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法制教育三年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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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保护环境从小做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析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课保护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长白山下梅花村的百姓们最近有了一件喜事,在他们村附近的林子里,有人看到一只漂亮的梅花鹿;不久,又有村民发现了几只小梅花鹿。

很久以前,梅花村所在的这一山区,曾生活着许许多多的梅花鹿,梅花村也因此得名。那些野生的梅花鹿经常光顾这个村庄,村民都与它们友好相处。有一年,有一个无赖村民捉住了一只梅花鹿,准备杀死,善良的村民们很快行动起来,不仅狠狠地教训了那个无赖村民,放走了梅花鹿,而且还立下村规:任何人不得捕捉梅花鹿。可是后来,在50年代末的“大跃进”中,梅花村附近的森林遭到严重砍伐,梅花鹿的生存环境被破坏了。

再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不准捕捉梅花鹿的村规也被破坏了。

现在,森林恢复了,梅花鹿又出现了,村民们特别高兴,就在林子路口立了一块牌子,上写:内有梅花鹿,请不要捕捉。村委会还专门召开了村民大会,要求每个村民都自觉地爱护野生的梅花鹿。村民们都表示,一定继承梅花村的优良传统。

然而,还是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一天,村里来了一伙城里人,他们想方设法捕获了一只梅花鹿。村民及时赶到,把梅花鹿放跑了。他们没收了城里人的捕猎工具,村长还拿出一本书,让这几位不服气的城里人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城里人看完,自知理亏,忙向村民们道歉。

自这件事发生后,每天都有村里人担任义务护林员,专门看管林子,不许有人伤害梅花鹿。

世界环境日

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同年的第27届联合国大会,将这次会议的开幕式日期——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设立世界环境日,是为了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的变化和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要求联合国和世界各国政府在每年的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想一想,我们该如何保护我们居住的环境?

第二课随便打鸟也犯法

星期天,武小军跟着表哥去踏青,表哥为了显示他的“本领”,用自制的弹弓瞄准一只喜鹊,准备射杀。小军见到后,突然想起上法制课时老师讲过,鸟儿也受法律保护,捕杀鸟儿是违法的。于是武小军急忙向表哥大喊一声:

“不准射鸟!”并去抢表哥手中的弹弓。

表哥很不高兴,反问道:“为什么?”武小军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老师说了,打鸟是犯法的,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表哥一听是违法的,也有点害怕,但嘴里仍然强硬:“树林里鸟这么多,也不在乎少一二只。”

武小军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每天射杀一二只鸟,再多的鸟也会被射杀光的。

老师说:“鸟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护它。”

表哥自觉理亏,不再说话了。

表哥收起了弹弓。正在这时,一位护林员叔叔走过来,他对武小军和表哥说:“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这位小同学说得对,射杀鸟是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这位大同学,”他指着武小军的表哥说:“你知错就改,也值得表扬。”表哥一听,脸一下子红了,他很不好意思地说:“叔叔,我错了,以后,我也要像我表弟一样,爱护小鸟。”说着,手一扬,把手中的弹弓扔向树林里。护林员叔叔见了,十分高兴,向他们挥挥手说,“再见!”

中国的爱鸟周活动

1981年9月,国务院规定,每年的4月至5月初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

鸟的历史比人类历史还要悠久。地球上的鸟分游禽、涉禽、攀禽、鸠鸽、鹑鸡、猛禽、燕雀七大类。现在,全世界约有鸟类8600种。在鸟类最昌盛的时期,世界鸟类约有160万种。我国现有鸟类1175种,约占世界现有鸟类的13%以上,是世界上拥有鸟类种数最多的国家。

爱鸟是一种美德。在英国伦敦,无论大人、小孩不但不打鸟,而且热情款待鸟类;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乌鸦可以漫步街头,车辆也要闪避;在鸟的王国——斯里兰卡的首都科伦坡,街道两旁树上鸟窝累累,鸟从居民窗户飞进飞出。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选定了国鸟,有的国家,如日本还规定了鸟节。

如果在森林里看到有人打鸟,你怎样说服他?

