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理学中谈到过技术和科学,以及和其他诸如此类东西的区别。我们现在要讲的这些道理原因在于,所有的人都主张,研究最初原因和本原才可称之为智慧。前面已经说过,有经验的人比具有某些感觉的人更有智慧,有技术的与有经验的相比,技师和工匠相比,思辨科学与创制科学相比均是如此。所以,很清楚,智慧是关于某些本原和原因的科学。
由于我们所探求的是这种科学,就需解决这样的问题:关于什么原因、什么本原的科学才是智慧。如若有人接受我们对智慧所作的判断,事情也许会由此变得更明显些。首先我们主张,一个有智慧的人要尽可能地通晓一切,且不是就个别而言的知识;其次,有智慧的人还要能够知道那些困难的、不易为人所知的事情(感觉是人皆尽有的,从而是容易的,算不得智慧)。在全部科学中,那更善于确切地传授各种原因的人,有更大的智慧。在各门科学中,那为着自身,为知识而求取的科学比那为后果而求取的科学,更加是智慧。一个有智慧的人,应该发命令而不被命令,不是这个有智慧的人服从别人,而是智慧低下的人服从于他。
上面就是我们关于智慧和有智慧的人所作的判断。在这里,只有具有最高层次的普遍知识的人,才必然通晓一切。因为,他以某种方式知道了事物背后的全部依据。最普遍的东西也是最难知的,因为它离感觉最远。在最初因的知识中,最原始的就是最确切的。因为内容简练比语言繁杂更为确切,例如数学比几何学确切。而对原因的思辨科学当然更便于传授,因为传授就是对个别事物的原因的谈论。只有那种以最可通晓的东西为对象的科学才最是为自身而探求、而通晓。为知识自身而求取知识的人,以其最大的努力求取最高的科学。这种科学就是最可通晓的科学。最初原因是最可通晓的,其他事物都是通过它们或由于它们而被知道,而不是它们通过那些作为载体的东西。那种懂得个别事情应该为什么而做的科学,是诸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和从属的科学相比,它起着更大的指导作用。它是个别事情的善,总而言之,在整个自然中它是最高贵的。
由此可见,那所寻求的名称正是这种知识,它应该是对最初本原和原因思辨的科学,因为善以及何所为或目的是原因的一种。
很显然,这种知识一开始就不是创制科学。不论现在,还是最初,人都是由于好奇而开始哲学思考,开始是对身边所不懂的东西感到奇怪,继而逐步前进,而对更重大的事情产生疑问,例如关于月象的变化,关于太阳和星辰的变化,以及关于万物的生成。一个感到疑难和好奇的人,便觉得自己无知(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一个爱智慧的人也就是爱奥秘的人,奥秘由奇异构成)。如若人们为了摆脱无知而进行哲学思考,那么,很显然他们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当前的事情自身就可作证,可以说,只有在生活必需品全部完善之后,人们为了娱乐消遣才开始研究亚里士多德、托勒密与哥白尼,进行这样的思考。显然,我们追求它并不是为了其他效用,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唯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是为了自身而存在。
凭借这样的理由,说它非人力能致,是公正的。人的本性在许多方面是奴性的。按照西蒙尼德的说法,唯神才有这样的特权,人没有资格去求取就自身而言的科学。如诗人们说什么神性生来是忌妒的,在这里似乎尤其如此,一切才智过人的人总是厄运重重。然而神性是不可能忌妒的,俗谚云,诗人多谎。切莫相信还有比此更高尚的科学了,它就是最神圣、最高尚的。神圣只有两层含义:或者它为神所有,或者某种对神圣东西的知识。只有这一科学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众所周知,神是宇宙万物各种原因的始点,唯有神才最大限度地具有这种知识。一切科学都比它更为必要,但却没有一种科学比它更为高尚。
这种知识的掌握,似乎要走到开始时所探索的反面。正如我们所说过的,一切人都由对事物何以如此的好奇开始,例如对奇巧的机关,或者对太阳的回归,以及对对角线何以不可约分等。对于从不思考原因的人来说,如果一件东西不能被最小单位所约分是奇怪的。但正如俗语所说,再思更好。如果人们对此有所理解,定会导致相反的但更好的结果。如若对角线竟然被约分了,一个懂几何学的人反而会感到奇怪了。
以上说的是,所追求的科学的本性是什么,以及研究的目标和整个进程。
论真理和错误
笛卡尔
作者简介
笛卡尔(1596—1650)
是伟大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生理学家,而且是解析几何的创始人。笛卡尔对现代数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而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他还是西方现代哲学思想的奠基人,是近代唯物论的开拓者,提出了“普遍怀疑”的主张。他的哲学思想深深影响了之后的几代欧洲人,开拓了所谓“欧陆理性主义”哲学。
