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猫的尾巴(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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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苏新荷并不十分喜爱读书,尽管教授他们的都是当代名儒。她上课的时候经常只带一枝笔,匆忙了连笔都不带;自然也没有笔记本,需要写几个字的时候,就在老师发的复印材料背面记几笔。纸巾上,书签上,随意乱写胡画,路家松看不下去,就施舍她一两张好纸。她常不专心听讲,听一会就要睡着;精神的时候又爱左顾右盼,他不搭理她,她就把要说的写在他的本子上。他的笔记里总是夹杂着许多无关的废话。

可是她又很爱上课,迟到了会来,睡过头了也会来,班里的女生都不如男生精进,可她又是不勤勉的女生中最爱出勤的。即便是病的鼻塞声重,两腮通红,还是会病歪歪地出现。

就像是这天。

苏新荷来晚了几分钟,老师已经开始讲课了。她低着头走进教室,趿拉着白布鞋,书包的带子只挎着一个;眼圈底下是青紫的,擦了点薄粉也没遮住。身着一袭薄软的象牙白长裙,像是吹一吹就会散的云。她溜着墙根蹑手蹑脚地走,照旧在路家松旁边坐下。

“年轻人,病得不轻啊。”他写在笔记本的背面,往前推推让她看。

她耸耸肩,连打了一串喷嚏。从包里掏出笔和一瓶饮料。

他伸手一摸,饮料瓶外头还挂着一层冰。“身体是自己的,书记同志,”他微叹了口气,又写,“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辣的、冰的在喉咙不舒服的时候最好不要吃。”

她笑而不言,使劲地点头。过了一会她像是想到了点什么,在纸上歪歪斜斜地写道,“他们说我喜欢你。其实也没有‘他们’,张晨骏造的谣,估计是看我俩关系好。你说他逗不逗,我喜欢你这事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他就是闲的。”

她点点头,深以为然的样子。

“好好吃药,注意保暖,别把小病拖成大病。我预备明天回家参加一个婚礼,等我回来要是你病好了,带你去吃好吃的。”

路家松回家是为了参加柱子的婚礼。他们从小一起在村子里长大,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学。柱子的第一份工作很普通,但有福的是跟对了上司,每跳槽到一个更好的单位总会把他捎带着。他跟着连跳三回,现在是个地区经理,分管两个省的业务,过年的时候见他又换了辆豪车——他不用打听全部朋友的境况,就知道自己准是混得最寒碜的。

他也知道自己令父亲又爱又恨。

老路一直觉得自己相当的通情达理,他从未对儿子有过什么过火的要求。一纸重点大学文凭在武汉不至于没事可做,况且他还是法律专业。他之前工作的报社就不错,再混几年更能打开局面;听说一个预备上市公司的老总看中他在业内消息灵通、资源丰富,一心想拉拢他去专搞交际,年薪三十万,还附加一点原始股以示诚意——对于一个根基不深的年轻人来说,难道不是挺好的去处吗?

他表面看起来像个软柿子,内心却硬得像放久了的馒头。老路常禁不住恨恨地想,放着好好地工作不干,放着山清水秀的地方不享受,非要去考什么研究生。还口口声声谈什么理想,他不知道理想值几个钱,他只知道学哲学挣不了几个钱。小子要像像闺女那样顺从该多好!好在他多少有一点本事,考取的学校还拿得出手,他才觉得稍稍挽回了点面子,不至于完全丧失掉希望。

娶亲这事更是恼人。老路做五金生意有些积蓄,两口子平日里也花不了几个钱;前些日子老家的房子拆迁,政府赔了两套房子和一笔可观的拆迁款。早先他得到拆迁的消息就盘算着,一定要把儿子的婚事安排得漂漂亮亮,不枉费他做了一辈子苦生意——他要挺着胸宣布儿子的婚事——他可以中规中矩,但决不情愿低人一头。他谋划着,拆迁补偿的房子大的留给儿子,小一点的留给闺女,再给儿子添置辆车,他也算是尽到了应尽的义务。若是未来的新媳妇嫌弃拆迁房不合时兴不够体面,也不难办,那就再新置办一套湖景房,既遂了姑娘的心愿,也衬托了儿子的身份。

老路觉得路家松大学时候交的那个女孩子就很不错,不知道儿子哪根筋搭错就是不愿结婚;当然,再找一个也不是不可以——冲他那堂堂的仪表,得体的待人接物,怎么着也能娶一个漂漂亮亮的本地媳妇。老路觉得自己的草案合情合理,满心期待着儿子按照他的规划行事,可他偏不规规矩矩,另辟蹊径交上一个北京丫头,更是打定主意要北上发展。去年端阳节的时候姑娘登门拜访,他打心眼里看不惯北方姑娘的样貌,戴副眼镜,扎个马尾,皮肤不甚白皙,衣着也不够时尚。儿子介绍说:“廖云娜,学新闻的,985学校的优等生……”985?他皮笑肉不笑地拍拍那闺女的肩,在肚子里翻了个白眼:他才不关心什么985,211,他只知道这姑娘硬生生地把儿子从他身边勾走,还要带到山水迢迢的京都去!

