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风筝与民俗文化]
风筝,是一种游艺竞技娱乐民俗事象。从它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民俗文化的一个侧面。对其加以分析,不仅有利于风筝的发展,而且对传统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当代民俗文化的产生和形成,都是有益的。
一、民俗文化对风筝的巨大影响民俗文化,是传承文化,是整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民俗的社会现象。风筝,作为一民俗事象,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孤立的,而与诸多民俗事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受着民俗文化的巨大影响。这既表现在风筝的题材方面和扎制绘画方面,也表现在风筝的放飞方面。
动物是风筝题材的重要方面,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无所不有。如:龙风筝、凤风筝、仙鹤风筝、孔雀风筝、鹰风筝、燕子风筝、鸳鸯风筝、蝴蝶风筝、麒麟风筝、狮子风筝、十二生肖风筝、鱼风筝等等。这些大量的动物题材的风筝的出现,应该说与动物崇拜是分不开的。例如,“龙”风筝和“凤”风筝的出现,确切他说,是人们对“龙”和“凤”崇拜的具体体现。龙,是人们幻想的动物,传说中的四灵之一,是掌管雨水的神,《山海经》中有“应龙畜水”,“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之说。龙能给人带来祥瑞,具有变化的神力。在上古神话中,人们则把黄帝的形象和龙联系在一起。《左传·昭公十七年》记:“太昊氏(伏羲)以龙纪,故以龙师而官名。”《补三皇本纪》载:“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阙里志·古冢》有“黄帝生寿丘”的记载。华夏子孙便自认为是龙族,龙的后代,龙的传人。云南哀牢少数民族以“龙”为图腾标志,世代相续,皆身画龙,衣加尾,以示为龙的后人。龙还是封建社会皇权的象征。今天,人们仍以“龙”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对“龙”的崇拜,产生了“龙文化”,便有了以“龙”为题材的“龙”风筝。
对于“龙”风筝的产生,有的人认为与某地的地理环境有关,这恐怕有待进一步的考证。一般认为,“龙”风筝的产生原因,首先应当是人们对“龙”的崇拜和“龙文化”的影响,否则,那么多地方都出现“龙风筝”,尽管造型有差异,该如何解释?
凤又称凤凰。雄性为凤,雌性为凰,素有凤求凰之说。凤是幻想中的动物,传说中的四灵之一,被认为是“百鸟衍”,《百鸟朝凤”就是注脚。传说,凤凰出则雷霆不作,风调雨顺,天下安宁;善歌舞,性高洁,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能给人带来吉祥幸福。因此,凤凰成了人间祥瑞,以凤凰为题材制作风筝便是理所当然的了。现在人们仍以凤凰作饰物。
“蠢户障蛔”。据《山海经》记载,古代东方民族多以飞鸟为图腾。对它们的崇拜现象,至今还保留着,人们以仙鹤象征吉祥,以仙鹤象征高雅华贵,以“鸳鸯”象征爱情的坚贞圣洁,以鸽子象征和平等等。
另外,人们在计算年龄时,将十二地支各配一相应的动物名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动物崇拜现象。十二生肖所涉及的动物,自然成了风筝的好题材。一些动物的名称有吉利之辞,像蝙蝠有“福”的谐音,鹿有“禄”的谐音,鹿还是传说中的四灵之一,人们以蝙蝠和鹿为题材做成风筝,象征有福,财运亨通。
鸡有“吉”的谐音,鱼有“余”的谐音,人们以鸡和鱼为题材做成风筝,象征万事吉利,年年有余。把这些解释为动物崇拜现象,大概不算牵强附会吧。
动物崇拜,是信仰民俗的组成部分。人们对动物的崇拜,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始图腾信仰,一种是对动物精灵的崇拜。关于动物崇拜的起源,动物崇拜与人自身发展的密切关系。人对动物的支配欲望,恩格斯曾经论述过:“人在自己的发展中得到其他实体的支持,但这些实体不是高级的实体,不是天使,而是低级的动物。由此产生了动物崇拜。”费尔巴哈也曾经指出:“动物是人不可缺少的、必要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要依靠动物;而人的生命和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人来说,就是神。”他还指出:“因为人爱动物和崇拜动物只是为了自己,人崇拜动物,至少当动物崇拜是一种文化史现象的时候,只是因为动物替人服务。”这些论述,对我们理解大量动物题材风筝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
在传统风筝中,关于神话、鬼魂、神灵的风筝很多,有麻姑献寿、麻姑骑凤、八仙过海、魁星点状元、寿星、哪吒闹海、天女散花、嫦娥奔月、鲤鱼跳龙门、钟馗、刘海戏金蟾、雷震子等等。
这些风筝,或取材于祖灵信仰中的神灵、鬼魂,或取材于与祖灵信仰有联系的神话,或取材于民间传说故事,无不和信仰民俗紧密相关。如,麻姑是神话中的女仙,晋·葛洪《神仙传》记:麻姑,建昌人,修道牟州东南姑余山,东汉桓帝时应召,降子纂家,年十八九,能掷米成珠。相传她在蜂珠河畔酿酒为王母祝寿。因此,人们以麻姑作为美丽、长寿的象征。女性庆寿多绘麻姑的像,谓之“麻姑献寿”。寿星,也称“仍夏南极老人”,是司长寿之神。相传,凡见一面,下人安泰,故多崇拜以祈福寿。魁星是主宰文章兴衰的神。端午节人们多挂钟馗像,以示贫穷,叹邪除祟。