核心智慧
人除了有理智外,还有意志,并且“意志比理智大得多、广得多”,人们之所以会犯错误,是因为经常会把意志扩展到自己“所理解不到的东西上去”,这样就使理智“陷入迷惘”。
避免犯错误“就是下定决心在我没有把事物的真相弄清楚以前无论如何不去下判断”,因为只有“我领会得清楚、明白的”才“毫无疑问的是实在的、肯定的东西”。
阅读提示
下文节选自笛卡尔的哲学名著《形而上学的沉思》之第四沉思。笛卡尔对“人们为什么会犯错误”作了一个本体论上的说明。笛卡尔以他强烈的怀疑论思想奠定了理性主义哲学的精神基础,这对近代科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精彩美文
一
这几天我已经习惯于把我的精神从感官里抽身出来,我又正好看出关于物体性的东西有很少是我们认识得准确的,关于人的精神有更多的东西是我们认识的,关于上帝本身我们认识的还要更多,这样,我现在把我的思维从考虑可感觉或可想象的东西上转到考虑完全脱离物质、纯粹精神的东西上去就毫无困难了。
关于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一个没有长宽厚的广延性、没有一点儿物体性的东西,那么我的这个观念当然比任何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都要无比的清楚。而且当我考虑到我怀疑,也就是说我是一个不完全的、依存于别人的东西的时候,在我心里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现一个完全的、不依存于别人的存在体的观念,也就是上帝的观念;单就这个观念之存在于我心里,或者具有这个观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完全依存于他这样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如此的明显,以致我不认为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明确、更可靠地为人的精神所认识的了。因此我觉得我已经发现了一条道路,顺着这条道路我们就能从深思真实的上帝(在上帝里边包含着科学和智慧的全部宝藏)走到认识宇宙间的其他事物。
原因如下:
首先,我看出他绝对不会骗我,因为凡是欺骗都含有某种不圆满性;而且即使能够骗人好像标志着什么机智和能力,不过,想要骗人却无疑地证明是一种缺陷或恶意。因此在上帝面前不可能存在欺骗。
其次,我体验到在我自己的心里有某一种判断能力,这种能力和我所具有的其他一切东西一样,无疑是我从上帝那里接受过来的;而且,因为他不想骗我,所以他肯定没有给我那样的一种判断能力,让我在正当使用它的时候总是弄错。因此我认为假如不是从这里得出我永远不会弄错这样的结论的话,那么对这个真理就再没有可怀疑的了;因为,如果凡是我所有的都是来自上帝的,如果他没有给我弄错的能力,那么就应该说,我绝不应该弄错。真的,当我单单想到上帝时,我在心里并没发现什么错或假的原因;可是后来,当我回到我自己身上来的时候,经验告诉我,我还是会犯无数错误的。而在仔细追寻这些错误的原因时,我注意到在我的思维中不仅出现一个实在的、肯定的上帝观念,或者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同时,姑且这样说,也出现一个否定的、“无”的观念,也就是说,与各种类型的完满性完全相反的观念;而我好像就是介乎上帝与无之间的,也就是说,我被放在至上存在体和非存在体之间,这使得我,就我是由一个至上存在体产生的而言,在我心里实在说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引导我到错误上去;但是,如果我把我看成是以某种方式分享了无或非存在体,也就是说,由于我自己并不是至上存在体,我处于一种无限缺陷的状态中,因此我不必奇怪我是会弄错的。
如此我便认识到,错误,就其作为错误而言,并不取决于上帝的什么实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缺陷,从而对于犯错误来说,我不需要有上帝专门为这个目的而给我什么能力,而是我所以有时弄错是由于上帝给了我去分辨真和假的能力对我来说并不是无限的。
虽然如此,我还不完全满足,因为,错误并非一种纯粹的否定,也就是说,不是单纯的缺陷或者缺少我不应该有的什么完满性,而是缺少我似乎应该具有的什么认识。而且,在考虑上帝的性质时,我认为,如果说他给了我某种不完满的,也就是说,缺少什么必不可少的完满性的功能的话,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工匠越是精巧熟练,从他的手里做出来的活计就越是完美无缺的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可以想象由一切事物的至高无上的创造者所产生的东西,有哪一种在其各个部分上不是完满、完全精巧的呢?当然,毫无疑问,上帝没有能把我创造得永远不能弄错;同时的确他也总是愿意要最好的东西。那么弄错和不弄错相比哪个对我更有好处呢?
