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聚焦中国新课改-新课改之师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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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团结协作关心集体(2)

二是要以适当的、良好的方式来处理与集体的关系。处理个人与集体的矛盾,作为集体来说,在处理与个人关系时要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要建立有利于解决与个人关系的民主机制,认真对待和听取群众意见,形成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网络。作为教师个人来说,在处理与集体的矛盾时,也应注意以适当的方式与之沟通,不能不顾集体的可能条件,提出过分的要求。在个人的要求合理的情况下,集体又与个人发生矛盾时,应在服从集体的前提下,与集体协商解决。不能因集体条件所限暂时不能满足自己合理利益而“牢骚太盛肝肠断”,不好好工作,过分计较个人的得失,甚至大吵大闹。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应体谅和理解集体,要严于律己,克服私心杂念,要有顾全大局、舍小我、顾大我的胸怀。

三是作为教师在处理与集体的关系时,还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衡量自己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过分。人生在世,注意用客观公正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反省自己、反观自己非常重要,因为这样能发现并抑制或克服灵魂中的私心杂念,消除精神上的尘埃。私心杂念太盛,必然走向个人主义。而一旦以个人主义来处理与集体的关系时,就会使集体受到损失,遭到破坏。因此,调节个人与集体关系时应反对个人主义。

(二)竞争和合作的关系

某校举行老师讲课比赛,一位政治老师讲课很好,深受学生欢迎。后来又调来一位新老师。他讲课更有特色,学生对他评价更高。原来的那位老师很不服气,便听了新老师的一堂课,听出点毛病,于是在自己的课上大肆贬低新来的老师。新来的老师知道后;认为“没面子”,便以“请教”为名也听了这位老师的一堂课,也挑出了毛病,于是在自己的课上加以批驳。结果,两人的关系日益僵化,丧失了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

教师要勇于竞争,善于竞争,按有关规则公平竞争,同时,又要在竞争基础上进行团结协作。教师劳动的目的在于为社会培养人才,教育目的的这种统一性要求教师之间必须合作。而且现代社会教育已成为伟大艰巨的集体协作的系统工程。无论是“教书”,还是“育人”,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完成的,往往需要学校的各部门、各位教师之间通力合作。这样,从系统论角度讲,整体利益大于局部利益之和,1+1>2。同时,如果没有协作,互相拆台,内耗严重就会1+1<2。教师之间的合作是教师自身素质的完善以及能力全面提高的有利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被赋予广泛的竞争机制,未来社会的发展要求教育培养出来的人不仅要具有团结合作精神,而且应具有竞争意识。同时,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客观上将出现或正在出现这种趋势:能够出色地完成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好评的教师,将受到重用;不能适应教学工作、甚至根本不适宜当教师的人,将被淘汰。这是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我国正在进行的“两调”正是适应这个要求。因此,它客观上要求教师要敢于进取,敢于冒尖,敢于攀登,在教学和科研中保持领先地位。在教师之间开展有益的竞争,有利于促进教师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提高整个教育水平。

教师要正确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协作与竞争构成人生和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两股力量。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又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竞争的基础在于合作,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合作愈好、力量愈强,自然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有人说过,优秀的竞争者往往是理想的合作者。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

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开展正当的竞争,进行友好合作。对教师来说,要保持正确的健康的心态,要克服消极无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思想,积极参与竞争,树立在合作中正当竞争的意识,敢于挑战和迎接挑战,在竞争中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在竞争中自觉与他人合作,以诚相见,相互支持,光明磊落。要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注意挖掘自己的潜能。学会理解和谅解别的教师,对于竞争过程中发生的误会或分歧,都不能心存怨恨,要站在对方的位置上考虑,以诚相待,虚心向别的教师学习,求得学校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人生价值的实现。

(三)教育集体中人际关系的调节

社会心理学家安东尼·罗宾认为:“人生中最大的财富是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创造优良的环境。人际关系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往关系,它是在人们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关系。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心理距离的具体状态。人是社会的人,人在社会中生活,总要与周围的人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从而形成复杂多样的关系,反映了人的角色的多变性和多样性。教师虽然是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但也处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中。从学校教育中实现团结协作所涉及的人际关系上来看,教师要调节好与领导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与学生的关系,与家长的关系等等。不处理好这些关系,就不能形成团结协作的局面。在教育集体中,除了师生关系之外,最经常、表现最多的是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从团结协作的直接需要来看,也是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所以,在人际关系的调节上,我们主要探讨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是在共同的育人目标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由于现实教育过程的复杂性,教师的人际关系也会出现种种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教育劳动的分工和教育劳动具有个体性、独立性,使教师可能忽视团结协作而产生矛盾。如每个教师各有专门的教学任务,各自都强调自己这门课的重要,就会产生争自习、争辅导、争留作业等现象。

第二,教师之间存在着个性差异,彼此之间容易发生分歧。教师集体一般是由不同年龄、性别、学历、经历的教师组成的,每个人所学专业、业务能力、素质水平等各不相同,在教学实践中往往会产生教育教学观念、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内容上的分歧。

第三,学生的评价不同,导致教师之间产生误解,每个教师都希望自己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学生的称赞。但由于学生的反映不一定全面、客观,有些教师往往为此对同事产生猜疑,造成同志间的隔阂。

第四,学校管理中采取的某些措施,如表彰先进、评职晋级等,也容易引起教师之间的利益矛盾,产生相斥心理。

此外,教师与教辅人员,与从事行政管理及后勤工作的同志之间,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工作特点不同及各自的个性特点不同等原因,也会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