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智读历史做事先做人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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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说话处世(6)

拉马克是法国巴黎科学院植物学院士。他认为物种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环境条件影响下发生变异的,并且是在逐渐演变的,由一个类型演变成另一个类型,并大胆提出了人类起源于高级猿类。他根据动物的习性和器官的相互关系,在探讨环境影响生物体变异时,提出了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两条著名法则。不久,拉马克便遭到了各方面的强烈反对,居维尔是其中最主要的人物。在一片反对声中,拉马克深有体会地写道:“不管在研究自然界时发现新的真理是如何的费力,在承认它们的道路上还要花费更大的力量。”拉马克晚年生活很贫困,后来又双目失明,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仍坚持斗争。在两个女儿的协助下,他用口授的方法,终于完成了《无脊椎动物志》这部巨著。他逝世时连葬地都成了问题,等到人们高度评价他的科学成果和敬佩他的为人、要移葬他的骸骨时,他的墓地已荒芜得不能辨认了。

从布丰的声明到牛津大辩论,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的成长是何等艰难,同时也说明,真理终究是要战胜谬误的。

生活中有许多人做事最初都能保持旺盛的斗志,在这个阶段普通人与杰出的人是没有多少差别的。

然而往往到最后那一刻,顽强者与懈怠者便各自显示出来了,前者咬牙坚持到胜利,后者则丧失信心放弃了努力,于是便得到了不同的结局。

要说成功有什么秘诀的话,那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

好莱坞女演员舌战大戏剧家

即使在“权威面前”,也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只要你态度诚恳,有理有据,就能够赢得别人的认可和支持。

1948年夏天,英国大戏剧家萧伯纳听说誉满欧美的好莱坞女演员英格丽·褒曼正在伦敦,便想见她一面,因为褒曼主演过一部关于法国民族英雄贞德的戏,但用的居然不是他写的同一题材的剧本。萧伯纳深知自己的地位和声望,感到颇难理解。褒曼在一位制片人陪同下来到萧伯纳的住处。萧刚把大门打开就先声夺人:“你为什么不演我写的戏?”

褒曼当时只有33岁,但已见过一些世面:“萧先生,可不可以先让我进来呀?”

“当然可以,我们将一起用茶,可你为什么不用我的剧本呢?”

“因为我不喜欢它。”萧被年轻女演员干脆利落的回答惊呆了。在这以前,好像还没有谁敢这样评价他的剧作,至少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如此唐突。

宾主坐定畅谈,褒曼继续申述自己的观点。她纯真得像个孩子——在这位92岁高龄的文学大师面前,她也的确是个孩子。她争辩道,萧把贞德写得过分聪明了,剧本中贞德的一些独白和对话不是历史上那个法国姑娘能说得出来的。

萧哈哈大笑,打断了褒曼的评论。他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说:“你这来自好莱坞的小姑娘叫什么名字来着?——哦,是大名鼎鼎的明星。亲爱的小妞儿,没演过我的戏,说明你在这个行当还没入门呢!”

不料,“小妞儿”却更加认真执著了。她郑重其事地解释说,她是想真实地再现那个爱国如家的农村姑娘。萧的台词固然才华横溢,却是剧作者的腔调,并不符合贞德的身份;剧本人为地把女主人翁的精神世界描绘得那么尽善尽美,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反而降低了作品的感染力。

褒曼的坦率诚恳和独到见解终于打动了这位文艺界的前辈,一场舌战多少带来了一些相互理解。会晤结束时,萧不顾自己年迈体弱,坚持要起身相送,并热情欢迎褒曼再来做客。褒曼答应,下次同丈夫一起来看望萧。萧俏皮地说:“啊,我对你的丈夫毫无兴趣,我是欢迎你!”

