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是用湿泥土塑造成一定的形状,在火中烧红后冷却下来,就永远定形的器皿。泥土中有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碳酸钙等成分,在高温下就变成硅酸铝、硅酸钙等盐类。原来的氧化物熔点高,但两种不同的氧化物,特别一种是酸性氧化物(如二氧化硅),一种是碱性氧化物(如氧化钙,它可由碳酸钙分解而成)混合后受热,就会变成熔点较低的硅酸钙,在那一温度下,硅酸钙熔结成整体,冷后就比原来的泥塑材料坚固得多。
史前时期(公元前尚未有文字史的很长时期)古人就会制陶器,这是人类开始用火之后的第一个发明。湿泥团能烧成陶块可能是他们最早在火堆中发现的。湿泥团能捏塑成各种形状,干透后再烧结一下,就不再变形了,这样人类就开始有了陶器。
被后人从古人遗址中,发现的最早的陶器,其成分中除原来的泥土外,有的有较多的砂子,有的有较多的蚌壳粉,有的表面粗糙,留有手纹,有的烧后再经打磨,看来他们已经能够注意到修整外形,有了一定的审美能力。所得较完整的陶器只是碗、罐之类,想必是用来盛水和食物,说明那时人类已开始过定居的,或一定时间内定居的生活。史学上把这时期称为原始的氏族公社时期,由一大家子的有血缘关系的人,固定在一片土地范围内,互相依赖着的生活群体。他们使用石器狩猎,用粗陶器取水盛肉,以洞穴和火堆为中心,形成了最早的社会。古老的陶片和陶器,就标志着这一时期的文化。
陶器不仅可以成形,而且可以上色或加以描绘。我们可以从各种陶器的用料、造型、绘纹和烧成温度等方面,作为一个侧面,去了解当时人的生活和文化水平。它们都是没有文字的史“书”,是当时人用脑留下的自身生活写照。我们从古陶器上得到的,是直接关系到人的资料,是人类文化史的可靠篇章。
我国古代有一段被现在叫做“彩陶文化”的历史时期,在史学上又叫做“仰韶文化”。因最初(1921年)由考古工作者,首次在河南省一个叫仰韶村发现的古人遗址上,出土陶器有整体红色或灰色,或在表面画有红色组成的花纹。后来又在比较大的面积上,找到了同类的陶器,说明彩陶出现已不是个别的情况,在我国中原地域具有广阔代表性,就把这一时期人们所具有的文化水平和生活状况,叫做仰韶文化。其中又因那种彩陶最有特色,所以又叫彩陶文化。
从当时能制出彩陶及其制作规模来看,社会分工的现象已经出现,至少是在氏族之内,有一部分人来从事这样的工作,另有一部分人去从事那样的工作。人们能比较专一的做某样工作,是当时社会结构的一大进步,文化成就的增长必然加快了,人们的总体生活水平就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可以想到,当时的人已不仅是狩猎、劳作,而且要在劳作之中改善和美化自己的生活。这一点还可以从较晚时期,叫做“龙山文化”的出土文物上得到证明。
1931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山东省一个叫龙山镇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新石器时代中后期的古人遗址。出土的陶器在用料和造型上,明显地比仰韶文化期的大有进步。他们选上好的土料,用水打成浆状,沉淀后只取上层的细泥胶做坯。成型时用旋转台,一边旋转一边加工,能做成规矩的正圆弧形器皿。他们把窑修筑得非常合理,能达到较高的烧结温度。从这些情况来看,他们在实践中,已掌握了一定的物理和化学的经验。
实践经验和科学的发生与发展,都不是各门孤立而是彼此影响、相互借鉴的。各种出土陶器和陶文化本身,所反映的当时现实,已不能只看成是烧制陶器而已,其中必反射出他们全部生活的缩影。古人或今人没有留下文字的时候,我们就要学会通过上述类似的透视,从他们细微的动向中,来了解和认识他们。
再说陶文化,并没有因为铜器、铁器的出现而中止。
砖、瓦就是最普通的陶器,只是它必须有很大的生产规模,才能满足建筑的需要。
人们常说“秦砖、汉瓦”,其实早在战国时代,即公元前300年左右,就开始制砖用于修筑长城了,在民间用砖,可能还要更早一些。而造瓦的时间,比造砖又要提前许多,大约是在西周时代,比所谓的汉瓦要早八九百年。先有瓦是为了防雨,后有砖则又进一步能挡风防寒了。当然,整个房舍的结构布局,就更加坚固合理,使居住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这可以说明,当时的经济发展,生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情景,已处于繁荣向上状态。
生产陶器比生产铜器铁器简单,只要是有土、有水、有柴的地方,就能开窑造陶。
陶器从诞生之时起,就有着永久的生命力。陶器可作为生活用具,陶弹可用于狩猎和战争,上了釉的有更大的使用价值,还可以做成特殊的工艺品。
我国的唐三彩和宜兴陶器,一直到现在还堪称是陶器中的精品,享誉全球。
唐三彩,因始作于唐朝高宗年代,一器上釉至少有三种颜色而得名。在唐朝多作随葬明器和生活用品,是后人研究唐代社会风貌的可靠史料,是陶器直接为文化服务的有趣范例。
宜兴陶器,因产地在江苏宜兴而得名,一色深紫,又名紫砂,做工精细,久负盛誉,是陶器中别具特色的珍品。
陶器的一生,还在继续描写着人类的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