业也不能改制。这样做,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何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竞争主体?回答是,这些都做不到了。有人还认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优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观点。我认为,我们是要宣传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因为公有制确实有它的优越性。但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优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至少是一种过于笼统的说法。只要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实行过的集体农庄和人民公社,这些也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但除个别的以外,它们却没有促进生产力而是阻碍甚至破坏了生产力。所以,从发展生产力看,我们没有充分根据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优越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只能说,当资本主义私有制已阻碍生产力发展时,如果找到了适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同时经营管理也好,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有条件的,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一定”的。
这里问题的要害在于,如果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优越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我们判断改革的是非成败,就不必考察对生产力的影响,而只要问姓“资”姓“社”就行了。就是姓“社”的一定好,姓“资”的一定不好;社会主义的“草”也比资本主义的“苗”好。所以,这个观点是把生产关系作为衡量改革是非成败的根本标准的,是反对生产力标准是根本标准的观点的。
4.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应该认真研究苏联的经验教训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经验教训进行全面的科学分析,对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的思想理论依据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在我国仍有影响,例如有的人仍把国有制看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高形式,把社会主义和公有制完全等同起来。应该继续清除这些不符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错误观点的影响。最近有一篇文章说:“某杂志1999年第3期刊登的文章说:‘现在有必要破除两个基本观点:①社会主义即公有制的观点。②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走向公有制的观点’。实际上,这是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否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即公有制”的观点并不符合当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同时当代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实践也表明,社会化生产的趋势未必一定是大生产,大生产也未必一定都要采取传统的公有制形式。可见“社会化大生产必然走向公有制”的观点也不是不容讨论的绝对真理。我无意赞成“现在有必要破除这两个基本观点”的笼统说法,但认为这两个观点也是可以讨论同时需要由实践来检验的。其实,任何理论观点都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马克思主义也要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发展。害怕和反对真理要由实践来检验的人,决不会是马克思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