第三课不做污染环境的事

放暑假了,学校要求同学们开展“做环保小卫士”的活动。

班长王英放学回家,看到家门口一片狼藉,空易拉罐、雪糕袋、碎汽水瓶扔得满地都是,不禁皱起了眉头。原来,王英妈妈下岗后,在门口临街处摆了一个卖饮料小吃的摊子,一天下来,垃圾满地。街坊邻居曾经为此说过王英的妈妈,但妈妈却不听劝阻。

王英见状,放下书包,拿着扫帚出来清扫,看到有几个瓶瓶罐罐,就用塑料袋装了起来。

王英的弟弟回来了,见状也拿来扫帚帮姐姐,并把路旁别人丢掉的空易拉罐等物捡起来。过往的邻居不禁对他们交口称赞。

王英妈妈看到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门口,顿觉耳目一新。她走过去,对忙着分门别类装垃圾的姐弟说:“好孩子,以后妈妈再不往门口随便扔垃圾了。”姐弟俩听了,相视一笑。

帮助妈妈扫完垃圾后,王英想,能不能将那些易拉罐、酒瓶什么的收集起来,卖给废品站呢?王英向她的同桌张红的妈妈打听到了废品收购站的地址,和张红一起冒着烈日来到废品收购站。收购站的叔叔、阿姨们热情地接待了她们,对她们说:

“暑期天热,各家都会喝一些饮料,你们可以把喝完饮料的空瓶收集起来,比如空易拉罐、酒瓶,分类整理好卖给废品收购站。”

王英听完后,拉着张红的手立即往回跑,累得冒了一身大汗。张红埋怨她,干嘛这么急!王英说,她要立即行动,收集废品,并发动全班同学在暑假里都来参加。张红说:“真是好样的,我也干!”

王英和张红分头去联系同学,很快,一个“环保卫士小队”成立了。

不要让垃圾污染环境

城市垃圾主要是指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市政维护和管理中产生的垃圾,而不包括工厂排出的工业固体废物。

在日常中,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极大。它的种类也很多,如废塑料、碎汽水瓶、空易拉罐、雪糕袋、棒糖纸及炉灰、废纸盒等等,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些垃圾,就会困扰我们美丽的家园。为此,我们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不随意乱扔乱放废物,保持卫生清洁,创造一个优美清新的环境。

为了保护环境,该怎样处理垃圾废物?

第四课保护青蛙人人有责

放暑假了,实验小学三(1)班的班长陈东到乡下姥姥家去玩。姥姥家周围山青水秀,环境怡人,陈东玩得很开心。

一天早晨,陈东刚起床,看见舅舅提着半袋活蹦乱跳的东西急匆匆地走出家门。陈东好奇地拉住舅舅的手问:“舅舅,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您要到哪里去?”舅舅神秘地说:“今天早晨我到田边转,顺便捉了一些青蛙,准备送到城里的饭店去,能卖不少钱呢!”陈东一听,马上挡住舅舅的去路,一本正经地说:“舅舅,你不能去!”舅舅感到纳闷,“我为什么不能去呀?”陈东说:“舅舅,我在学校法制课上学过《野生动物保护法》,您捕捉青蛙已经是违法了,现在还要去卖掉,就更违法了!这种违法的事不能干!”

舅舅听后先是一愣,然后不以为然地说:“这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我们村有的人专门捉青蛙,他们已经赚了很多钱了。”陈东听后耐心地说:“舅舅,青蛙不仅是捕捉害虫的能手,而且还是保护庄稼的忠诚‘卫士’。如果我们能很好地保护青蛙,利用青蛙捕捉害虫,不但可以节省许多买农药的钱,而且不会污染环境;如果我们把田里的青蛙捕尽,那么害虫就会泛滥成灾,庄稼就会减产,自然环境就会遭到破坏,长此下去还会危及到我们的生存,我们应该好好保护青蛙。”

舅舅听了陈东的一番话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和陈东一起把捉来的青蛙放掉,并决定向村委会申请组织一个“保护青蛙”的环保小分队,专门制止那些捕捉、贩卖青蛙的行为。

以后,陈东每年暑假都来姥姥家,和舅舅一起享受着“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乐趣。

请保护人类的朋友——青蛙

同学们都知道青蛙最擅长捕食害虫。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的青蛙平均每天能吃掉50只害虫,成年的青蛙每天能吃掉260多只害虫。

想想看,如果每亩田里有100只青蛙,按每只青蛙吃掉害虫50只来计算,那么每亩地的青蛙每天就可以消灭害虫5000只。

如果田里的青蛙被捕尽了,那么害虫就会泛滥成灾,庄稼就会减产欠收,自然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

同学们!青蛙是庄稼的卫士、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保护青蛙!

保护青蛙与生活环境有什么关系?你准备怎样保护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