婚娶,在封建社会中并不意味着独立家庭的出现,它的意义只是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因此,求子祈嗣便成了婚俗的主要内容。如:在缝制新婚被褥时,要缝上大枣、花生、栗子;铺床(炕)时,也撒上大枣、花生、栗子;撒帐时,往新郎身上撒的还是大枣、花生和栗子,都是为了早生多生。在很多民歌中,唱的是“和台二人来相会,百子千孙多福寿。令月娶了新娘子,来年生下状元郎”,“我将门帘高挂起,早主贵子早登科”,还有“麒麟送子”、“五子登科”、“早生贵子”、“儿女满堂”等等:这种早生早育、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民俗和生育观,反映到风筝这一民俗事象中,就是“五子登科”凤筝、“麒麟送子”风筝、“仙鹤送子”风筝、“榴开百子”风筝的出现。
风筝还是一些礼俗的极好“载体”。其中关于庆寿、贺喜方面的风筝就有数十种,祝福长者健康长寿的有老寿星风筝、寿桃风筝、群仙庆寿风筝、麻姑献寿风筝、八仙庆春风筝、百寿图风筝等等。天仙配风筝、牛郎织女风筝、柳毅传书风筝、梁祝风筝、鸳鸯风筝、比翼鸟风筝、日月龙凤风筝、龙凤呈祥风筝等等,则是用来表达对新郎新娘的良好祝愿,祝愿新郎新娘恩恩爱爱白头偕老,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人们不但将这些风筝送上蓝天,还精工细做,作为“寿礼”、“贺礼”相赠。
戏曲和年画等民间艺术对风筝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些风筝的名字就是一些戏曲或年画的名字。很多戏曲和年画在社会上流传多年,为人们所酷爱,将这些戏曲和年画的内容甚至名字移植于风筝,这是很自然的或者说是必然的。如“新春牛图”风筝、“鹤鹿同春”风筝、“吉庆有余”风筝等,从内容到名字都是年画的。“白蛇传”风筝、“许仙游湖”风筝、“红娘传书”风筝、“王小赶脚”风筝、“昭君出塞”风筝、“瑶池赴会”风筝等,都和戏曲有着直接的关系。风筝与当地绘画艺术、雕塑艺术和泥塑艺术也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风筝的绘画是地方绘画艺术的翻版,风筝的造型艺术和泥塑、雕塑等造型艺术一脉相承。如潍坊市杨家埠风筝,实际上是杨家埠木版年画的绘画艺术、民间泥塑的造型艺术和风筝扎制艺术的结合体,人们将印制好的木版年画,剪贴在捆扎好的风筝骨架上,一只风筝便做成了。
风筝这一民俗事象在全国范围内较为普遍有“南鹞北鸯”之说。但是,由于地区之间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当地诸多民俗事象的影响,民俗文化和地缘关系的制约,形成了明显的地方特色,不仅表现在风筝的题材、造型、绘画、扎制工艺方面,而且也表现在放风筝的动机方面。如在万鸯竞飞的高空中,内行人一眼就分辨出哪是东方风筝哪是西方风筝,哪是中国风筝哪是日本风筝,哪是北京风筝哪是潍坊风筝。在我国,放风筝的季节还受着岁时节令民俗的影响,南方放风筝在重阳节前后,北方放风筝在清明节前后。至于放风筝的动因,又有不同,潍坊人放风筝图个吉利太平,京津人放风筝则有“放晦气”一说。
风筝给民俗文化带来的反思,融化的传承性和由此而产生的惰性,使得民俗文化常常有悖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民俗的环境中,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良莠并存的现象严重。如何减少以至消除这种现象,使民俗文化与发展的方向、步伐相一致,已是一个久拖未解的历史课。整个社会都在高节奏地变化着,民俗文化与社会改革带来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的矛盾更尖锐。这些矛盾已迫在眉睫。怎么办?风筝的发展,尤其是潍坊国际维坊风筝的发展,足可引起我们的反思。
维坊风筝有较长时期的历史。潍坊和北京、天津、南通为全国风筝四大产地,据《潍县志》记载,清代乾隆年潍坊放风筝就比较普遍,但是由于一直处在自生自灭的自发状态,所以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没有太大改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发扬地方优势、振兴地方经济中,为了提高知名度,潍坊人先是1982年到天津参加了全国风筝评比会,接着又参加了1983年在上海组织的中外风筝放飞表演。1984年,潍坊市委、市政府发起和举办了第一届潍坊国际风筝会,并将每年的4月1日定为潍坊风筝节,由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形式给以确认,使放风筝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他们还围绕着风筝这个主题,全方位多侧面地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宣传工作,风筝会期间邀请大批中外记者到会采访,进行充分的新闻报道,有效地扩大了风筝的影响,增强了人们对风筝的兴趣。他们还开辟了一条千里民俗旅游线,使放风筝这一民俗活动与多种民俗活动结合起来,交映成辉,相得益彰。从1984年至今,潍坊国际风筝会已举办多届,盛况不衰。第一届就有11个国家和地区的17个代表团(队)参加。第五届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22个代表团(队)参加,并一致推举潍坊市为“世界风筝都”,为此,国内外200多家风筝组织和友好单位发电发函祝贺。