极力辩护保全自己的生命

在己方完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要冷静分析形势,因势利导,谨言慎行,不急躁,不鲁莽,伺机而动,才能逢凶化吉。当然,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要坚持原则,在必要的时候,要有敢于牺牲自己的勇气。

蒯通是范阳人。陈胜吴广揭竿而起,诛灭暴秦,蒯通也乘时而起。当时,武信君武臣受命进取赵地,声势浩大,蒯通见事有可为,便白头巾、红臂带打扮一番去见范阳县令,范阳令几日来正胆战心惊,见蒯通如此打扮,觉得很奇怪。

“白巾者,为吊你县令大人;红带者,为贺你县令大人也。”蒯通说,“天下大势不可阻挡,城内城外都说你是死定了。不过,幸亏遇上了我蒯通,说不定也还能逢凶化吉呢。”蒯通将反秦形势,范阳形势,何去何从分析得头头是道。又许诺保证只要归降武臣,依然可做县令。如此如此之后,劝得县令写下降书。然后,蒯通又出城找武信君去了。这时候的蒯通连武信君都没见过面呢!

幸亏武信君早已闻知蒯通贤士大名,很恭敬向他请教平治之策。蒯通说,一味攻打,自然也可胜利,但时间尤慢,代价也大。莫若劝降纳降,不战而屈人之兵。武信君很是赞成。于是,派他招降范阳令。

范阳令开门归降,轰动燕赵各城,一时间,各县令争先恐后献城开门,武臣兵不血刃,依靠传檄就拿下燕赵的三十多座城池。

蒯通初试锋芒,声名大振。但接下来几年,他却又回家隐居了,天下形势因陈胜吴广军的失败变得扑朔迷离,他要看一看。

汉王三军,大将军韩信进军齐国,正待渡河之际,郦食其劝降齐王成功,韩信欲罢回军。蒯通则认为机会来了,星夜去见大将军。韩信听说是当年传檄定千里的名贤蒯通来了,喜得赶紧询问进退之大策。蒯通力主继续进军齐国。以几十万大军乘机掩杀毫不设防的齐国,等于是既摘了郦食其的果子,又卖了那位好不容易成功的可怜儒生。韩信不信,此策也只好先在一边放一放。

不过,仅仅这么看蒯通还是不够的,他之所以力劝韩信攻齐,还是看上了天下即将出现的三分格局。当时,楚汉相争,你死我活而难分胜负,主动权实际已落入韩信之手。助汉则汉胜,助楚则楚胜。所以,韩信已成为双方拉拢争取的重点。蒯通则有自己的打算,他希望韩信能据齐自强,崛起于楚汉之间,鼎足而立。养精蓄锐,扩大力量,一旦天下有变,即可发兵出击楚汉,收拾残局。应该说,如此帝王之策而又有如此天赐良机,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是,蒯通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失算了。韩信回避了蒯通的建议,他认为汉王待自己不薄,自己也没有多大的野心,不必招致天下非议。任凭蒯通如何劝说,韩信只是不听。蒯通害怕起来,只得佯疯避祸,做了巫师。

后人分析,蒯通此番游说失败,有两个大的失误:一是交浅而言深。在当时,他与韩信还未达到很深的关系,不过是个食客而已,显然难与韩信讨论个人前途命运等莫测大事。二是没有真正击中韩信的要害。“我不负人,人岂负我”和“人未负我,我岂负人”是决定韩信此番态度的关键一点,而这不是不可驳斥的。韩信想做齐王已是暴露了欲望,刘邦难道不会疑虑他还要天下吗?他怕天下非议,那么此事已经引起非议。既然要齐王与要天下都会引起非议,何不要了天下呢?而一旦真得到天下,又会有谁再非议?而且,有了天下照样可以好好对待刘邦,借此报恩也未尝不可。有小信而忘大信,虑小患而失大患,可惜蒯通并没有做通韩信的思想工作。

韩信后来被吕后设计擒获,监刑之际,才想到后悔不听蒯通之言。迟了!可由此又带累了蒯通,他被从齐抓来,刘邦下令“烹之”。

蒯通又一次显示出自己远胜于郦食其的权变圆滑和高超的处世手段。当时,郦食其面对齐王的责难,他只要答应阻止汉军的进攻,还有可能取得信任,至少也不至于被煮熟了。可他就是不答应,声称:“要杀要煮,绝不改口。”

蒯通不同,他在处世方面自有圆滑的一套。他连呼冤枉,声称“跖犬吠尧”,各为其主,极力为自己辩护。

当时,刘邦冷笑地说:“你曾煽动韩信谋反,这是罪有应得,还有什么冤枉的呢?”

