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5)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