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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迪斯科的历史

20世纪中期,世界政治、经济和科技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文化领域也在进行着一场革命。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扩大了精神上的需求,娱乐新方式的出现震撼着数百年的传统文化,使单调乏味的日常生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夜生活它取代了过去封闭式的家庭娱乐,在某种意义上,它成了现代人的“文艺复兴”。

源自法国的GoGo迪斯科

迪斯科最初起源于法国巴黎的一群怪男女。他们总是半夜三更在酒吧间里相聚。他们中有下层工人、时装师、黑社会成员和同性恋者。他们尽情放送流行歌曲,用以达到宣泄的目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法西斯控制了巴黎的所有夜总会,甚至把所有歌舞表演的餐馆和酒吧也都占为己有。因为惧怕带有美国色彩的爵士乐和犹太旋转舞,他们下令关闭了巴黎的所有旋转舞和爵士乐舞厅,爵士乐只能在地下抵抗组织和非法场所出现。但在巴黎拉丁区的酒吧间里,却依然放着美国音乐,凡来此喝酒玩耍的男女都无所顾忌地高谈阔论时下战况,收听“美国之音”电台的爵士乐。原来,这里受到了的暗中保护,德军不敢染指。

法国解放后,美国爵士乐顿时弥漫巴黎大街小巷。人们在瓦砾堆上不顾一切、没日没夜地狂跳。1947年,巴黎商人保罗·帕西尼为庆祝美国商品重新进入法国,在巴黎创办了“GoGo夜总会”,以展现美国人的生活方式。“GoGo”意即快节奏的舞步和快节奏的享乐,这种娱乐很快风靡了战后的法国。美国兵回国后,又把巴黎“GoGo”传回家乡。

迪斯科在美国生根开花

20世纪50年代初,一个叫奥利弗·科奎林的法国人参加了美军,在朝鲜战场上立功后放弃法国国籍,加入美籍。他复员到纽约后,发现纽约的夜生活远不及美国兵带给巴黎人的那样活跃。美国的夜生活实际上很沉闷,殷实的纽约富豪夜间消遣的地方太少,连酒吧也屈指可数,仅有两家较大的夜总会。与巴黎相比,纽约简直让人窒息。于是,以美国“第一迪斯科舞厅”命名的法式夜总会的构想出台了。1960年圣诞节前夕,这家迪斯科夜总会在纽约东55大街的苏顿广场正式开业,成为法国迪斯科进入美国的标志。起初,它还给人一种神秘感,但人们很快发现,这仅仅是一家带有法国风情的夜总会。美国《时代》周刊当时称,这是在美国的法国人享乐之地,这家夜总会直接从法国“引进”美女,入场票价高达200美元。

因为布置豪华、设施先进、格调优雅,第一迪斯科舞厅一下子成为纽约生意最红火也最具特色的夜总会。到1964年3月,它作为美国最新、最豪华的娱乐场所,使纽约其他著名的夜总会相形见绌。

1965年,社会名流理查德·伯顿为追求好莱坞影星伊丽莎白·泰勒,抛弃了妻子西比尔。西比尔为填补空虚,在纽约开办了自己的夜总会,即“阿瑟夜总会”,其特点是迎合英国时尚,引进了伦敦的“旋风迪斯科”。阿瑟夜总会一炮打响,迅速成为迪斯科的新亮点,西比尔获得世界迪斯科皇后的美誉。

迪斯科舞最初就引起青少年的兴趣。当时在美国青年中形成了一股追求外来流行文化热之风,纽约的“阿瑟”开张后,去夜总会跳舞的都是年轻人。他们对旋风迪斯科舞的喜爱达到了疯狂的程度,那种大胆快捷的舞步和充分袒露的外泄表演与传统舞姿形成鲜明的对比。直到肯尼迪时代,迪斯科舞才引起一般市民和社会名流的注意。