北京房价那么贵,把他碾碎了才够付个首付;更何况他连首付都不想付。可他不出钱,难道让堂堂的大小伙子跟女方家人合住在一处,看着别人家的神气过一辈子吗?老路每每想到这里,只觉得胸口发紧,不愿再想下去。

他正这么哀叹着,大门的钥匙孔转动了一圈半,儿子背着包回来了。

“爸,还没睡呢?”老路抬眼看看墙上的钟,将近十一点了。

“一会就睡,”他说,“吃饭了没?你妈睡了,饿了自己把饭热热。”他的口气从来就很生硬,加之心头上烧着一把闷火,口气更是低沉。

“太晚了吃东西长肉,最近又贴了六斤膘。”路家松说话总是愿意带点幽默,可惜老路是个绝缘体。老路当然知道怎样开心——儿子顺着他的意他便会开心。

“那谁呢?”老路的脾气出了名的又硬又倔,“那谁”就是指是廖云娜了。

“在家吧,这会估计要睡了。”

“小子……”老路本打算起身回屋,但是他突然又想说点什么。他咳了一下,往前欠欠身说,“其实我们武汉挺好的,我看比北京好。北京有什么意思呢,你看那新闻上播的,九点钟要上的班六七点就得出门,晚上还得披星戴月地回去,光在路上就费一脑门子劲。你说你要继续学业,博士毕业掐指头算算你都多大了?你老是嫌你爹你娘过得没劲,可是人这一辈子,不也就是生儿养女,有吃有喝么。我都预备好了,房子,车子,礼金,一切都不用你操心,你只要乐意回家。你让那谁也回来……”说到这,老路的心不由得软了一下,“她要是不愿意,爸帮你踅摸,或者你自己找对象,怎么都行!”

老路嫌廖云娜不美,这算不了什么;他只是恨她以爱情的名义将儿子带到北方,这不得不令他激烈反对。在观念上,老路是极传统的。

“那个,爸,”他顿了顿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北京是不如家里舒服,可是我还得在那上好几年学的不是?以后当不当的成学者我也不知道,但我起码得努力一把。上班的时候我还攒了点钱,经济方面你也不必担心。我跟廖云娜现在挺稳定,她在大学图书馆里谋了个职,有空闲,有假期,我也没有本事让她辞了工作跟着我瞎闹。”

老路没有言语,转身回屋了。他倒在床上,失落与暴躁几乎要将他吞噬。他这辈子从没抱怨过吃穿用度,唯独觉得缺少点福气。怎么隔壁老王就能抱上大胖孙子,楼上老李就整日里那么喜气洋洋呢?这都是定好的,命中注定他要栽在这行事古怪离奇,讲起道理来又振振有词的儿子身上。

路家松收拾了一下,也回房了。睡觉之前,他决定作会工夫。

他盘坐在床上,双目微闭,不知怎么的,眼前老是有个苏新荷的影。他一张眼,她的影立刻就散了。

第二天吃过了喜酒,他决定去三叔家一趟。

三叔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之前的关系并不密切。大约有三年之前,他偶然去家里看他一回,见他拄着拐杖,走路一歪一歪的,不太利索。他问三叔怎么了,他说是因为车祸。三叔比路家松大六岁,没家没室,无儿无女,靠帮别人驯养大型犬维持生计。平日里醉心于学佛修道。所有的亲戚都瞧不上他,暗地里笑话他,都以为他有些疯魔。唯独路家松不肯觉得他疯,反而对他说的做的有些好奇。

交谈了几次,三叔变成了他的老师。三叔有时候打电话让他过去共修,他得空也会过去待一两晚上。

那时的他还是报社里的本分人。每日翘着两郎腿嗑瓜子,吐着茶叶末发牢骚,什么李家大姐的孩子上小学,什么王家小姐又被男友劈腿,谁谁谁突然攀上高枝,某某某依旧怀才不遇。公款会饮请客,官银谈情说爱,没有人会开罪于他们。将微薄的俸禄存进银行,起早贪黑地透支年轻的身体,日复一日,所有人都乐此不疲。爬格子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好话坏话,正话反话,都由着性子说道。他们成功地把每天过成一种腔调,热闹而无望,豪横又虚假,拼命又茫然,充实又疲乏,处处顺心却又没有任何意义。健康,青春,理想,志气,良知,都在这里过早地衰老了。

路家松隐隐的觉得自己不能够再为这样的生活奔走,但也只是隐隐的。他照样打牌、喝酒、大鱼大肉,但总有些心不在焉。他比刚入职的时候胖了许多,浓密的黑发中总夹杂着一些新生的华发,办公室新报道的大学生见了都忙称呼他“叔叔”,那年他只有二十六岁。

三叔看出他将身体糟蹋得不成样子,教他每日里静坐修持,分阶段帮助他调理身体。三年下来,他自觉小有所获,因此他决意不会放弃。他对于修行的痛苦有所准备,但是不被理解的痛苦远甚于修行的痛苦。他从未打定主意要出家,可是廖云娜完全不信;只要他盘腿坐着,她心中永远永远有个疑窦。

怎么办呢?

他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