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怎样做好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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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车辆遇到险情时怎么办?

遇到险情时,驾驶员能否保持冷静的头脑,是做好避让动作的首要条件。据调查了解,驾驶员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尤其是知道事故已不可避免的一刹那间,几乎所有的驾驶员都会出现一种紧张状态,全身有瞬间的寒战,接着头“嗡”的一下像要炸开似的,心口感到沉重,四肢发凉。此时,有的驾驶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判明情况,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有的驾驶员则惊慌失措,稀里糊涂地做出一些避让动作;还有的驾驶员则完全惊呆了,忘却采取任何避让动作,眼睁睁地看着事故的发生和蔓延。第一种驾驶员能及时地中止事故,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第二种驾驶员能在事故后及时停车,但仍会有严重的事故损失;第三种驾驶员则会发生连续事故,扩大事故的损失。形成这三种不同的处理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驾驶员在事故初发时是否有冷静的头脑。

驾驶员临危不乱、遇险不惊的意志和冷静的头脑,需平时培养和陶冶,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各种体育锻炼,设想并演练各种事故和危险情况的处理,行车中做好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思想准备,就能在危急情况面前沉着应付,紧张而不乱。

物资损坏可以赔偿,而人的生命却是无法赔偿的。因此,处理危急事故时先顾人后顾物,是一项最基本的原则。

在这项基本原则指导下。驾驶员做紧急避让的判断时,要考虑到避让车辆与和物资相撞会不会伤害到人员。如果避让会伤害到人员,那么即使会损坏物资也不要避让。同样,在危急情况下,车辆要向有物资的一方避让,不要向有人员的一方避让,宁让物资受损,以保人员安全。

选轻避重是紧急避让时的另一基本原则。所谓选轻避重就是在避让时,要选择损失或危害较轻的一方避让,避开损失或危害较大的一方。例如当道路右侧交通复杂,人员较多,而道路左侧情况简单或人员少,那么做紧急避让时,就应往左方避让,以免造成严重的事故。

选轻避重的另一种考虑,应是事故责任方面的问题。在损失相当的情况下,应当选择本车遵守交通法规有利的一面去处理,以保证在事故处理中得到有关法规的保护。

发生车辆事故,特别是行车中的事故,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虽在瞬间,但驾驶员却可利用这短暂的时间,做出避让动作。驾驶员做避让动作时,应按先方向后制动的原则办理。因为在事故前转动方向,可以使车避开事故的中心位置,有时甚至能脱离危险,转危为安;若方向稍转动得迟一点或制动得早一点,就会使车辆失去避让的机会和机动能力。但是,对一些需缩短制动距离的事故,应在打方向的同时采取紧急制动。

事故一旦要危及人民的生命时,作为一名驾驶员,要本着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原则,果断地采取措施。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先抢救处在危险中的乘客或受伤人员,不得为保自身安全而擅离职守。当车辆起火或有爆炸危险时,驾驶员应奋不顾身地将危险车辆开离人群、工厂、村镇,尽量减少事故车辆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