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未成年人保护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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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未成年人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吗?

小余今年17岁,在一家纺织厂工作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小余工作干得很出色,同事们都很喜欢她,也认为她很成熟了,不把她当未成年人对待。小余也认为自己确实长大了。此时恰逢人大代表选举,看着同事们都拿到了选民证,唯有自己没有拿到,小余很不解。她跑到选举委员会进行了询问,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她还不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所以没有选举权。工作人员的说法正确吗?

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

选举权指公民选出代表自己意志的人民代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被选举权指公民有被选举为代表人民意志作为人民代表亲自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在有些国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分开的,而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则是统一的,即凡有选举权的人,同时也享有被选举权。因此,在我国,通常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统称为选举权。我国公民的选举权主要有三方面内容:(1)公民依法享有依照自己意愿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即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2)公民依法享有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公民有权依法监督被选出的人民代表,对不称职的人民代表有权罢免。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当家做主的重要标志之一;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法定性、公正性、非法律手段不可剥夺性的特点。公民的选举权是由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来规定的。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未成年人在我国是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宪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点,即缺乏系统全面的政治观念,尚不能正确判断政治事务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