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行政体制
1.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中央设国民教育部,教育部长由政府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通过分工精细的下属部门和地方学区长及各级督学员,对全国各级公立学校的教学与行政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对同政府签订合同的私立学校实施监督。
教育部内设总督察署,负责各级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评审与调研,即把握总的教育方针,并就固定的题目开展调研,帮助部长掌握基层学4校的情况。另设教学大纲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的工作。对教师的督察工作则完全交给地方学区的督学。
2.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法国国民教育部通过下设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实现其领导。全国共分28个学区(其中包括一个海外领地学区),它们的地理范围大部分与经济区相同。每个学区包括几个省,由一名学区长领导。学区长属于国家高级官员,学区长代表国民教育部长,负责落实中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
此外,每个学区内的各省,均设有省级督学员。
二、法国幼儿教育
法国幼儿教育的职能与其他国家不同,他们的幼儿教育机构承担教育、诊断、治疗三个职能,把社会、卫生、心理三者综合起来。
法国认为幼儿园是卫生、教育、心理三者结合的一个整体,所以,保教结合得很好。如他们研究2—4岁、4—5岁、5—6岁幼儿的一系列情绪问题,并给予心理治疗。他们制定的构成幼儿问题行为的指标十分客观,然后对幼儿进行观察并治疗。他们认为:1.幼儿教育的功能不仅是要重视幼儿的身心、习惯的养成,更应重视人格的健康发展,还要适应个别幼儿,各种潜能的充分发展。要培养幼儿关心别人、与人合作、具备适应环境的能力,懂得民主、科学、友爱、守法,增进人类的幸福。
2.提供全民免费教育,用民主的方式让幼儿自由入园。1881年开始,幼儿教育与小学一样享受免费入学,是享受免费待遇,但不是免费教育。初等教育涵盖了幼儿教育,包括三个阶段:(1)二岁到四岁半,(2)四岁半到八岁半,(3)八岁半到十一岁。
3.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一起培养,可以互换,同受专业训练,理论与实际并重,在幼小衔接上解决了别国未能解决的问题。
4.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在高山偏远地区,实行送教上门,服务到家。即使只有三个孩子,也有流动车来进行教育。幼儿园招收各民族的、伤残的儿童,因为他们认为幼儿教育应有补偿功能。
三、基础教育
1.小学教育
法国的义务教育始于19世纪80年代。1881年和1882年相继颁布两个教育法,规定:公立学校实行免费教育;国家实行世俗、义务教育,凡6—13岁的男女儿童必须到学校或在家庭接受初等教育,违者罪其父兄,1959年1月,法国政府宣布义务教育延长至16岁;小学5年,招收6—11岁学生入学,分基础学习(2年)和深入学习(3年)两个阶段;小学每个班的学生为20—29人,每周上课26学时,星期三和星期五下午放假。学生能否从第一阶段升到第二阶段,由有关老师建议,该阶段的教师委员会决定;从1989年起,国家已组织对升入第二阶段的全体小学生进行读、写、算的全国统一考核评估。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尤其是家长的要求,教师委员会可决定某个学生在某一阶段的学习时间延长或缩短一年。
2.初中教育
法国的初中教育仍然是强制性义务教育,儿童完成了小学学习,就必须全部进入初级中学学习。初中一般学制4年,招收11岁到15岁的孩子。
法国初级中学将教育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两年。第一阶段是观察阶段,所有的学生统一教学,每周课时二十四小时,有法语、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经济学、公民义务教育、物理学、生物和地质技术和科学、工艺、艺术教育、生理和体育教育。在上述课程之外,还有一些根据学生需要所增设的选择性课程(每周3小时)。
第二阶段是指导阶段,学生们要接受每周25小时的公共课教育,其科目与第一阶段的科目相同;另外还有一系列可选择的必修课教育、让孩子们依据兴趣进行第二次选择,主要有第二外语、第一外语强化课、一种地方性语言、一种古代语言(拉丁语或希腊语)。
法国注意加强了个别化教育,对在法语、数学和外语学习上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补课,以缩小学生们之间的两极分化。他们还取消原来的教学班,实行教师监护制,按年级建立一种新的教学体,它将不同水平的学生混合编在一起,称为异质编组。其内部的基础教学单位是教学组。
孩子们的中学课程均按学习组形式进行,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与了解后,根据每个孩子的学习水平组织法语、数学、现代外语三门课的学科同质教学组。学科同质教学组只是临时性的教学单位,并非固定不变,它总是根据学生对该门课学习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力图分合结合,使所有学生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
随着高科技发展,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法国人开始加强学校教育的信息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初中已分期分批地以必修的综合技术课取代原来开设的手工技术课,并引进了包括信息科学技术在内的现代基础科学技术教育。并且要求每个学生在初中结束时,必须接受200个小时的计算机操作训练,并掌握基础的计算机语言。
权威课、个别化教学、小组讨论和学习组工作等教学法交替进行是法国中等教育的创新。
权威课就是各学科选择优秀的权威老师上示范课,也就是集合所有的同年级学生,由学科带头人在大教室授大课,该学科的其他老师则分班辅导。
个别化教学则属于自学的方式,就是个人用卡片学习。孩子们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收集资料或者依照老师提供的材料,按需要选择性记录或摘抄,并在做卡片过程中自动纠正或相互纠正一些个人常识性错误。孩子们在个别化教学中动手、动脑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又充分发挥了主动性,并且可以在平时阅读报刊杂志中获取知识,从而丰富课堂上所传授的知识。
小组讨论即由老师提出问题,通过小组讨论获取知识的一种模式,小组讨论比较随意,依据课型而定,有“集中的方法”,也有“分散的方法”。集中的方法一般由教师设计问题,然后引导学生发挥集体智慧去发现和探讨问题,学生们在讨论中能够充分地自由发表意见,展开争论,并从不同论点中找出正确答案;分散的方法就是由学生们自己提出问题,在学生们之间讨论,教师也可以参加进来。讨论时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观点提出充足的论据,以此令其他人心服口服。
学习组的教学方式指每个学习组都分配了明确的任务,每个小组成员也要承担一定的工作。比如学习一篇文章几个孩子们可以有较详细的分工,有的借助字典查找难掌握的词汇,有的准备做“情景朗读”,其他人负责提问题。这样安排以后。集体阅读5至10分钟后,各自开始自己承担的工作,随后由分担任务的孩子解词、朗读、提问,直到每个人都掌握课文为止。教师只作旁观者,来往于各行列之间,必要时给予指点。其他学习组可学同一内容,也可学别的,然后再交错进行。
平时的教学注意好的教学方法,毕业会考则是衡量学生们学习效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当然取得“初中阶段结业证书”,拿到文凭的学生不会是100%。其中仍会有些孩子无法拿到证书结业。法国人并未忽视这些无法继续升学的孩子,为了能让这些过早走入社会的孩子,有一技之长或者容易找着工作,法国中学还设置四种类型的学校,并分有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