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二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三条
第一课《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制定和执行的依据与准则,也是我们学习法律知识首先应该知道的最重要的内容。
我国的法律是一个整体,是由《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不同法律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宪法》是这个法律体系的总纲,《宪法》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凡是和《宪法》相矛盾的法律和法规都是无效的。所以,人们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母法”,把其他一切法律和法规称为“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了四部正式《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这些《宪法》的颁布,反映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变化过程。
1953年,成立了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毛主席在杭州西湖亲自起草《宪法》。
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庄严地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它对于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不断发生变化。为了适应这一变化,1988年以来,全国人大先后四次以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文共分为四章一百三十八条。这四章内容分别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在总纲中,《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在我国,由人民来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在第二章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还享有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三章中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的职权,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宪法》的最后一章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为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各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会议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9月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刘少奇同志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为什么说《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2.你知道《宪法》的主要内容吗?
第二课妈妈帮我学《宪法》
东方小学近期准备举办一次“小学生《宪法》知识竞赛”,许多小同学都踊跃报名参加。武威是班上的班长,平时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老师和同学们都希望他去参加竞赛。所以他就报名参加了。
其实,武威对有关《宪法》知识也不是很了解,他心里很着急,因为这件事关系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期望呀!
晚上回家后,武威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高兴地说:“这可是好事呀,孩子,你不要急,妈妈帮助你。”武威一听,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武威的妈妈是一位中学老师。第二天,她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宪法》和一套《宪法》学习辅导书。晚上,母子俩在灯下认真地学习和讨论起来。
妈妈问武威:“小威,你知道《宪法》起什么作用吗?”武威摇头说:“不清楚,您给我讲讲好吗?”妈妈点头说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就是说,是最最重要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建设、管理国家的基本原则。”武威听了,似乎明白了,但又不很清楚。妈妈接着说:“我们所有的人、所有的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按照《宪法》的要求去做,并要维护《宪法》的尊严。”
听到这里,武威由衷地说道:“哇,《宪法》可真厉害呀!”妈妈笑着说:“当然啦,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嘛,是我们国家的总章程啊!”一会儿,妈妈又说,“我再给你讲讲《宪法》所规定的主要内容吧。”武威说:“好啊。”妈妈说:“《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最主要最根本的问题。例如:它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由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宪法》还规定,我国人民享受充分的民主与自由,人民当家作主等等。连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都是《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呢!”小武威听着听着,渐渐地入了迷。他不断地向妈妈提出自己不理解的问题,和妈妈讨论。
从小就懂得宪法知识有什么好处?
第三课我是中国公民吗
放学一回家,春晖小学五年级(2)班的杨羊就嘟着小嘴扑到妈妈的怀里,委屈地哭了。“杨羊,你怎么啦?什么事让你这么伤心啊?”妈妈抚摸着杨羊的头,急切地问道。“妈妈,我是中国小公民吗?同学们都说我是外国佬。”杨羊一边哭一边说道。原来,杨羊的妈妈早年留学美国,毕业后就留在美国工作,后来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生下了杨羊。到了杨羊十一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因为事业的关系,举家从美国迁到了北京,入了中国国籍。今天杨羊所在的小学开展“小公民学宪法”自愿签字活动,临到杨羊时,同学们都说他不需要签字,因为他从小在国外长大,是个“小老外”,不是小公民。为此,杨羊可伤心了,哭着跑回家来问妈妈。
妈妈被杨羊问乐了,呵呵地笑着说:“好孩子,你怎么会不是呢?”妈妈一边说一边拿毛巾将杨羊脸上的泪擦干,继续说道:“你虽然从小在美国长大,你爸爸又是美国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是个外国人啊!”小杨羊止住啼哭,不解地问道:“那是为什么啊?”妈妈说:
“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你不仅不是一个‘小老外’,相反你倒是一个合法的中国小公民呢!”
妈妈坐下来认真地说:“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已经入了中国国籍,从那一刻起你已经是个中国小公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