蒯通辩解说:“跖犬吠尧,并不是说尧不好,而是因为,狗是为了帮助自己的主人,才去咬外人的。当时,我只认识齐王韩信,却不认得您啊。再说,在当时的形势下,秦朝已失去了统治权,摇摇欲坠,只要是有大本事的人,先行一步,就可以取得天下得到您现在这样的地位。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如果凡是当时说过那样话的人就算谋反,恐怕您不可能把他们都杀死吧!”

就这样,他竟然又死里逃生。不仅免于被烹,后来还当了相国曹参的幕客。

谈话高手仲马斯

有一次,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在电台广播说:“某天下午,凡是打给罗威尔·仲马斯的电话,可享受免费。”这一消息传出后,那一天下午该公司的电话突然忙乱起来。你相信吗?在1小时内,竟有25万个电话打进来。

仲马斯是一个杰出的人才,他的著作之丰富,甚至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他所写过的书名。他具有演说的天才,曾和400万人面对面讲过话。他最适合担任电台播音工作,差不多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他的听众。

曾经一连好几个月,整个伦敦的人都在疯狂地购买入场券,使得各个繁华路口的交通受阻。难道是去看大明星嘉伯尔吗?后来我才打听到,这么多人买票,不过是想听听仲马斯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而已。

许多人都想知道仲马斯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曾当过金矿工人、牛场烙印员、新闻报告员、刊物主笔和大学教授。他曾到过欧洲、亚洲、非洲、美州、大洋洲和各大海洋中的无数个岛。他不但陪同威尔斯王子到过印度,并且是第一个获得美国政府许可进入阿富汗荒漠探险的人。

他擅长摄影。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和他的摄影助手曾拍摄了英、法、比、意、塞和美国等国家的参战情形。在印度时,为了拍摄印度的珍奇景物,印度政府曾给他派了许多车辆、汽船、大象,全由他指挥使用。

他曾在波雷斯顿大学讲授“日常会话”课程,是一个最擅长讲话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把每天的重要新闻报告给美国的数百万民众,并播送到全球各地。不论是澳洲山脚下的牧羊人,或是关在监狱里的囚犯,全都是他的听众。甚至连远在南非钻石矿中工作的工人和新加坡的船长,也都给他寄过“捧场信”呢!

总之,无论他在哪里说话,总会有许多人在倾听。

他既然有这么大的成就,那么在你的想象中,他大概至少和萧伯纳一样有着花白的胡须吧?其实,他在40多岁的时候,一根灰色的头发都没有。

仲马斯在纽约有一座华美的房子,但他却更喜欢在乡村的田园里消磨时光。

他每晚一定会回到田园,这似乎已成了他的习惯。他每天晚上7点钟在电台播音完毕,最后的一班车,通常就在5分钟以后发出,因此尽管他每次都尽快赶到车站,但车却经常在他到达以前已开走了。后来,纽约中央铁路局特意发出通告“每晚7:05的班车,在仲马斯没有登车之前,绝对不准发出。”由此可以想象得出仲马斯受人景仰的情况!

仲马斯10岁的时候,曾在科罗拉多州克利尔河畔的大赌场和酒楼中当过卖报童。虽然这些地方都是有名的魔窟和罪恶的源泉,但值得我们颂扬的是,仲马斯并没有因此而染上种种不良习性。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赌博。他的夫人科罗拉都是一个贤惠的女子。他们结婚之后,从未发生过争吵,家庭充满了快乐和幸福。他的儿子叫萨耐,也是个聪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