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因故灭失,应及时到核发牌证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需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若因车辆被盗抢原因,无法交回车辆的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会发公告声明作废。车主同时需提交车辆灭失的证明,车辆管理所自受理1日内办理好注销登记。
汽车因其他原因需申请将车辆注销的,也应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在1日内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