二
认真思考一下之后,首先我想到的是,我的智慧不能理解为什么上帝做了他所做的事,这我倒也不必奇怪;同样,我也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的存在,因为我通过经验也许看到其他许多东西而不能理解上帝为什么以及怎样产生了它们。因为,既然已经知道了我的本性是极其软弱、极其有限的,而相反,上帝的本性是广大无垠、深不可测、无限的,我再也用不着费事就看出他的潜能里有无穷无尽的东西,这些东西的原因超出了我精神的认识能力。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我相信:人们习惯于从目的里追溯出来的所有这一类原因都不能用于物理的或自然的东西上去;因为,去探求和打算发现上帝的那些深不可测的目的,我觉得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再说,我还想到,当人们探求上帝的作品是否完满时,不应该单独拿一个造物孤立起来看,而应该总地把所有的造物都合起来看。因为,如果他是独一无二的,他也许能有什么理由好像是十分不完满的;可是,如果把他看成是这个宇宙整体的一部分,他在他的本性上就是非常完满的。而且,自从我故意怀疑一切事物以来,虽然我仅仅肯定地认识了我的存在和上帝的存在,可是自从我认出了上帝的无限潜能以来,我就不能否认他也产生了其他很多东西,或者至少他能够产生那些东西,因而我也不能否认我存在并且被放在世界里,作为一切存在的东西的整体的一个部分。
在这以后,更全面地打量我自己,并且考虑一下哪些是我的错误,我发现这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即由于我心里的认识能力和选择能力或由于我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说,由于我的理智,同时也由于我的意志。因为单由理智,我对任何东西都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我仅仅是领会我所能领会的东西的观念,这些观念是我能够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可是在把理智这样地加以严格观察之后,可以说,在它里边绝找不到什么错误,只按照“错误”这个词的本身意义来说。而且,虽然在世界上也许有无穷无尽的东西,在我的理智里边没有任何观念,却不能因此就说它缺少这些观念,好像欠了它的本性什么东西似的,而仅仅是它没有那些观念;因为,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证明上帝本来应该给我比他已经给我的那些认识功能更大、更广一些的认识功能;并且不管我把他想成是多么精巧熟练的工匠,我也不应该因此就认为他本来应该把他可以放到几个作品里的完满性全部放到每一个作品里。我也不能埋怨上帝没有给我一个相当广泛、相当完满的自由意志或意志,因为事实上我体验出这个自由意志或意志是非常大、非常广的,什么界限都限制不住它。而且我觉得在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心里的其他一切东西里,没有一个能再比它更大、更完满的了。因为,举例来说,如果我考虑在我心里的领会功能,我认为它是很狭小,很有限的,而同时,我给我提供另外一个功能的观念,这个观念要广阔得多,甚至是无限的;仅仅从我能给我提供其观念这一事实,我就毫无困难地认识到这个观念是属于上帝本性的。如果我用同样方式检查记忆,或者想象,或者别的什么功能,我找不出任何一种能力在我之内不是非常小,不是有限的,而在上帝之内不是广大无垠,不是无限的。我体验到,在我之内只有意志是大到我领会不到会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它更大,比它更广的了。这使我认识到,我之所以带有上帝的形象和上帝的相似性的,主要是意志。因为,虽然意志在上帝之内比在我之内要大得无法比拟,不论是在认识和能力方面,或者是在事物方面,如果我把意志形式地、恰如其分地对它本身加以考虑的话,那么我就觉得它就不是更大。因为它仅仅在于我们对同一件事能做或不能做,或者不如说,它仅仅在于为了确认或否认,追从或逃避理智向我们提供的东西,我们做得就好像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外在的力量驱使我们似的。因为,为了能够自由,我没有必要在相反的两个东西之间选择这一个或在那一个上抱无所谓的态度;而是,我越是倾向于这一个,我选择得就越自由,并且采取了这一个;而且,上帝的恩宠和自然的知识当然不是减少我的自由,而是增加和加强了我的自由。因此,当我由于没有任何理由迫使我倾向于这一边而不倾向于那一边时,我所感觉到的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不过是最低程度的自由。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与其说是在意志里表现出一种完满性,倒不如说是在知识里表现出一种缺陷;因为,如果我总是清清楚楚地认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我就绝不会费事去掂算我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判断和什么样的选择了,这样我就会完全自由,绝不会抱无所谓的态度。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