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回家过年(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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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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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计划,我是要初六回京的,初七休整准备一天,初八正好上班。最初工作的那几年总盼着放长假,就和上学时期盼寒暑假的心情差不多。然而真的放假了又不知如何安排,到后来竟然总想着工作的事情了。母亲说我是工作狂,其实我知道自己不是,只是在习惯某些规律的生活以后突然面对大把的空闲有些手足无措,好比长期圈养的笼中鸟已然忘却自由为何物,全身心地投入到了饮食无忧的小天地之中。初四晚上,父亲说明天要去大姑家拜年,我想不如就早回京一天吧,省得在大姑家见到丽姐。我说了自己的想法,母亲不同意,她的意思是不想见可以在家待着,没必要那么早就回京。父亲倒是赞成,他说,回去吧,多待一天有啥,还不如提早收收心,去准备一下工作。我对母亲说,就是,而且初六走的话,车上人多,肯定挤得慌,不如早些走。母亲见我去意坚决,叹了口气,又哼了一声才说,就把这个家当旅馆,想走就走,早知如此,就不让你长大了,小时候多听话,天天在身边,现在倒好,翅膀硬了,想飞就飞了。我只当母亲在唠叨,没做任何回应,几乎每次离家回京,母亲都会如此重复一番,听得我耳朵都快长了茧子。

初五早上,天阴得像是要下雪。父亲叫了上次接我回家的那辆天津大发,告诉司机先将我放到县城汽车站再驱车前往城郊的大姑家。父亲、母亲和我坐上了车,妹妹借口看家不去,实际上是想一心一意地欣赏恶俗的青春剧。之所以要坐汽车回京,是因为这时候没有一列火车是不超员的,县城不过是个过路的小站,一到节假日便不再卖票。

窗外的天愈加黑起来,到水泥厂时,居然袅袅婷婷地飘起了指甲盖大小的雪片,并且渐渐密集起来。早春的北风仿佛明白自己时日已经不多,攒足了劲头从车厢的缝隙顽强而又巧妙地往里钻着。我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和西服外套,还真有些冷,不由得抱紧了胳膊。母亲发现了我的异样,关切而又带着一丝得意道,冷了吧,叫你多穿点儿,就是不听话,好像我们骗你似的,你看看,手背都青了。她抓过我冰凉的双手包裹在她粗糙的手掌中,她的手暖暖的,非常舒服,因为她穿得实在不少,毛衣、棉袄外面还套着一件陈旧的呢子大衣。父亲看看我的脸说,一会儿下车把我身上这件风衣穿上吧,去北京得仨小时呢,车上肯定冷,不看冻感冒了。我看了看父亲身上那件辨不出颜色的风衣,应该是长武表兄穿剩下给了父亲的那件,旧不啦叽的,袖口处早已磨损,犹如梳齿,又像没织完的布匹,依稀可以看到内里烟灰色的衬布。

我没说话,将目光转向了窗户外面,心里早有了主意——哪怕是冻感冒了也不会穿这件破风衣。窗外的水泥厂仿佛将要施工的样子,有十来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推着独轮车装卸材料。远处的麦田泛着淡淡的青黄色,用不了两个月,它们将变成墨绿的一片麦浪;而近处的这块土地将盖起厂房,竖起烟囱,附近的沟渠也会装满绿得让人发瘆的死水。麦田越来越少,人们手中的人民币却会相应增加,而心中的麦田也正在一点点地流失,终将荒芜得没有一丝绿色。

四十多分钟过后,汽车到了车站。下车后,父亲不等我站稳,就把那件风衣披在了我肩上,而且拿过我手里的包,叫我穿好。我心里想的是把它赶紧撤下来,告诉父亲汽车里有空调(其实很少会有空调车),让他穿着好了,我才不要穿着它丢人呢!可这件风衣被父亲穿了半天,携带了父亲的体温,穿在身上明显能感觉到暖和了不少,我竟然舍不得将它脱下来了。保证身体的温暖总比丢人重要,再说车上都是不认识的人,有啥可怕的,于是我穿好了它。父母要等我买上票再走,我便赶紧打了票,为了不让他们耽误时间,我提前进了停车场,他们无法进来陪我等车,只好先走了,这正是我要的结果。望着他们稍显臃肿的背影笨拙地走出我的视野,一瞬间我忽觉怅然若失,一股不清不楚的愧疚之情默默地从心底升起,弄得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说是停车场,其实叫露天候车室更为贴切。发车时间不是很确定,来得早就早走,来得晚就晚走,赶上哪辆算哪辆。我拎着背包,寻找开往北京的中巴。转了一圈,却没发现,除了几辆到达周边的县城外,还有三五辆开往天津和唐山的,不过车门还关着,可能距离发车还有很长时间吧!我唯一能做的是等,于是找了一处视线相对开阔的地方,站在那儿跺着脚取暖。雪一直在下,倒是风小了许多,房顶上薄薄地铺了一层,地面上布满了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脚印,当然还有七拐八绕的车辙。这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猛回头。妈呀——又吓了我一大跳,丽姐和姐夫正似笑非笑地站在我面前。

我还怕认错人呢,看着像你,还真是!丽姐盯着我的眼睛,笑道,手上拎着一只硬纸袋。

呵呵,我等车呢!我傻笑两声,心想真是冤家路窄,怎么会在最后关头遇见她呀!

