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的来源是匮乏。一个具占有生存方式的人,很少能够与自己的内心进行联系,而且从童年时代开始,就远离“自我”。这既给他带来背叛自我的自我憎恨,也使他将这种憎恨投向了外界。
而同时,他必须努力把社会自我化为他的自我,只有这样的一个假自我系统才能挽救他的心理生活。但正因为他对社会自我的体验不是他真正的自我体验,占有无法转化为存在,他只能被心理竞争的游戏吞没--他深刻地认同这一点:在心理竞争中,不是存在,而是占有成为取胜的必备杀招。
这样,“占有”的心理指向不仅决定人感知和理解世界的模式,比如一个消费社会中的消费者,很显然就无法理解在喜马拉雅山修行的人的生存方式,也如弗洛姆所说的,决定了个体性格和社会性格。由于占有的匮乏特质,在心理竞争中,它既有尽量掠取、控制具有社会的价值属性的物品的指向,同时也有威慑、控制、主宰别人的指向:很显然,一个能成功地支配、侮辱、暗算别人的人,不会比一个因拥有一辆小车而受人艳羡的人更不爽,更不能让他体验到自己的心理优势。
不得不这样说,心理竞争的氛围是施虐狂的温床。但由于施虐的性格特征与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和心理对应,只要它不以赤裸裸的暴力和变态的形式出现,在社会中它恰恰是“正常”的标签--如阿尔诺·格鲁恩所讽刺的:“那些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忍受失去人的价值的人(注:可以理解为不愿意失去自我,固执于一种‘存在’的生存方式的人)被看作是‘发疯’,而那些同人的本源分开的人(注:可以理解为没有‘自我’,陷入‘占有’生存方式的人)却被视为‘正常’。”
“施虐狂”(sadism)这个概念如今已泛化,既可指以虐待异性或同性为乐的性变态,也可指与性无无关的以虐待他人为乐的变态者;既可以指一种性格特征,也可以指拥有这种性格特征的人;既可以指个体的心理-行动指向,也可以指一个社会的制度的秩序特征以及社会心理内容。
人们都很熟悉弗洛伊德对性施虐狂的分析,不过这个概念首先是从法国一位叫沙德(Sad)的侯爵那儿来的。据说,这位仁兄曾绘声绘色地描写过自己通过600种不同手段造成别人痛苦以满足自己性欲的经历。这种玩法当然是典型中的典型,于是人们就称这种“沙德主义”(sadism)为“施虐狂”。
从逻辑上看,“施虐狂”这个概念是很容易突破其原初含义的。在弗洛伊德眼中,一位用鞭子抽打、用烟头烫性伴侣,从她的哀号中获取性快感的人的心理,与弗洛姆眼中一位上司利用权力嘲弄侮辱下级,从他的被羞辱中获取快感的心理,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他们都表现出一种贬损、控制他人,并给其以痛苦感受的欲望,而他们的快乐就来源于别人的痛苦。就此而言,弗洛姆从性领域里逸出,将施虐-受虐提炼成一种植根于人类存在方式的性格特征并没有什么奇怪。我们倒不如说,无论是在性的领域,还是在统治或管理机构领域,以及在其他的社会领域,发生的这些现象不过是施虐的不同表现方式。当然,施虐与受虐具有共生结构,一个施虐狂同时也是一个受虐狂,反之也如此。
同心理竞争一样,人类的施虐-受虐倾向同样植根于本体论层面的存在结构,这一点弗洛姆有精彩论述。一个无法体验到自己的存在,无法用“自我”与世界进行联系,以消除不安感和存在焦虑的人,如果他既不能退回到意识混沌一片的状态,也不能像出家人那样看穿“自我”(其实是“社会自我”)的幻象,那么,他所能选择的就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是把外界纳入他的“自我”之内,使外界变成其可以支配的一部分,或者将自己纳入外界,使自己变成外界的一部分,借此他就消除了自己在世界中的陌生感和孤独感,似乎也消除了不安全感和存在的焦虑。前一种是施虐狂的倾向,后一种则是受虐狂的倾向。
而在对心理竞争的考察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心理竞争的逻辑是尽可能在对物和人的占有、控制中获取一种社会所认为的价值、力量的证明,从而保持自己的心理优势,那么,它天生就有一种施虐和受虐的冲动。
无论是施虐-受虐,还是心理竞争,对它们的不同考察都可以发现这一共同点,即它们都表征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实质恰恰是价值比较。
很明显,在心理竞争中,既然物只是人用以证明自己的价值的手段,那么只要能让这个人陷入被羞辱、被支配的境地,那么他拥有再多的价值物也毫无意义,在羞辱者的心理感受中,似乎已证明不了这个人的价值。
因此,在心理竞争中,很多没有能力用物来和他人比较的人,非常容易变成一个施虐狂,在某种情况下常常会以对他人的贬损和攻击来否认别人的物品的价值属性及所折射出来的别人的心理优势,以维护自己的心理生存。而那些拥有稀缺资源或仅仅是拥有一般的价值物的人,因其物品不纳入比较结构就毫无意义,他们需要在炫耀他们的东西的同时攻击和贬损他人,如此才能获得牢固的对自己的物品和自己的价值的确定性论证。
在一个等级社会里,握有一定的权力或仅仅是某种支配力的人,为确保自己的权力或支配力(且不说背后的利益),以及只能透过权力或支配力而体现的自己的存在,就要让它们能够尽情地发挥,其越具施虐特征,越能证明它们以及拥有权力或支配力的人的存在。而在一个社会中,由于价值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具有社会价值属性的物品在特定时期的不能普及,在同一个比较层面,能够在心理竞争这个游戏中胜出的只是少数人。
