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学谈判必读的95个中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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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留出让步的余地

前西德某公司销售经理曾率团来华推销焊接设备,其圆滑熟练的谈判技巧很值得借鉴。谈判时,德方的一套焊接设备先报价40万美元,并声明这是考虑到初次交易为赢得信誉而出的优惠价。经我方代表反复的讨价还价,德方将报价逐步降到27万美元,德方经理做了个夸张的仰头喝药的动作,开玩笑地说:"27万卖给贵方,我是蚀老本了,回去怕要服毒自杀了。"结果终以27万美元成交。其实,据我方所知,该公司的这种设备以往也以二十几万美元的价格多次出售过,他们报价40万不过是给自己留出让步的余地罢了。

不过,即使留有充裕的余地,让步的幅度和次数也不能过于频繁,那样的话会过早地让对方知道了自己的底线。有一次某外商向我方购买香油,出价41美元一公斤,我方开口便要价48美元。他一听急了,连连摆手说:"不,不,你怎么能指望我出45美元以上来买呢?"这外商无意中露了底。我方即抓住时机,逼问说:"那么我们就以45美元成交吧。"外商一时语塞,最后只好以45美元一公斤的价格成交。外商失去了讨价还价的机会,还给对方留下了经商能力不佳的印象。可见,让步也得讲求策略。

在谈判过程中,不要过快地让步,至少在感到对方有可能作出让步之前不要作让步。作出让步的时机必须选择得当,并且要做得体面、大方。绝不能使对方得到自己急于达成协议的印象。重大让步应在谈判接近尾声的时候再作出,并且与达成最后的协议挂钩。过多过快的让步对方既不会感激你更不会欣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