回北京吗,今儿你妈跟你爸不是去我妈那儿吗,你咋不去?姐夫问道,他心不在焉地看着别处,好像也在等车。

是,公司有点儿事情,需要早回去。我又撒谎了,实在是不得已,我总不能说为了躲他们吧!

现在怎么样,看你瘦了不少,过得不称心吧?丽姐用置身事外的口吻说着关切的话。

嗯,不如以前那个工作,没前途,工资也不高。我实话实说。

难怪连件大衣都舍不得买,我看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个风衣不是长武的吗?丽姐揪着破损的袖口,仔细翻着,像是要查看核实一番,弄得我很是窘迫。

我说是的,没做其他多余的辩解,赶紧转移话题,问她,你们也去北京吗?

不,我们去北京干啥,又没亲戚在那儿,也没本事在那儿赚钱。丽姐的回答让我更加抹不开脸,竟然无言以对。好在姐夫圆场道,我们去唐山看我大舅,去年不是盘了个饭店吗,那老头借给我们两万多块钱,我们得去谢谢他。

真是不好意思,我手里实在拿不出钱来,没能帮上你们什么忙!我假装愧疚地马后炮。

咳,过去的事儿还提它干啥,何况你是真有难处。丽姐的手又放在了我的衣领处,我忽然想起脖子上挂着的那条白金项链,莫非丽姐又想揪出来观看。

这是去年那条吗,我看着咋不像呢,换了吧?她的手放下来,用无比肯定和自信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那条变了模样的项链。

我不置可否,实在不知该如何作答,实际上这条项链并没换,可能因为自从买来就没到专卖店洗过才导致了退色,看起来不如去年那般闪亮晶莹。

真换了呀,是仿制品吧,咱们县城多着呢,超不过二十块钱。丽姐见我迟疑,兀自得意起来,仿佛跟谁打架占了上风一般,喜上眉梢。

噢,我花了十五块钱在北京买的。我再次撒谎,以期赶紧结束这个话题,表姐的话题和她的眼神一样尖锐,几乎令我无地自容。

原来那个呢,换钱投资了对吧?表姐故作聪明地自问自答,闪烁的目光在阴霾的天空下显得有些刺眼。

我低下头看着脚面,仿佛犯了错误,嗫嚅着回答不上来,不知道是否需要继续撒谎,也不知道这谎话要撒到何时为止。丽姐突然安静下来,不再咄咄逼人。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原来姐夫在拽她的衣角,好像示意她不要再说。尴尬的沉默之后,我抬起头,正好与丽姐四目相对。她的眼风似是而非,犹豫不决,还透着一点儿轻视和复仇后的快意。我迟钝的脑袋终于开了窍,顿觉脸上异常灼热,仿佛刚刚被她掴了几个巴掌。我的谎言已经不用谁去戳穿了,一切都在她的眼中,我被她牵着鼻子不知不觉走进了她的圈套,连中了埋伏都不自知。看来我还是太嫩了,我想起了母亲对丽姐的那句评价,看来名副其实,我注定斗不过她,她的招数令我防不胜防。

他们的车来了,姐夫跟我道别,我们先走了,有空上我家串门去吧。丽姐也恢复了看不出任何内容的一脸淳朴,她没有说话,只是冲我笑着挥手。我应付差事般答应着,看他们上了一辆枣红色的中巴,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撂进肚子里。我拍拍胸口,松了一口气,仿佛刚刚看完一部惊悚电影。这真是一次万分难得的邂逅,我想它将成为我一生中难以磨灭的记忆和耻辱,我将牢记在心,并且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激励着我走向奸猾和玲珑的人生。

如我所料,车内并无空调,汽车在高速路上飞驰,膝盖往下的整条小腿被风吹得生疼,犹如绣花针扎进了骨缝里。我不得不将那件风衣的下摆裹紧了两条腿,可还是感觉不到有多么暖和,寒冷迫使昏昏欲睡的我清醒起来。看向窗外,荒凉的田野、萧索的寒林和低矮的农舍交替闪过,一年又一年的光景就是这样闪过的吧,一个又一个的幻想也是这样消失了吧,在若干个幻想相继破灭以后,故乡终于成为了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成长如蜕,疼痛如初。破茧成蝶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和外界条件,其代价便是遗忘过去,飞舞的那一刻已经注定某些特定时间内的事物和感情永远地逝去了。通俗意义上的成熟便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人们抛弃了原始的纯真和快乐,全身心相许于种种芜杂的诱惑,从而彻底丢失了自我。我感觉从未有过的巨大孤独由内向外撑开了自己,有一种熟悉的声音在心底召唤着我,轻盈得仿佛一片羽毛。我乘风而去了。

2006年9月1日晚

霄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