大多数人为了心理生存,就具有施虐和(或)受虐倾向。一方面,他们不能和一些人比,却可以和更弱的人比;只能被一些他们不敢惹的人施虐,但他们可以向比他们更弱小的人施虐来寻求补偿。而另一方面,同样是为了心理生存,对于向他们施虐、具有某种价值的人,他们努力合法化这种施虐,努力将自己纳入施虐者的存在中,力图通过自己的受虐而消除被侮辱和损害之感,并分沾施虐者的价值属性。心理竞争不是一个好玩的游戏,而是充满了破坏性。它既释放出人类的某些能力,也展现出人类足够阴暗的心理。
4.富人和穷人的“共同语言”
人是社会心理的奴隶。在一个社会中,由于无论如何都要维护自己的心理生存,穷人和富人不仅像凡勃伦所讲的那样在“明显消费”上有共同语言,从而都认同于富人的价值观,而且有着共同的性格结构。这就是弗洛姆所说的“社会性格”。
“社会性格”的含义是对弗洛伊德性格理论的扩展。它最初见之于弗洛姆在20世纪30年代初一篇叫《心理分析性格学在社会学中的运用》的论文,后来,他又对此进行了新的阐述。按弗洛姆的意思,社会性格这个概念意指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具有的性格结构的核心,它的功能是在一个确定的社会中塑造和引导人们的能量,使这个社会能够继续正常运转。
在弗洛姆的分析中,社会性格与“社会经济结构”有极大的关系。但他马上指出,这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结构影响到人的思维模式、性格结构,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参与了这种影响。反过来,一个社会的社会性格又对社会经济结构和价值观念等产生作用。情况往往是这样:某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总是需要某种社会性格与其对应,而后主流价值观念对被呼唤出来的社会性格加以合法性论证;已形成的社会性格又参与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塑造和对主流价值观念的维护。当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改变时,滞后的社会性格将对它产生破坏作用。即使与社会经济结构配套的主流价值观念已经改变,社会性格也会“编码”它。
就此而言,在苏联和中国所发生的事情并不会让弗洛姆感到吃惊:“许多政治家认为,首先必须彻底改变社会经济结构,第二步几乎自然而然会发生人的心理的转变。换言之,一个新的社会只要一经实现,似乎就会自动产生出新人。他们忽视了,和旧贵族具有同样行为动机的新生贵族阶层也一心想在革命所创造的新的社会政治机构中恢复旧社会的种种条件,而革命的胜利恰恰意味着这些人的失败。”
我们观察到,苏联和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旧社会相比已面目全非,主流价值观念(由意识形态所编码的公开的那种主流价值观念)也是全新的另一套,但即使是在最“革命”的那个年代,我们还是会发现,官僚干部等上层贵族对工人农民(他们给予无限赞美的人,并认为其统治的合法性是出之于这些人)这些下层人还是掩饰不住骨子里的蔑视。最常见的现象是,当一个官僚干部的女儿破天荒地爱上了某个工人或农民时,他们总是尽力阻挠,并泄露天机地说上这么一句:“你是干部的女儿,怎么能去嫁给一个工人(农民)?”上层贵族骨子里的价值观,与旧贵族毫无二致。整个社会的社会性格也与旧社会如出一辙。而如果我们破除社会经济结构和由意识形态所编码的主流价值观念的迷雾,就会发现一部分人利用权力及各种稀缺资源支配大多数人的统治结构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且不说它与旧的统治在某些方面的比较),整个社会还是推崇一种等级秩序,以及与这种等级秩序对应的价值上的排序--一个工人、农民不管在意识形态中其价值被吹捧到何等的高度,但在实际的社会中,其价值排序是很偏低的。这样的“革命”实际上是失败的,它最明显的功能不过是换了一批统治者而已。如果我们从心理竞争的角度考察,对这一点就看得更为清楚。“革命”
无疑提出了一种似乎可以让人很激动的未来的社会图景--这个图景似乎还可以终结心理竞争(“按需分配”)。但是,第一,“革命”只是找到了理论上的逻辑基点,但没有一场“革命”发生在与“旧社会”断裂的心理-性格结构中。所谓“最新最美的图画”再如何描绘,它也不可能消除人的社会差别和资源的稀缺性--它毕竟要有一个以权力支配为特征的组织机构,而这恰恰是描绘未来社会图景的前提。
因此,即使我们假定,革命在一开始是由一群在心理上超凡入圣的人所发起的,但只要它一运行,即自动生成了一种价值排序的逻辑,此后随着参与的人越来越多,它的机构化运作越具有管理、统治机构的特性,其价值排序的逻辑渗透的领域也就越多:如果“革命”可以为它的领导者,或仅仅是参与“革命”的人带来一些在社会价值排序上较高的地位、特权,它有什么理由不沦为旧的统治机构的另一种变相存在形式呢?
第二,无论参与还是不参与“革命”的人,也无论是在“旧社会”还是在“新社会”,人不仅要对抗人类几千年来形成的关于价值排序的观念体系,而且还要对抗由人的社会差别所激化的存在结构,这个存在结构决定了人必须谋求他心理上的优势--这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