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一般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抢救医院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的裁定书。
(6)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7)工伤证明材料。
(8)属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