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进榆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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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突出能源重化工项目的主体地位,围绕培育骨干项目,优化企业经营运行环境

榆林经济开发区是以能源重化工项目建设为主体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榆林市人民政府已经陆续出台了对外开放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关于实施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榆政发[2002]49号)。在具体实施中,开发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制定榆林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目录和政策导向,确保对重大的产业性项目在地价、税费征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各级要运用经济杠杆,择优扶强,培育骨干企业,壮大支柱产业,形成以大化工企业为龙头,轻纺、建材、食品加工和房地产开发、高效农业为支撑的产业框架。

推进收费改革,积极实施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为主要内容的亲商富商工程,制订《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告,搞好诚信服务,规范政府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投诉、协调、服务、监督职能,从根本上制止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成立外商投诉中心,24小时接受设诉,使开发区成为“零收费”地区,为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

同时,建立健全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实施企业“绿色通道”制度,促进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最大程度地让投资者感到满意,做好企业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