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供应链系统,需在原有批发交易、短期存储、商品集散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扩充职能,建立集批发交易、订单处理、检疫检测、分拣包装、流通加工、冷藏储存、集货配送、统一结算、信息服务等在内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重点解决鲜活农产品物流后置处理不足问题,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所必备的处理功能,并建立相匹配的物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条码技术、FRID、GPS、GIS技术和EOS系统等现代管理技术,与所开展的物流配送业务相适应,能够满足衔接生产、销售、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需要。
五、结论
农产品流通规模化、组织化,农产品生产合作化和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已成趋势,促使农产品流通业态多元化发展速度提升,连锁化经营的大型综合超市、社区便利店、仓储式商店、专业店、总经销、总代理等各种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的日益普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既是各种新流通业态的挑战,又是融合发展新流通业态的机遇。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想更好地发挥其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作用,不能仅仅停留在大宗农产品交易水平上和传统流通方式上,需要积极促进自身升级拓展流通业态其战略转型。而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场所资源、物流功能、渠道信息等优势,积极、科学、合理、拓展建设相适应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将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业态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1]赵一夫,任爱荣.对我国蔬果物流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J]IAE研究简报,2007,(11)
[2]倪天远,常林朝.批发市场对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阻滞及其克服[J]物流科技,2008,(8).
[3]胡定寰.农产品二元论——超市发展对农业部门和食品安全的影响和作用[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4]王静文.农超适时对接农行当有所为[N].中国城乡金融报,2009-03-04.
(摘自《商业经济》2009年第6期)
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影响
曾寅初
加入WTO后,我国进入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了我国各个产业领域,农产品批发市场自然也不能例外。根据WTO贸易规则的内容构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直接影响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WTO的农产品贸易规则传导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对象产品的农产品的国际化,带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二是通过WTO的服务贸易规则传导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从事批发业务的商业组织,由于商业等服务业务的国际化带来的影响;除此之外,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国际化的进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也会获得巨大的发展,这可以认为是加入WTO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带来的间接影响。本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影响,考察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措施和效果,探讨如何在经济全球化中过程中发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问题。
一、农业扩大对外开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影响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随之进行了广泛而重大的调整。主要的调整包括[《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30年回顾》,《中国农产品贸易报告2009》第183页。]:(1)取消了进口许可、数量限制等非关税措施,降低了农产品进口关税。我国农产品进口的平均关税税率水平由2001年的21%逐步下降到2004年15.8%,2006年进一步降低到15.2%,仅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的四分之一。(2)对粮棉油等10种大宗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实施关税为1%至15%,其中2006年取消植物油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单一关税。(3)完善配额管理制度,扩大了向非国有企业发放配额的比例。(4)取消了所有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更多使用了入世议定书许可的黄箱政策和对贸易无扭曲作用或扭曲作用小的绿箱政策。(5)开展了农业法律法规的清理和修订。(6)对进口动植物产品使用科学的检验检疫标准。上述调整进一步降低了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同时,由于可以利用WTO规则保障的相对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贸易环境,也为我国具有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条件。
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农产品贸易总额由2002年的360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92.1亿美元,年均增长21.7%。2002-2008年的农产品贸易年均增长率远高于入世前1995-2001年年均增长0.6%的水平。其中,农产品进口的增速远快于出口。农产品进口额由2002年的124.1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586.8亿美元,年均增长29.5%;农产品出口额由2002年的181.5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405.3亿美元,年均增长14.3%。2004年起,我国农产品贸易平衡发生逆转,由多年顺差转为逆差并呈逐步扩大趋势,2008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181.6亿美元[《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30年回顾》,《中国农产品贸易报告2009》第185—187页。]。
农产品贸易的迅速增长,为我国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国际贸易创造了条件。处在边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首先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开始进入国际贸易。2003年,我国蔬菜出口配额限制取消之后,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蔬果加工配送和出口业务开始兴旺,市场共有生鲜蔬果加工配送档位上百家,加工配送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专事配送的机动车辆100多辆,日均加工配送各类生鲜农产品总量数千吨。在加工配送经营者中,除部分经营户专营深圳市区内外的超市、商场、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驻港部队等的蔬果加工配送外,其余均做加工出口业务,货物九成以上供应香港,另有小部分经香港转口或直接从蛇口港出口新加坡、加拿大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九成供应香港出口业务兴旺》,《深圳商报》2003-08-10。]。目前,深圳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深圳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等已经成为香港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