第六届风筝节期间,成立了第一个国际风筝组织——国际风筝联合会,总部设在潍坊。潍坊国际风筝会的创办,引起了国内广大风筝爱好者的关注,引发了人们进行风筝比赛的愿望。经国家体委同意,在举办第三届潍坊国际风筝会的同时,举办了第一届全国风筝邀请赛,以后每年一届,与潍坊国际风筝会同时举行。首届有16个省、市的代表队参赛,有些风筝爱好者还自行组队远涉千里自费到潍坊参加比赛,参赛者之众,是出人意料的。从第二届开始,凤筝比赛被国家体改委认为国家正式体育比赛项目,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风筝竞赛规程》。至第三届,出现了几个省、市争办风筝比赛的局面。第四届改为全国风筝精英大赛,24个省、市的风筝代表队汇集潍坊进行角逐。
风筝原本是一平常的民俗事象,被一些人认为是“雕虫小技”,不能登大雅之堂。然而短短几年的时间,却一跃发展成为大型国际交流活动和国家正式比赛项目,并建立正式组织,其演化进程是相当惊人的。根本原因是潍坊市政府以全新的观念看待风筝,以极大的热情给予了高度重视,把风筝与潍坊的经济、文化、体育、旅游等结合起来,广造舆论,引导人们增强对风筝的兴趣,创造了一个于风筝发展的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改革进程的沉寂状态,造成了民俗文化与社会的矛盾,使风筝事业得不到较快的发展。首先要求人们改变传统文化观念和对民俗文化种种不正确的认识,改变民俗文化长期得不到重视,甚至被压抑的处境,将民俗文化放置在宽松的环境之中。民俗文化发展得越快,与社会的差距越小,对社会发展的导向促进作用就越大。在这方面,竞争意识的强化,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的演变,新的风尚习惯的形成等等,前面都已做了很大的说明。这是反思之一。
由于几千年的传承历史和诸多民俗事象的影响,民俗有一些有悖于时代的封建迷信色彩和内容,这与民俗良莠并存的现象是相同的。如在风筝的题材上,有鬼魂的,也有神灵的,还有反映人们陈规陋习的。再如放风筝,有的地方有放“吉祥”放“福气”的习俗。放风筝时一旦脱手,就认为“福气”丢了,“吉祥”跑了,不吉利,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回来。“拣到风筝的,认为得到了“福气”,“吉祥临门”不肯将风筝送还,或者在风筝上扎个洞再送还,以示把“福气”盯来。有的地方有放“晦气”的习俗,人们把自己的苦恼灾难写在风筝上,风筝升空后让其脱线飘走,以示把“晦气”放飞。
买卖风筝是一种补充和谋生的手段,是一种简单的商品生产,即“为买而卖”商品经济的发展,使风筝进入了商品经济生产的阶段,专业化生产风筝的工厂相继建立,风筝市场迅速扩大,仅潍坊市杨家埠,年产风筝可达十万只以上。风筝不仅在国内抢手,而且畅销海外。风筝的大量生产带来了放风筝的普及和提高。没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没有风筝的今天。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民俗文化的发展来说尤为重要。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严重地冲击了自然经济民俗,而且促成了商品经济民俗的形成,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精神生活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为当代民俗文化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当代民俗文化离不开商品经济,当代民俗文化必须扎根于商品经济这块沃土上,这便是又一反思。
总之,风筝给民俗文化带来的反思是多方面的,而且能引起反思的又何止是风筝这一民俗事象呢?对其加以分析、总结,对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第二节风筝的审美特征]
千百年来,风筝作为一种民间娱乐游戏活动一直延续至今。值得庆幸的是,风筝发展到今天,又赋予了它崭新的内容。“北京风筝节”、“潍坊国际风筝会”表明,风筝几乎成了和平的使者,自由的象征,它联结着友谊,寄寓了人类的美好理想,成为现实生活中一项有意义的活动。
然而人们只不过把风筝作为一项娱乐活动,而对它的审美价值和审美特征并未有过专门论述。俄国作家、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美是生活”,并指出:“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按照这一观点看,风筝乃是生活中普遍引人感兴趣的事物,它自然是美的。且不说它是生活中的一项内容,就风筝本身而言,它也是一件件千姿百态、风格别致的艺术品。首先,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它的造型美,即静态美;然后它借助五丈清风飞上碧云,使人们观赏到它的动态美;由动态美进而使观赏者感受到天地无限、宇宙万里的空间美。因此说,风筝至少具有静态美、动态美、空间美三大审美特征。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正是由风筝的静态美、动态美、空间美,通过静观、动观、妙观,从而唤起丰富的审美联想,以获得审美愉悦的。
一、风筝的静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