音乐使迪斯科百花齐放

多媒体音响技术的发明使迪斯科舞向前跨进了一步。音乐成为迪斯科的催化器,多媒体技术使本来就如醉如痴的舞者更加疯狂。在美国任何一个舞厅都可见到舞者随着强劲的音乐节奏尽情地舞动,如群魔乱舞,无任何舞技可言。因为迪斯科音乐的强大魅力,许多舞者由崇拜迪斯科转为崇拜多媒体音乐,多媒体音响技术还导致电视音乐MTV的出现。在美国,大约有40%的音乐家抛弃传统音乐,转而追逐迪斯科热。当然,音乐并不是推动迪斯科发展的唯一因素。除多媒体音响外,对迪斯科产生影响的还有灯光、布景和ISD技术。

20世纪60年代末,迪斯科音乐逐渐形成。最初,一些夜总会演奏或放唱片音乐,间或掺杂摇滚乐,但随着迪斯科的迅速发展,无强烈节奏感的音乐已不能适应迪斯科的需要。这时,黑人的流行音乐为迪斯科注入了营养,迪斯科乐队渐成时尚。70年代,费城的两位作曲家肯尼·甘布尔和里昂·哈夫宣布成立“费城国际音乐制品公司”,简称“费城之音”迪斯科音乐创作园。“费城之音”很快顺应了迪斯科的需求,推出大量适应各种迪斯科舞的舞曲。非洲歌唱家曼努·迪邦戈的《心灵摩莎卡》,因为特别适用于迪斯科舞而成为70年代最流行的迪斯科舞曲。到1975年,美国迪斯科音乐流派形成,迪斯科舞曲销量创下音乐销售史上的最高纪录。随着音乐的节奏,迪斯科迅速流行开来,美国人称其为不可阻挡的“迪斯科狂潮”。

迪斯科自由开放式的特点使任何奇形怪状的动作都可能变成一种舞姿。说来也有趣,巴黎《时尚》杂志的编辑洪诺尔·波斯特在一家巴黎迪斯科夜总会门前跌了一跤,其丑陋的动作一下被舞迷们模仿成一种舞姿。与此同时,GoGo迎合美国人崇尚自然、回归远古的情趣,引申出印第安人迪斯科舞。

阿瑟夜总会领舞员诺埃尔把欧洲的芭蕾动作糅进来,其舞曲又取材于各种民间音乐。很明显,迪斯科基本上失去了固定的模式,它随着音乐和节奏的变化而变幻无穷。那时,夜总会的兴衰完全取决于老板能否物色哗众取宠的舞姿模特儿。不断演绎变化的迪斯科舞创造了如“波士顿猴舞”“霹雳狗”等著名的迪斯科。而恰恰是这些舞姿推动了迪斯科向纵深发展。

1966年,纽约百老汇的“猎豹”夜总会推出一种新式迪斯科,它利用强劲的节奏效果使舞者迅速进入亢奋状态。并且,夜总会还向舞者兜售化妆品、面具、晚礼服、烈酒、避孕套甚至大麻。有人把这描绘成漂亮、奢侈与刺激的迪斯科大杂烩。另一家夜总会“闪电演艺圈”更是独树一帜,它使舞迷陷入“极乐世界”的迷魂阵,几乎把60年代的迪斯科文化浪潮引入死胡同。1968年,出了个名叫“清脑迪斯科”的夜总会,它规定,凡进入者必须完全换装,穿上夜总会提供的半透明长袍方可进入“梦幻娱乐岛”。

迪斯科“毒瘤”的衍生

迪斯科成为最流行的文化,美国成了“享乐”的福地。1969年,同性恋者获得了外出过夜生活和跳舞的权利,一时间,夜总会成为同性恋者的天堂。纽约第一家同性恋迪斯科舞厅“奥克斯普斯”随之开业,公开打出“同性恋圣地”的旗号;另一同性恋会聚之地“圣域夜总会”则打出“天下同性皆情人”的口号,欢迎任何同性恋者或愿加入他们行列的舞迷。著名电影演员简·方达进入“奥克斯普斯”拍片时,才发现这里裸男裸女丑态百出,不堪入目。这些人随着音乐的起伏,在性欢娱和毒品的刺激下,进入迷幻状态。因为可卡因供不应求,一些同性恋者甚至把治疗咽喉炎的药品也带入夜总会。进入高潮时,有人悄悄把药瓶盖打开,使整个大厅充满浓烈的刺鼻气味。