始终在农产品中占据出口出口创汇最大份额的水产品国际贸易中,水产品批发市场也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始建于1996年的湛江市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是全国对虾交易中心,历年来对虾的成交额约占市场总成交额的70%左右,全国加工出口的对虾绝大部分来自该市场,经加工后出口到欧、美、东南亚、非洲等世界各地,已成为全国对虾出口创汇的主要基地,对虾交易价格直接影响到国际价格行情[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网站:http://www.zjxssc.com/Market.aspx。]。
部分进口农产品也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广州江南批发市场进口水果交易量占全国进口水果的70%左右,成为全国最大的经营国外高档水果的批发市场,逐步成为粤港澳果菜进出口的重要集散地,果菜销售辐射全国各大城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网站:http://www.zjxssc.com/Market.aspx。]。此外,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也建立了进口水果的交易区,而上海、福建等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则成为台湾水果进入大陆销售的主要场所。
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农产品贸易不仅拓展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业务空间,增加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量和交易额,提高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利润水平,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换代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促进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例如,湛江市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经过三次扩建现占地面积为56000平方米,累计投资5000万元,共有各类水产档位700多个。市场配套设施齐全,配备12000平方米的高标准停车场,日产300T制冰厂一座,日供水1000T的海水供给系统,1250KW配电系统,300米长深水渔港码头。获得了全省22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湛江市重点扶持的中高级批发市场、广东省大型中高级批发市场、“广东省流通业龙头企业”、“守合同、守信用”单位、“优秀民营企业”、“全国十佳市场”等荣誉。又如,广州江南批发市场设有完备的商务办公区、果菜检测中心、大型停车场、冷藏库、制冰车间、银行、酒楼、休闲中心、生活小区以及电瓶车运输队、装卸队等配套服务设施,还有污水处理站、垃圾压缩站等环保设施和三座容量15030千伏安双回路供电的专用变配电站等,为广大果菜客商提供了一个良好、完善的经营环境。并获得了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商务部双百工程市场、全国管理创新十佳市场、全国培育经销商杰出市场、争创全国绿色批发市场示范单位以及省、市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广州市优秀民营企业等众多荣誉[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网站:http://www.zjxssc.com/Market.aspx。]。
但是,从全国整体来看,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贸易额每年约为200亿元人民币,仅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6%左右。我国已经形成了普通农产品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出口农产品不经过批发市场的二元流通模式。根据农业部贸促中心的农产品外贸企业调查,2006年全国有60%以上的企业建立了自有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每个企业的平均基地规模在1.7万亩,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这样的方式无论是小规模企业(销售额10亿元以下)还是大中规模企业(销售额10亿元以上)都是如此。在国际贸易食品安全规制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建设企业内自有生产基地的趋势发展迅速。可见,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正在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就是说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农产品交易似乎正在远离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者说农产品批发市场似乎并没有按照相应的程度参与到农产品国际贸易过程中来[曾寅初《中日韩农产品市场贸易合作的模式选择》,《中国市场》2009年第34期和第43期。]。
二、服务业市场开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潜在影响
服务业市场开放是加入WTO后影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批发业而言,我国政府对外资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是中国加入TWO后1年内,外资可设立合资企业从事除盐和烟草外的批发及佣金代理业务。3年内,可从事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和农膜的分销。5年内可从事化肥、成品油和原油的分销。企业股权方面中国加入WTO后,2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合资批发企业的多数股权,取消地域或数量的限制。3年内取消限制外资可成立独资批发企业但经营化肥、成品油和原油除外。5年内取消限制后,外资才能成立这类产品的独资批发企业。在与批发业密切相关的仓储、运输服务业方面,我国政府对外资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大体与前述承诺相一致[周殿昆《“入世”后中国批发业的变局与对策中国市场》,《中国市场》2004年第21期。]。可见,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批发业中的一个行业,外资进入的门槛已经降低或者取消,这成为一个潜在的影响。
长期以来,批发业被视作国内商业流通领域的“要害”,我国政府对外资企业进入批发流通领域控制甚严。1999年以前,我国批发业是绝对禁止外资染指的“禁地”。直到1999年6月,在零售业开放取得积极效果的鼓舞下,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首次允许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分别试点建立一家中外合资商业批发企业,但仍不允许外商控股。例如,日本大商社丸红企业参与投资的上海百红正式成立,该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为中方51%,日方49%。外资进入我国批发市场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跨国公司将以多种形式向国内的批发市场进行渗透:如“货仓式”批发以“配销”名义在国内注册;以“就地产销”的形式渗透市场;以品牌为旗帜建立代理批发网络;借助“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会,在物流产业和加工配送中心投资,建立依托配送中心的批发业,是典型的先以零售形式进入,发展连锁店,再建立配送中心[商务部《我国批发服务业吸收外资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载于网站:http://www1.jrj.com.cn/NewsRead/detail.asp?newsid=266730]。直到2004年6月1日起《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才意味着结束试点,批发正常开放。在2004年商务部新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32个中出现了11个批发企业,而有的零售也同时兼有批发业务,如同年2月中贸联万客隆成为第一个在我国获得批发经营权的零售企业,采取会员制的方式经营批发业务。但在2005年,外资批发企业数量开始增加,仅1至6月共批准186家批发企业,占新批准企业总数的75.9%。在2005年商务部共批准设立102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中,批发企业占到571个,是2004年之前总和的57倍[刘加莹《入世5周年,中国批发业蹒跚前行》中国商报网站,2007年1月19日.]。
目前为止,外国资本进入我国批发行业还受到许多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外资进入尚未见到报道,但是,制度门槛撤除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外资进入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相对容易,大举进入的可能性始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