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歌,是人民群众的口头创作,且以口头传唱作为发表方式和传播手段。“山歌”一词,在清代以前是所有民间歌曲的泛称,清末渐为“民歌”一词作为各类民间歌曲的总称,山歌遂成为民歌中的一个类别。
山歌是产生于山野劳动生活中,声调高亢、嘹亮、节奏较自由,具有直畅而自由抒发感情特点的民歌,山歌产生在辽阔宽广的大自然环境之中,是人们上山砍柴,田间劳动,山野放牧,或行脚、小憩时,为了抒发内心的感情或向远处的人遥递情意,对答传语而即兴编唱成的,山歌在艺术表现上有三个特征:(1)感情抒发的直畅性;(2)编唱形式的自由性;(3)形式手法的单纯性。
山歌又分为北方山歌,与南方山歌两大类,北方山歌主要分布在西北色彩区,西北山歌大多集中在几个歌种之中。主要有:陕北的“信天游”,甘肃、宁夏、青海的“花儿”,内蒙西部的“爬山调”和山西西北部的“山曲”等,南方山歌比北方普遍,几乎各地都有,大多以地名称之:江浙山歌,用吴语方言,称之为“吴歌”,客家山歌、湘鄂山歌、西南山歌、南方的田秧山歌等,山歌的声调高亢嘹亮,常用上扬的自由延长音来抒发感情,乐段结构较简单,乐句内容的结构变化手法较多,它不仅简单,乐句内部的结构变化手法较多,它不仅与向远方喊话口气语调直接相通,而且擅长表现热烈、爽快、坦率、真诚的情绪与性格。
《中国明代民歌专集》。冯梦龙采集编纂。在编辑体例上,打破了前人单纯按体裁分类的惯例,以内容为主,兼顾体裁并辅以必要的评注。全书共10卷,收吴歌356首,桐城时兴歌24首。其中不少篇章,真切地反映出对爱情热烈、勇敢的追求,具有明显的反封建礼教的意义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表现方法上大量采用比兴手法。语言颇具特色,接近口语,多用双关语。谚语、歇后语也多有应用。作品具有较浓的生活气息。但由于编者受世界观的局限,所选仍有一些庸俗甚至是猥亵色情之作。
冯梦龙在书前的《叙山歌》中,对民歌的特征及其发展历史,它的价值与社会作用等问题都作了扼要的阐述,是一篇较早的民歌短论,是研究冯梦龙民间文艺思想的重要资料。他在评注中提出了民歌整理要遵从民间文艺作品的原貌,对民间文学的搜集编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此书对研究民歌的发展以及明代社会生活均有参考作用。《山歌》失传已久。1934年上海传经堂主人在徽州访得原书,经顾颉刚校点后排印出版。
中国山歌流传分布极广,蕴藏也极为丰富。一种看法认为,凡是流传于高原、山区、丘陵地区,人们在各种个体劳动如行路、砍柴、放牧、割草或民间歌会上为了自慰自娱而唱的节奏自由、旋律悠长的民歌,就是通常所说的山歌。另一种看法认为,从体裁特征而言,草原上牧民传唱的牧歌、赞歌、宴歌,江河湖海上渔民唱的渔歌、船歌,南方一些地方婚仪上唱的“哭嫁歌”,也都应归属于山歌。因为它们同样具有在个体劳动中咏唱,歌腔自由舒展,自娱自慰等基本特征。一般来说,这种广义的山歌概念更有助于我们对山歌体裁艺术特色的理解。
中国山歌的流传分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高原、西北黄土高原、青海高原、新疆高原、西南云贵高原、秦岭大巴山区、大别山区、武夷山区、西藏高原一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传播区及其品种有:内蒙古草原的各种“长调”歌曲,晋、陕、内蒙古西部的“信天游”“山曲”“爬山调”,宁、甘、青地区汉、回等族的“花儿”,新疆各民族的“牧歌”,陕南、川北的“姐儿歌”“茅山歌”“背二哥”,大别山区的“慢赶牛”,江、浙一带的“吴山歌”,赣、闽、粤交汇区的“客家山歌”,云、贵、川交界地带的“晨歌”(又名“神歌”)、大定山歌、弥渡山歌及各少数民族山歌,各藏族聚居区的“藏族山歌”及两广的各少数民族山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