同性恋者为吸引漂亮英俊的同性,往往把毒品涂满全身,一旦看中谁,便一边接近一边用毒品的气味诱惑对方,使对方心甘情愿地成为猎物。迪斯科的繁荣导致了大量犯罪的产生。

1964—1966年,另一种带有“新思潮”的滚石文化从英国席卷而来。1967年,纽约和旧金山成为反主流文化的“麦加”。位于纽约圣马可广场的“闪电演艺圈”成为美国嬉皮士迪斯科的圣地。嬉皮士的特征是:衣着奇异,行为古怪,忽似鬼怪忽似顽童,自称“极乐体验者”。服饰对他们来说似乎成了累赘,他们在大庭广众下跳脱衣舞或干脆全身赤裸,涂满色彩似乎更够刺激。

乐极生悲的迪斯科

1977年,好莱坞推出第一部迪斯科影片《周末夜狂欢》,获得巨大成功,它标志迪斯科已处于极盛。1978年,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许多商品以迪斯科为商标打进千家万户,诸如“迪斯科快餐”“迪斯科床单”“迪斯科枕头”“迪斯科纽扣”等等,不一而足。迪斯科歌星、迪斯科舞星更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美国出现了200家迪斯科电台,学校开办了迪斯科舞蹈专业,大学迪斯科热更是一浪高过一浪,美国全国涌现出2万家大型迪斯科夜总会。

纽约最大的夜总会“54演艺厅”差点把迪斯科热引入歧途。每当夜幕降临,该夜总会门前总是排起长龙,把门的打手无所顾忌地高喊:“显贵妖女请进来,正统凡人快走开!”这里已成为狂欢、淫乱和吸毒者的天堂。面积达1.5万平方米的演艺大厅足够容纳2000人,几个舞台悬吊在空中,妖形怪状的半裸男女在上面狂跳。台下的观众从绅士、名流、达官显贵到瘾君子、同性恋者、妓女、嫖客和流氓,也都跟着疯狂地跳动。有人甚至狂叫:“我们是避孕套与艾滋病之间的一代,只有我们才懂得什么叫娱乐!”

1979年的一天,姗姗来迟的联邦调查局进入夜总会搜查,眼前的景象令他们瞠目结舌:满地散落着避孕套、大麻、可卡因、内裤、钞票、照相机和在地下室里横七竖八躺着的同性恋者和瘾君子。而该夜总会的主人鲁贝尔和斯雷杰被抓走竟仅仅是因为偷税漏税,他俩每晚收入约50万,却不纳一分钱的税。进入20世纪70世纪年代末期,艾滋病在吸毒者和同性恋者当中流行起来。这时,反人性的恶流才稍有节制,但已根深蒂固的迪斯科却难以走下历史舞台,它继而在以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和麦当娜为主体的摇滚乐风潮中又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流传到世界各地。

尽管如此,人们醒悟到,优秀的传统文化正在失落,而由迪斯科引发的性自由却正在使人丧失真正的自由,并且已危及生命。当然,迪斯科在文化史上已打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它将作为人类一页耀眼的乐章存在下去,同时会不断向人们敲响警钟:物极必反,乐极生悲1998年,好莱坞推出一部电影《迪斯科的末日》,将臭名昭著的“54演艺厅”搬上银幕。影片借女主角之口说:“迪斯科到来前,美国尚处舞蹈的荒漠。除舞蹈家外,几乎无人会跳快步舞,而迪斯科却改变了一切。”