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一个边远小镇上,由于法官和法律人员有限,因此组成了一个由12名农民组成的陪审团。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只有当这12名陪审团成员都同意时,某项判决才能成立,才具有法律效力。有一次,陪审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其中11名陪审团成员都已经达成一致的看法,认定被告有罪,但是另外一名陪审团成员却不这样认为,认为应该宣告被告无罪。审判由于陪审团内意见不一致而陷入了僵局。其中的11名代表用尽浑身解数企图说服另外一名代表,但是这个代表是个年纪很大、头脑很顽固的人,就是不肯改变自己的看法。从早上就开始的审判到下午还不能结束,11个农夫都有些心神疲倦,但是那另外一个农夫还是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
就在11名代表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天空布满了阴云,有经验的农夫们都知道一场大雨即将来临。此时正值秋收过后,各家各户都将收获下来的粮食晒在场院里。眼看着一场大雨即将来临,那11名代表都在为自家晒在外面的粮食着急,一年的收成都在这儿了,如果被雨淋了还吃什么?明年的粮种又没有着落了。他们都希望赶快结束这次判决,尽快回家去收粮食。于是都对另外一个农夫说:"老兄,你就别再坚持了,眼看就要下大雨了,我们各家各户都有粮食在外面晒着,我们还是赶快结束判决回家收粮食吧。那些粮食可是我们的命根子啊。"可是那个农夫却丝毫不为之所动,坚持说:"不成,我们是陪审团的成员,我们要坚持公正,这是国家赋予我们的责任,岂能轻易作出决定?选在我们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之前,谁也不能擅自作出判决!"这令那11个农夫更加着急,他们急得团团转如热锅上的蚂蚁,哪还有心思讨论判决的事情。为了尽快结束这令人难受的讨论,11个农夫都开始动摇了,考虑改变自己的立场。这时一声惊雷震破了11个农夫的心,他们再也忍受不住了,纷纷表示愿意改变自己的态度,转而投票赞成那一位农夫的意见,宣告被告无罪。
我们并不是想说这个乡镇的陪审制度有多么的不合理,也不想说明陪审团成员有多么的不负责任,而是要说最后期限在谈判中的作用。本来,在12名成员中,有11名成员主张被告有罪,而只有1人认为被告无罪,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按理说,11个人的力量要比1个人的力量大。可是由于那1个人坚持己见,更由于大雨的即将来临,使那11个人在不经意中为自己定下了一个最后期限--下雨之前,最终被迫改变了看法,转而投向另一方。
在这个故事中,并不是那1个农夫主动运用了最后期限法,而是那11个农夫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最后的期限,并掉进了自己设的陷阱里。在众多谈判中,有意识地使用最后期限法以加快谈判的进程,并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高明的谈判者往往利用最后期限的谈判技巧,巧妙地设定一个最后期限,使谈判过程中纠缠不清、难以达成的协议在期限的压力下,得以尽快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